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1 新增
参照如上图录入完成单击“保存并提交”将提交到相应的审核机构进行审核,如果通过审核便可在“电子单据管理”中的出、入、包装单证管理中使用。
3.4.2 修改
如果该记录没有通过审核机构审核,可以通过修改操作对该记录进行修改。如下图所示:
点击“修改”后显示如下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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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业务申请管理
4.1
更改撤销申请
当报检的内容发生变化或出现错误时,可以通过该操作向检验检疫局发起更改撤销申请。进入到“业务申请管理”项下的“更改撤销申请”后进入到如下页面:
通过“申请状态”和“审批结果”判断本次申请检验检疫的处理结果。“申请状态”为“已受理”且“审批结果”为“同意”,则代表检验检疫局受理本次业务申请,可点击“打印”按钮查看受理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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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新增
鼠标移动到“新增”按钮,显示如下选项:
点击对应的要申请的报检号类别,显示如下窗口:
按照表单内容进行录入,单击保存后提交到检验检疫局等待检验疫局进行审核。
4.1.2 修改
对申请进行修改操作适用如下两种操作:
? 局端还未受理的申请,即申请状态为“待受理”,企业发现申请有要修改的地方,
选择申请记录,点击“修改”按钮弹出修改窗口进行修改,点击“提交”后,此申请更新为修改后的申请。
? 对于局端已受理完成的申请,且“受理结果”为“不同意”。企业如需要对此报检
号重新发起申请,选择申请记录,点击“修改”按钮弹出修改窗口进行修改,点击提交后,将创建一条新的申请,原来的申请不变。减少企业重复发起申请的工作量。
申请修改界面同新增界面,将显示要修改的申请的内容,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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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打印
对于受理结束,并且受理结果为“同意”的申请,选择申请记录,点击上方 “打印” 按钮,将打开或下载此申请局端受理详情PDF文件,如需打印,在PDF中进行打印即可,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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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现场查验申请
只有在检检检疫局未做过结果总结以前才能做此业务。进入到“业务申请管理”项下的“现场查验申请”后进入到如下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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