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1、为巩固绿化建设成果,提高绿化养护质量,维护绿化养护市场的正常秩序,根据《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西安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和有关文件,结合本市绿化建设管理的实际情况,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引用并参照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
2、本标准适用于西安市规划市区的城市绿地、城郊城镇绿地以及西安市风景名胜区绿地的养护管理。 本标准所称城市绿地主要包括城市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和风景名胜区绿地等。
3、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中的乔木、灌木、藤本、竹类、花卉、草坪及地被植物、水生植物、古树名木等的养护管理规范及技术措施。
4、绿地的养护管理,除应按本标准执行外,还应遵守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标准及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 术语和定义 1、 乔木
主干明显而直立,树体高大的木本植物
2、 灌木
树体矮小,无明显主干或枝干丛生的木本植物。
3、 藤本植物
依靠缠绕或攀附他物而向上生长的木本或草本植物。
4、 草坪
草本植物经人工种植或改造后形成的具有观赏效果,并能供人适度活 5、 行道树
沿道路或公路旁种植的乔木。 6、 地被植物
株丛密集、低矮,用于覆盖地面的植物。 7、 绿篱
成行密植,作造型修剪而形成的植物墙。 8、 古树名木
古树泛指树龄在百年以上的树木;名木泛指珍贵、稀有或具有历史、科学、文化价值以及有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也指历史和现代名人种植的树木,或具有历史事件、传说及神话故事的树木。
9、 修剪
对苗木枝干和根系进行疏剪或短截。
10、 灌溉
为调节土壤温度和土壤水分,满足植物对水分的需要而采取的人工引水浇灌的措施。 11、 施肥
在植物生长和发育过程中,为补充所需的各种营养元素而施用肥料的措施。 12、 除草
植物生长期间人工或采用除草剂去除目的植物以外杂草的措施。 13、 病虫害防治
对各种植物病害、虫害进行预防和治疗。
14、 园林植物养护管理
对园林植物采取灌溉、排涝、修剪、防治病虫、防寒、支撑、除草、中耕、施肥等技术措施。 15、 黄土不裸露
利用草坪等地被植物或树皮等其它材料,对绿地内和树冠下的裸露土地进行覆盖,以期达到绿化、美化、抑尘和保墒的目的。
第三章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一、等级划分原则
根据园林绿化所处的位置重要程度及植物的种类将养护管理由高到低分为一级养护、二级养护和三级养护3种等级。
城市一类道路、风景名胜区的绿化(包括植物和设施)、重要旅游点、造型植物及古树名木的养护管理划为一级养护;城市二三类道路、旅游点绿化(包括植物和设施)的养护管理划为二级养护;偏远地方、地段的绿化养护划为三级养护。
二、各类绿地、树木、花卉、草坪养护管理均应遵循以下原则: 1、符合植物的生长习性。
2、符合不同类型绿地的功能和景观要求。 3、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三、一级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完善,管理到位,达到黄土不裸露。 1、乔木
(1)生长健壮,树冠丰满,主侧枝分布均匀、数量适宜,整型树木造型美观。
(2)落叶树树叶大而肥厚,针叶树针叶健壮,一般条件下无黄叶、焦叶、卷叶;叶上无虫粪、虫网;病斑及被啃食叶片每株低于5%。生长季节无枯黄叶株,落叶在10%以下。
(3)枝干健壮,无明显枯枝死杈;枝条粗壮,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无明显的人为损坏。 (4)修剪合理,树形完整美观。
(5)根据季节和生长情况适时灌溉排水,保持适当水分。 (6)树木保存率99%以上,及时补栽成活率95%以上。
(7)行道树无缺株;新补植树同原有树种、规格、定干高度一致,有支撑措施;行道树及林荫广场树池保持覆盖植物生长良好和硬质覆盖材料完整。
2、灌木和花卉
(1)灌木长势良好,枝多叶茂,下部不光秃,无枯枝残叶,植株整齐一致。
花卉适时开花,花多色艳。花坛轮廓清晰,无残缺,灌木丛中无垃圾、无病枝枯枝和落叶堆积。 (2)灌木和花卉的修剪做到既造型美观又能适时开花;花灌木和草本花卉在花芽分化前进行修剪,避免把花芽剪掉;花谢后及时将残花残枝剪去,常年开花植物要有目的地培养花枝,延长花期。灌木和花坛整形效果要与周围环境协调,增强园林美化效果。
(3)灌溉
要根据植物的生长及开花特性进行合理灌溉。在雨水缺少的季节,适时灌溉。(4)施肥
一般在每年春、秋季结合除草松土重点施肥2--3次。花灌木要适当控水,促进花芽分化,花芽分化后要适当追施磷、钾肥,使花多色艳花期长。肥料不能裸露,可采用埋施或水施等不同方法。埋施可先挖穴或开沟,施肥后要回填土、踏实、淋足水,不能裸露。 (5)除杂草、松土
要经常除杂草和松土。灌木丛周边松土深度不小于20厘米,并低于周围表土5厘米。除杂松土时要保护根系,不能伤根及造成根系裸露,更不能造成黄土裸露。
(6)补植、更换
出现死苗,要在清理当天及时补植,补植回原来的种类并力求规格与原来植株接近,以保证优良的景观效果。补植按照种植规范进行,施足基肥并加强浇水等保养措施,保证成活率达98%以上。对已呈老化或明显与周围环境不协调的灌木和花卉应及时进行更换,更换品种要事先征得绿化主管部门的批准。 (7)病虫害防治
精心养护,增强植物抗病虫害能力。要及时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以防为主,早发现早处理。采取综合防治、化学防治、物理人工防治和生物防治等方法防止病虫害蔓延和影响植物生长。尽量采用生物防治的办法,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用化学方法防治时,喷药一般要在晚上进行;药物、用量及对环境的影响,要符合环保的要求和标准。病虫害率控制在5%以下。
(8) 绿篱、色块
生长健壮,枝叶繁茂;修剪及时,整齐一致,轮廓清晰,线条流畅,层次分明,无死株断垄现象。 (9)露地花卉
生长健壮,整齐一致,无病虫害,无残花败叶。适时开花,适时更换,保证景观效果。 3、草坪与地被植物
(1)长势旺盛,叶片健壮,叶色浓绿,无枯黄叶。修剪及时,高度适宜。无病虫害。覆盖率不低于99%,无明显杂草。草坪绿色期:冷季型草不少于320天,暖季型草不少于260天。坪地平整,无坑洼积水。 (2)修剪
观花地被植物,须在开花后适当压低,或者结合种子采收,适当修剪。草坪要考虑季节特点和草种的生长发育特性,使草的高度一致,边缘整齐,枯黄叶片要及时清理。草地与路(花)基、色块的分界宽度不超过8厘米;分车绿化带的草坪植物不得超出路基外缘。 (3) 灌溉
要根据草坪植物的生长需要加强淋水和施肥,保证水肥充足,施用肥料的方法和用量要科学,防止过量或不均匀引起肥伤。在雨水缺少的季节,适时灌溉。(4)施肥
特别在10--2月份要勤淋水多施肥,适当进行根外追肥,使草坪保持优良的长势度过干旱冬季。 (5) 除草、松土
要及时清除杂草,方法合理彻底。草坪纯度标准为每平方米不超过10株非目的草种。由于植物生长、受践踏、土壤板结等需要松土的,要采用打孔疏松、覆沙等措施,利于草坪生长。
(6)补植
对被破坏或其它原因引起死亡的草坪植物应及时补植,使草坪保持完整,无裸露地。补植要补与原草坪相
同的草种,适当密植,补植后加强保养,保证一个月内覆盖率达98%以上。 (7)病虫害防治
要及时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以防为主,早发现早处理,精心养护,增强植物抗病虫害能力。采取综合防治、化学防治、物理人工防治和生物防治等方法防止病虫害蔓延和影响植物生长。尽量采用生物防治的办法,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用化学方法防治时,一般在晚上进行喷药;药物、用量及对环境的影响,要符合环保的要求和标准。病虫害率控制在5%以下。
4、水生植物
(1)在水生植物群落营造前期和幼苗期,应加强人工维护,去除该群落中生长的其他品种的水生植物和杂草。
(2)水面上水生植物的覆盖度应小于水面积的30%,漂浮植物或浮水植物应进行围合,固定其位置和范围。因繁殖而密度过大时,应剔除部分老植株。
(3)水生植物应随着立叶或浮叶的生长调节水位。为避免蚊虫孳生或水质恶化,当用水发生混浊时,即必须换水,夏季则须增加换水次数。
(4)观花的沿岸或挺水植物,每年至少应施肥1次。施肥应以腐熟的有机肥为主,应用可分解的纸做袋装肥或用泥做成团施入泥中。
(5)重视病虫害防治,以防为主,早发现早处理。
5、 藤本和攀缘植物
(1)生长健壮;适时采取相应的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视攀缘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低于90%;观花的攀缘植物适时开花,花繁色艳。
(2)藤本植物的修剪应以促进分枝为主,并剪除徒长枝和下垂枝。多年生的藤本植物应定期翻蔓,清除枯枝,疏删老弱藤蔓。 每年常规修剪1次,每隔2~3年应理藤1次,理顺分布方向,使叶蔓分布均匀、厚度相等,并应依不同类型及生长状况及时牵引。
(3)雨季应做好排水,秋季停止施肥、灌水,冬季及时清除藤蔓、棚架上的积雪。 (4)在墙体、桥体等处的植株,应加强水肥管理和固定措施,确保美化效果。 6、 竹类
(1)生长健壮,枝叶繁茂,竹干疏密有间,无病虫害。 (2)灌溉、施肥
竹类浇水要抓住关键季节,春季出笋前要浇足催笋水,5、6月要浇拔节水,夏季雨水充沛可不浇或少浇,秋季浇孕笋水,冬季过于干旱的可适当喷水。
施肥以有机肥为主,时间以11-12月为宜。 (3)培土
竹林要每年培土,厚度以5厘米为宜,时间利用冬季。 (4)病虫害防治
要及时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加强抚育管理,合理砍伐,使林内通风透光,及早砍除病竹烧毁。 7、古树名木
(1)生长优良,枝繁叶茂;科学管养,精心抚育,保护珍品。 (2)环境条件
不随意改变环境条件,在古树名木树冠边缘三米以内,不能堆放物料、挖坑取土、兴建永久性或临时性建筑及倾倒有害树木的污水污物。
(3)灌溉、施肥
根据不同生长季节的天气情况和不同植物种类适当灌溉,可以在古树名木根部周围开挖环形沟进行灌溉,灌溉时在沟内分次浇透水,使其浸润渗透,然后以土覆盖沟面。或对古树进行叶面喷雾,水中可加少量叶面速效肥料和微量元素。古树名木的施肥要适时适量,肥料以迟效性有机肥为主。并根据测定的土壤和枝叶的养分含量有针对性的进行有效施肥。
(4)修剪
对古树名木修剪应由有关技术人员制定修剪方案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对严重衰老古树的树冠部分进行重度修剪,修剪衰老和干枯枝条,以缩短树体内营养运输线,提高体内营养液的循环速度,促进健壮的枝条发育。同时,对于有病腐木、过度衰老的枝条以及病虫枝条进行适当修剪,达到树冠通风透光、改善生长发育条件的目的。
(5)病虫害防治
随时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以防为主,早发现早处理,精心管养,增强植物抗病虫害能力。采取综合防治、化学防治、物理人工防治和生物防治等方法防止病虫害蔓延和影响树木生长。发生病虫为害,单株受害率控制在3%以下。
(6)创伤修复
古树名木因雷电风雨、人畜危害而受到创伤,造成劈裂、折断、腐枝、溃疡孔洞、剥皮、干枯等,要及时采取清除、剪除、挖除、清除污物等进行消毒和防腐处理。
(7)保护
在古树名木周围建立围栏,防止碰撞以及在树干上乱刻乱画、乱划、钉钉、缠绕绳索等。
建立档案:统一设立古树名木标志,标明树名、学名、科属、树龄、地点、权属和管理养护责任单位。并要求对所有的古树名木建立生长情况档案,每年记录养护和管理措施及生长情况,以供以后养护管理参考。
四、 二级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绿化养护技术措施比较完善,管理基本到位,基本达到黄土不露天。 1、乔木
(1)生长正常,树冠完整,分枝点合适,主侧枝分布均匀、数量适宜, (2)枝干正常,枝条粗壮,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无明显的人为损坏。
(3)树木叶色、大小、厚度正常,在一般条件下发生黄叶、焦叶、卷叶、落叶株数低于5%;叶上虫粪、虫网、病斑及被啃食叶片每株低于10%。
(4)修剪基本合理,树形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