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资产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Asset-backed Securities,简称ABS),作为一种金融创新,最初起源于美国上世纪六十年代,现在已经成为第一大券种。根据《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资产证券化业务是指以基础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通过结构化等方式进行信用增级,在此基础上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业务活动。 二、资产证券化如何交易?主体有哪些?
ABS原始权益人以能够产生稳定现金流的优质资产作为基础资产;证券公司或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以管理人身份发起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以募集的资金向原始权益人购买基础资产,并将该基础资产的收益分配给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 (一)基础资产
是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权属明确,可以生产独立、可预测的现金流且可特定化的财产权利或财产。可以是单项财产权利或者财产,也可以是多项财产权利或财产构成的资产组合;可以是企业应收款、租赁债权、信贷资产、信托收益权等财产权利,基础设施、商业物业等不动产财产
或不动产收益权;可以是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财产或财产权利,如现金流入中包含中央财政补贴的可再生能源发电、节能减排技术改造、能源清洁化利用、新能源汽车及配套设施建设、绿色节能建筑等领域项目的中央财政补贴部分(包括价格补贴)。
资产证券化业务基础资产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基础资产应当不属于中国基金业协会制定的《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负面清单》中列明的不符合资产证券化业务监管要求的基础资产清单范畴。
(二)特殊目的载体(Special Purpose Vehicle,简称SPV) 是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为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专门设立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特殊目的载体。 (三)原始权益人
是指按照规定及约定向专项计划转移其合法拥有的基础资产以获得资金的主体。是资金的需求方,基础资产的原始所有人、出让基础资产的原始债权人、设立SPV的委托人。 (四)管理人
是指为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之利益,对专项计划进行管理及履行其他法定及约定职责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人接受原始权益人的委托为其基础资产设立SPV,作为受托人代表SPV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包括结构设计、资产选择、现金流分析、定价、起草发行文件、证券承销、报批等事项。 (五)登记结算机构
是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资产证券化提供登记、托管、交易过户、收益支付职能的机构。 (六)合格投资者
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参与资产支持证券认购、转让的合格投资者。资产支持证券应当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发行对象不得超过二百人,单笔认购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发行面值或等值份额。由相关金融机构实施主动管理的投资计划不再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和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合格投资者主要包括: 1. 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者备案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和保险公司等;
2. 前项规定的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保险产品、基金产品、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等;
3. 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认可的境外金融机构及其发行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4.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5. 在行业自律组织备案或者登记的私募基金及私募基金管理人; 6. 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非金融机构;
7. 符合中国证监会《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的其他合格投资者。 (七)托管人
是指为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之利益,按照规定或约定对专项计划相关资产进行保管,并监督专项计划运作且具有相关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托管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托管机构托管。 (八)担保机构
是指为资产证券化按时足额偿付提供外部增信(如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的机构。 (九)中介机构
是指为资产证券化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信用评级机构、资产管理服务机构等。 三、资产证券化需要经历怎样的挂牌流程?
资产支持证券计划可以按照规定在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证券公司柜台市场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挂牌、转让。以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为例,资产证券化的挂牌流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