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
(2017-2024年)
一、指导思想
遵循生态文明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突出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理念,全力推行垃圾分类工作,建立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全民参与、城乡统筹的工作机制,逐步提升垃圾分类水平,不断改善城乡环境面貌。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的原则。健全政府领导下的综合协同推进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提高公众参与意识和环境责任意识,注重实效,稳步推进。
(二)坚持技术创新、体系重构的原则。坚持以生态、循环、可持续的理念为指导,着力构建以城乡生活垃圾源头减量为导向,以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置及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为核心的城乡生活垃圾管理体系,推动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工作创新发展。
(三)坚持先易后难、逐步推开的原则。选择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作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不断总结经验,逐步扩大分类覆盖面。完善分类管理制度、设施设备和技术,先建立体系框架,再逐步进行完善,有序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
(四)坚持改善民生、保护环境的原则。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围绕改善和提高人居环境,降低生活垃圾污染,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展开,
努力构建宜居、生态、环保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机制。
三、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重点工作 (一)2017年重点工作 1.工作目标。
启动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初步构建生活垃圾分类体系。 2.工作任务。
(1)制定工作方案。各县区、经济区制定本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计划、组织机构、保障措施。
(2)明确首批试点范围。各县区、经济区选择1个公共机构、1个相关企业、2个居民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
(3)开展调查摸底。通过调查摸底了解试点范围相关基础数据,为构建垃圾分类体系提供决策参考。
(4)公布生活垃圾品种目录。依据国家、省有关文件要求,公布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的品种目录。
(5)配备生活垃圾分类设备和相关人员。依据调查摸底情况,合理配备分类垃圾桶及分拣车辆。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队伍,引导公众分类投放。
(6)开展业务培训。对垃圾分类督导员、分拣员开展垃圾分类收集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7)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制作并播放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片,大力营造垃圾分类浓厚宣传氛围。同时,编制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切实提高垃圾分类宣传覆盖范围。
(8)总结试点经验。召开现场会议,组织交流学习。 (二)2024年重点工作 1.工作目标。
完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实行垃圾分类的区域内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15%。
2.工作任务。
(1)扩大实施范围。各县区、经济区在城区内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
(2)推进垃圾处理系统建设。加快盘锦市固废处理产业园区建设,力争年底前完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主体工程建设。
(3)探索提高垃圾分类新途径。在经济条件较好的区域,通过政府购买环卫服务的方式,推行北京环卫集团生活垃圾智慧分类模式,不断提高垃圾分类质量。
(4)加强信息化管理。加快城市智慧环卫系统研发和建设,通过“互联网+”等模式促进垃圾分类回收系统线上平台与线下物流实体相结合。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提供回收种类、交易价格、回收方式等信息。
(5)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度。结合城乡环卫一体化标准化建设工作,着手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标准体系,为进一步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6)协同推进宣教体系建设。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建设,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进课堂”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从小
树立垃圾分类意识,积极参与垃圾分类,自觉发动家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通过“小手拉大手”带动身边的家庭成员和社区成员参与并践行垃圾分类,让垃圾分类成为生活习惯。
(三)2024年重点工作 1.工作目标。
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精细化管理,提高垃圾分类质量,实行垃圾分类的区域内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5%。
2.工作任务。
(1)不断总结垃圾分类工作经验,进一步提高垃圾分类质量。 (2)推进垃圾处理系统建设。争取年底前完成盘锦市固废处理园区首批项目建设,建立集垃圾焚烧、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垃圾填埋、有害垃圾处置于一体的静脉产业园区,实现生活垃圾协同处置利用。
(3)完善政策法规。广泛征求意见,开展《盘锦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细则》起草工作。
(4)做好督导考核工作。对各县区、经济区垃圾分类工作实施绩效考核,加大督导力度,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迈上新台阶。
(5)开展公益活动。通过引导社会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进一步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的科学知识,引导公众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
(四)2024年重点工作 1.工作目标。
将成熟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覆盖到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
2.工作任务。
(1)巩固垃圾分类工作成果,进一步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
(2)完成固废处理园区建设。全面完成盘锦市固废处理园区项目建设,实现生活垃圾处理的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
(3)出台政策法规。推动出台《盘锦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细则》。
(4)进一步加大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力度。发挥主流媒体及网络平台的正面引导作用,报道我市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5)全面总结表彰。召开全市垃圾分类工作会议,总结全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对工作力度大、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施重点工作 (一)2017年重点工作 1.工作目标。
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15%。 2.工作任务。
(1)制定方案。制定盘锦市2017-2024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