房地产工程招标采购管理全流程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
一、流程概况
流程目的 适用范围 为规范万科集团工程招标管理,维护招标单位的权益,在保证项目质量、工期等要求的前提下,以合理低价选择最满意的投标单位,制定本管理办法。 适用于万科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 流程类别划分: 一、招标 1、一般工程50万以上进行招标确定单位。 2、重大工程进行招标单位确定(包括土建、安装、煤气、智能化、装修、外水、外定义 电、弱电、园林、消防、铝窗)。 3、材料30万以上进行招标单位确定。 4、各类须招标的设备单位确定。 二、直接采购 1、一般工程50万以下直接采购单位确定。 2、材料30万以下直接采购单位确定。 流程主导及 参与部门 部门 总裁 造价采购部(主导)、工程部、设计部、行政公共事务部、集团运营管理部 流程中承担职责 审批定标结果(工程300万以上、重大工程和材料100万以上、电梯、消防设备、空调设备的采购招标) 审核定标结果(工程300万以上、重大工程和材料100万以上、电梯、消防设备、空调设备的采购招标) 1.工程和材料/设备供方资格审查入围单位备案 2.招标文件备案 3.审核定标结果(工程300万以上、重大工程和材料100万以上、电梯、消防设备、集团运营管理部 空调设备的采购招标) 4.中标供方备案 5.直接采购工程和材料确定单位的备案 6.审核供方评价结果的备案 集团分管副总裁 1.审批定标结果(工程100万~300万(含)和材料50万~100万(含)以上、大于片区总经理 10万营销供应商、除电梯、消防设备、空调设备外的其他设备的采购招标) 2.审核定标结果(工程300万以上、重大工程和材料100万以上、除电梯、消防设备、空调设备外的其他设备的采购招标) 1.审批招标文件 2.审批定标结果(工程50万~100万(含)和材料30万~50万(含)以上的采购招城市公司总经理 标) 3.审核定标结果(工程100万以上、重大工程和材料50万以上、设备的采购招标) 4.直接采购工程和材料设备确定单位的审批结果 5.审批供方评价结果 1.推荐工程和材料/设备供方信息 2.工程和材料/设备供方资格审查 3.参加工程和材料/设备供方考察 4.审批工程和材料/设备供方资格审查入围单位 城市公司招标小组 5.审核招标文件 6.参加招标答疑、开标、评标 7.确定技术标入围单位 8.商务标和经济标的评议,得出初步定标意见,再进行经济谈判 9.给出定标意见 城市公司运营管理部 审批工程和材料/设备招标计划 项目负责人 1.审核工程和材料/设备招标计划 2.参加工程和材料/设备供方考察 1.审核工程和材料/设备招标计划 2.参加工程和材料/设备供方考察 城市公司分管副总 3.审核工程和材料/设备供方资格审查入围单 4.审核招标文件 5.审核直接采购工程、材料设备单位的确定 6.审核供方评价结果 城市公司造价采购部 1.编制工程和材料/设备招标计划 2.编制招标单项计划及发布招标信息 3.收集和推荐工程与材料/设备供方资料,并组织资格审查 4.组织工程和材料/设备供方考察,并推荐入围单位 5.编制商务标,并形成招标文件 6.负责发标、组织答疑、开标、评标 7.直接采购工程、材料设备的价格及资质审核 8.组织供方评价 1.编制工程进度计划及编制材料进场计划 2.推荐工程/材料设备供方信息 工程部 3.相关工作 4.编制工程技术标 5.直接采购工程提供工程承包商,直接采购材料设备提供材料设备清单 6.参加供方评价 1.推荐工程/材料设备供方信息 2.相关工作 设计部 3.编制材料设备技术标 4.直接材料设备提供技术意见 5.参加供方评价 行政公共事务部 客户服务部 1.相关工作 2.参加供方评价 参加供方评价 二、工作程序
1、招标采购计划确定
1.1工程部根据《项目总体计划》要求,编制《工程承包商进场计划》和《材料/设备进场计划》提交造价采购部。
1.2造价材料部根据工程部提供的《工程承包商进场计划》和《材料/设备进场计划》,编制《招标总体计划》,根据招标总体计划编制具体操作《招标单项计划和跟踪》。
1.3城市公司分管副总、项目负责人对《招标总体计划》中的采购方式进行审核,由城市公司运营管理部审批:
1)招标采购:50万元以上工程采购、重大工程(包括土建、安装、煤气、智能化、装修、外水、外电、弱电、园林、消防、铝窗)、30万元以上材料和须招标的设备采购;
2)直接采购:50万以下工程采购、30万元以下材料;
2、供方信息收集
2.1发布招标信息:根据工程和材料采购计划,资格审查截止日期15天前,造价采购部安排在政府招标办、公司内网或以其他方式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明确招标项目名称、招标范围、规模、资格审查截止日期、招标要求等信息。
2.2投标意向单位资料的收集:造价采购部组织相关部门通过招标公告、工程和材料信息库、市场查询等方式收集投标意向单位。应保证投标意向单位的数量不少于三家,收集渠道包括但不限于:
1) 集团内部工程承包商及材料/设备供应商信息库; 2) 网上搜寻; 3) 内部公告;
4) 招标小组及人员推荐; 5) 供方自行推荐; 6) 同行推荐。
2.3造价采购部应要求工程和材料供方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 公司简介; 2) 营业执照; 3) 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