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 - 专业文书写作范文服务资料分享网站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24-77

天下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

析1024-77

1.2003年7月,年过七旬的王某过世,之前立下一份“打油诗”遗嘱:“本人已年过七旬,一旦病危莫抢救;人老病死本常事,古今无人寿长久;老伴子女莫悲愁,安乐停药助我休;不搞哀悼不奏乐,免得干扰邻和友;遗体器官若能用,解剖赠送我原求;病体器官无处要,育树肥花环境秀;我的一半财产权,交由老伴可拥有;上述遗愿能实现,我在地下乐悠悠。”

对于王某遗嘱中“我的一半财产权”所涉及的住房,指的是“整个房子的一半”,还是“属于父亲份额的一半”,家人之间有不同的理解。儿子认为,父亲所述应理解为母亲应该继承属于父亲那部分房产的一半,而不是整个房产的一半。王某老伴坚持认为,这套房子是其与丈夫的共同财产,自己应拥有整个房产(包括属于丈夫的另一半房产)。关于该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王某老伴与子女间的争议在于他们均享有正式的法律解释

1

B.王某老伴与子女对遗嘱的理解属于主观目的解释

C.王某遗嘱符合意思表示真实、合法的要求

D.遗嘱中的“我的一半财产权”首先应当进行历史解释

【答案】C

【考点】法律解释

【解析】

A选项错误。法律解释由于解释主体和解释效力的不同可以分为:正式解释与非正式解释,所谓的正式解释,也称为有权解释,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官员和或其他有法律解释权的人对法律作出的具有法律上约束力的解释;非正式的法律解释,通常也称学理解释,A项中王某和子女都不享有正式的法律解释权,因此A选项错误。?

B选项错误。主观目的解释又称为立法者目的解释,是根据

1

立法者立法时的原意进行解释。而在本题中,王某老伴和子女对遗嘱打油诗中的“我的一半财产权”这一含义模糊之处,分别做出了对自己最有利的解释,明显并非按照立法者立法时原意进行解释,因此B错误。

C选项正确。王某的遗嘱是在其意志自由,头脑清醒的前提下做出的意思表示,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应当予以保护,故C项说法正确。

D选项错误。法律解释方法有多种,但对法律进行解释时,应首先采用文义解释,即是指按照日常的、一般的或法律的语言使用方式清晰地描述制定法的某个条款的内容。其次是体系解释,再次是主观目的解释、历史解释。因此,D选项的表述是错误的。

2.中学生小张课间打篮球时被同学小黄撞断锁骨,小张诉请中学和小黄赔偿1.4万余元。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2被告对原告受伤均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原告毕竟为小黄所撞伤,该校的不当行为也是伤害事故发生的诱因,且原告花费1.3万余元治疗后尚未完全康复,依据公平原则,法院酌定被告各补偿3000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1

A.法院对被告实施了法律制裁

B.法院对被告采取了不诉免责和协议免责的措施

C.法院做出对被告有利的判决,在于对案件事实与规范间关系进行了证成

D.被告承担法律责任主要不是因为行为与损害间存在因果关系

【答案】C

【考点】法律责任,法律制裁

【解析】

法律制裁,是指由特定国家机关对违法者依其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法律制裁的前提是违法者的违法行为,其性质是强制性惩罚措施。而在本案中,学校和小黄并未实施违法行为,法院判决并不是强制性的惩罚措施,因此A选项说法错误。

1

不诉及协议免责,是指如果受害人或有关当事人不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就实际上被免除,或者受害人与加害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协商同意的免责。而在本案中小张、小黄和学校之间并未相互协商免除法律责任,而是由法院的直接判决,B选项说法错误。

法律证成是为法律决定提供充足理由的过程,任何法律决定均经由法律证成而做出,证成需要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反复循环考察。C选项正确。

本题中,两被告虽然对原告受伤都无过错,但他们的行为都与原告受伤存在着直接的因果关系,小黄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其撞击行为导致了原告的损失,学校的不当行为也是事故发生的诱因。因此D选项错误。

1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24-77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24-771.2003年7月,年过七旬的王某过世,之前立下一份“打油诗”遗嘱:“本人已年过七旬,一旦病危莫抢救;人老病死本常事,古今无人寿长久;老伴子女莫悲愁,安乐停药助我休;不搞哀悼不奏乐,免得干扰邻和友;遗体器官若能用,解剖赠送我原求;病体器官无处要,育树肥花环境秀;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6k0vb6rpvo7b3ef97wu606i7k4ff8500zdl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