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监办内部技术交底会
交底时间:2013年6月1日 交底人(总监理工程师): 被交底人: 交底地点: 记录人: 安全监理内容 一、安全监理的任务 安全监理工作是受业主的委托,按照合同规定的要求,完成授权范围内的监管工作。 安全监理的任务主要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公路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组织施工,消除施工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地杜绝各类事故隐患,杜绝、控制或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根据《监理服务合同》的规定,总监办对合同段的施工安全进行全过程的动态监理。监理办设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安全监理工程师职责与权限 (1)在驻地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其职责范围内安全监理业务工作; (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审查分包合同中是否明确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 (3)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及时报告驻地;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工程师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报备顾问公司及业主; (4)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整改; (5)审查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审核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取证; (6)检查现场安全设施布置及施工机械安全检查、验收、挂牌情况,安全设施不到位,施工机械未通过安全验收不得施工; (7)办理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安全监理的内容 (1) 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2) 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部分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交流; (3) 审查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4) 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各分项工程或工序及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 (5) 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消防工作; (6) 各监理组长每月对本标段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检查结果上报驻地办,驻地办随时对全标段进行安全检查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7) 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重大隐患责令停工整改。 三、安全监理的程序 根据安全监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安全监理工作一般分为两个阶段,即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和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 (1) 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 ① 制定安全监理细则; ② 调查可能导致意外伤害事故的原因; ③ 掌握新技术、新材料的工艺和标准; ④ 审查安全技术措施; ⑤ 要求施工单位开工时必需的施工机械、材料和主要人员先期到达现场,并处于安全状态,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要先到位; ⑥ 审查施工单位的自检系统; ⑦施工单位的安全设施和设备进入现场前要检验并合格。 (2) 施工阶段安全监理 工程项目在施工阶段,安全监理人员要对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的监理。 ①掌握工程项目安全监理的依据; ②制定项目安全监理的职责并逐项执行;主要工作有:a.审查各类有关安全生产文件;b.审核进入施工现场各施工队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c.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d.审核工地的安全组织体系和安全人员配备;e.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在使用中的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f.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关于工序交接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检查报告;g.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安全技术签证文件;h.现场监督和检查。 ③如遇到特殊不安全情况,安全监理可下达“暂时停工指令”,如:a.施工中出现不安全的异常情况,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