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支付结算
当您在银行办理存储业务时,当您在享受便捷的支付手段进行资金往来时,当您在利用快捷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方式购物时,您知道这一切都得益于什么吗?本章将为您揭开谜底——支付结算。通过对支付清算系统、支付结算业务、银行卡及银行结算账户的介绍,让您能够清晰的了解我国中央银行支付结算知识。
第一节 支付系统
一、我国现代支付系统简介
支付系统是经济金融体系的重要基础设施。目前,我国已初步建成以中国人民银行现代化支付系统为核心,银行业金融机构行内支付系统为基础,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银行卡支付系统、境内外币支付系统等为重要组成部分的支付清算网络体系,对加快社会资金周转,提高支付清算效率,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平稳的发展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是中国人民银行按照我国支付清算需要,利用现代化计算机技术和通信网络开发建设的,能够高效、安全处理各银行办理的异地、同城各种支付业务及其资金清算和货币市场交易的资金清算应用系统。它是各银行机构和货币市场的公共支付清算平台,是人民银行发挥其金融服务职能的核心支
持系统。现代化支付系统主要包括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小额批量支付系统和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它就像连接各家商业银行的桥梁和纽带,将各家相互独立的银行连接在一起,织成了我国社会资金运动的“高速公路”网。
二、大额实时支付系统
大额实时支付系统主要处理金额在规定起点以上的大额贷记支付业务和紧急的小额贷记支付业务。大额支付指令逐笔实时发送,全额清算资金,主要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广大企事业单位以及金融市场提供快速、高效、安全、可靠的支付清算服务,是支持货币政策实施和维护金融稳定的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具有如下特点:
一是高效的支付清算服务功能。大额实时支付系统采取与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直接参与者直接连接的方式,每笔支付业务实时到账,实现了全国跨行资金清算的零在途,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二是灵活的系统管理功能。大额实时支付系统集中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备金账户,提供联机头寸查询、日间透支限额、自动质押融资、设置清算窗口等功能。
三是高效的货币政策传导与金融市场资金清算功能。大额实时支付系统为中央银行公开市场操作业务提供即时清算,完成中央银行买卖有价证券资金的最终结算。大额实时支付系统与中央债券综合业务系统直接连接,实现债券交割和资金清算的同步。大额实时支付系统与外汇交易及同业拆借系统连接,为外汇交易
市场和同业拆借市场提供快捷、低成本的资金清算服务。
三、小额批量支付系统
小额批量支付系统主要处理同城和异地的借记支付业务以及每笔金额在规定起点以下的小额贷记支付业务。支付指令批量发送,轧差净额清算资金,主要为社会提供低成本、大业务量的支付清算服务。小额批量支付系统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一是支撑各种支付工具的使用。除传统的借、贷记业务以外,小额批量支付系统可处理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纳税拨款、支票圈存和支票截留等业务,公用事业费的收取等定期借记业务,工资、政府福利津贴、养老金和保险金的发放等定期贷记业务。
二是实行7×24小时连续运行。小额批量支付系统实行“全时”服务,可以对网上支付、电话纳税等服务提供支持,满足法定节假日支付活动需要,方便公众日常支付。
三是完备的风险防范措施。小额批量支付系统对系统直接参与者设置净借记限额管理,要求金融机构对设置净借记限额提供相应质押品或资金作为担保。小额支付业务轧差净额的清算统一纳入大额实时支付系统,通过启动自动质押融资机制,加强流动性管理,防范流动性风险。
四、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
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主要处理客户通过在线方式提交的跨行账户信息查询业务、在线签约业务以及5万元以下的跨行支付业务等,实行7×24小时连续运行。以该系统为依托,客户通
过商业银行的网上银行可以足不出户地办理多项跨行业务,并可及时了解业务的最终处理结果。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主要为客户带来以下便利:一是提高跨行支付效率,可以方便、及时地办理跨行转账、信用卡跨行还款等业务;二是便利财富管理,通过与银行签订协议后,依托一家银行的网上银行,即可查询在其他银行的账户信息,实现“一站式”财富管理;三是拓展电子商务的业务范围,可依托一个银行账户方便地办理公用事业缴费、网络购物等业务,便利其日常生产生活,客观上也可支持并促进我国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
第二节 支付结算业务
支付结算业务是指银行为单位客户和个人客户采用票据、信用卡、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资金清算提供的服务。支付结算业务是银行的中间业务,主要收入来源是手续费收入。
一、 传统支付结算业务 (一)票据
广义的票据泛指各种有价证券和凭证,如债券、股票、提单、国库券、发票等等。狭义的票据仅指以支付金钱为目的的有价证券,即出票人根据票据法签发的,由自己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或者委托他人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有价证券。在我国,票据即汇票(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支票及本票(银
行本票)的统称,是我国企事业单位使用最广泛的非现金支付结算工具。
1、如何使用支票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开立支票存款账户,申请人必须使用其本名,并提交证明其身份的合法证件,并预留其本名的签名式样和印鉴。开立支票存款账户和领用支票,应当有可靠的资信,并存入一定的资金。
(1)支票的填制
支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①表明“支票”的字样;②无条件支付的委托;③确定的金额;④付款人名称;⑤出票日期;⑥出票人签章。支票上未记载上述规定事项之一的,支票无效。
支票上的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且二者必须一致,如果违反这些规定,都将导致支票无效。
支票填写应注意以下事项:
①签发支票应使用碳素墨水或墨汁填写。
②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以防加填;大小写金额要对应并按规定书写;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前面,均应填写人民币符号“¥”。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要认真填写,不得连写分辨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