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夜景照明分类及主要采取的方式
【摘 要】随着社会经济以及科学技术的发展,城市的基础设施也日趋完善,人们对于夜间活动的需求逐步增加,开始不满足于夜间单一的光亮度的要求,而是需要夜间呈现出更加丰富多彩的景观,具有艺术气息的景观。从夜间光源的出现到现代的城市夜景,城市夜景观的发展走过了一条漫长而又璀璨的道路。 【关键词】城市景观;照明设计;常见问题
景观设计是在综合考虑城市的自然经济历史社会和区域发展的前提下,对环境提出总体的及分区的宏观意向构思,并提出详细要求和限定条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针对建设的不同情况,有两种操作系统:一种是景观设计的独立操作系统;一种是贯穿于规划和城市设计中的城市夜景观设计。对于历史文化名城或已建成的城市和城市中的传统街区或城市已建成区域的夜景观设计采用第一种操作系统较直接一些,而且见效快;而对于新兴城市或城市某一区域的重新改造,采用第二种操作系统会使城市夜景观特色更加统一、完善。
景观设计是对夜间环境形态作出的合理组织,是美学在夜晚中的体现。之所以把夜景观从城市景观中提取出来单独加以研究,是因为夜晚的景观与白天的大不相同,规划设计者必须熟知这些变化,如果运用得当,就会创造出令人感动的夜空间效果。景观设计不仅要从城市空间在白天的特征这一角度来考虑,还要通过各种方法手段来改变日光下形态很差的空间及相互间没有关联的存在形式。 1.景观的分类
景观含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两大类。自然景观包括地形、水体、动植物以及气候变化所带来的季节景观;人文景观包括历史建筑与现代建筑、庭院广场、街区商铺。所有这些构成了城市夜景照明的基本载体。 2.景观夜景照明的分类及设计特点
由于夜景照明的基本载体不同,所以景观夜景照明主要分为两大类:自然景观照明、人文景观照明。而人文景观照明是夜景照明的主要部分。随着人文景观的不同,其景观照明的设置及控制方式也有着较大的不同。 2.1高大建筑物
高大建筑物特别是一个城市的标志,也是该城市夜景照明的重点。通过分析该建筑物的性质、特征和周围的环境,再构思照明方案,并预测要达到的效果。通常对于高大建筑物,可采用分层布光的泛光照明来表现该建筑物的外观造型;同时在该建筑物的凸出、凹进部分再设置一些局部照明来加强阴影,形成层次,提高立体感,从而使造型更加丰富;再通过现代照明的调光、调色手段,创造与建筑物本色相协调的色调,而达到层次鲜明的艺术效果。尤其是高大建筑的屋顶是夜景照明的重中之重,特别要注重设计。采用的照明灯具主要有:泛光灯、轮廓灯、LED组合光源灯具。 2.2古建筑
古建筑有着深厚的文化底韵,尤其是许多古建筑的顶部线条丰富、轮廓鲜明、雕梁画栋、造型栩栩如生。也是夜景照明,不可忽视的重要内容。通常在檐口上方布置泛光照明,沿屋面向上照射;在横梁或柱上设置背光照明;在窗户内侧设置小功率泛光灯形成光线不很强的内透光效果,以增强神秘感。
2.3商业街区
商业街区是夜景照明中最丰富多彩的。特点尤其明显:①明亮、照度高;②灵活、照明形式多样化;③色彩丰富;④高低错落有致、动静结合,可融光、声、电为一体;⑤灯具的装饰性很强。
设计原则是:注重规划,突出重点和层次,做到热烈繁华、井然有序。一般来说,街道两侧的灯饰分三层。高层布置大型灯饰广告,常用大型霓虹灯、灯箱和泛光照明形成主夜景;中间用各式各样的标牌灯光、灯箱广告或霓虹灯形成中层夜景;底层再用小型灯饰和醒目的橱窗照明形成光的基座。再用现代的变光、变色、动静结合的手法,把路面上的路灯或街边灯饰融为一体,从而创造一个有机的照明整体,让人耳目一新。
2.4园林景区
园林景区主要包括公园、住宅小区广场、街心公园等。这些场所的夜景照明应考虑人为的安全性及破坏性,灯具选择应根据周围环境造型及建筑小品的艺术观赏性来确定;对于树木较多的场所,拟设置地埋嵌入式泛光灯,以不影响树木的生长;对于道路照明宜在路边的绿地上设置一定高度的草坪灯并兼顾道路照明。
2.5水景照明
水景照明是近年来增加较快的一种夜景照明。由于灯光的变化给喷泉增加色彩,形成动中有静的光线映射,给人以美的享受。在设置中主要要考虑避免在水中的灯具出现眩光;水的深浅对减光的影响;电气安全性,有条件的可采用光导纤维来取代水下灯具。 2.6节日主题夜景照明
节日主题夜景照明是一种相对临时性的照明,根据不同的节日特点,要有所不同、有所区别。其设置原则是:政治性节日的夜景照明应以热烈的环境气氛为主,着重突出主题灯箱、灯光标语、公益广告等带有明确政治意义的灯光景观,以显示取得的辉煌成就;民俗性节日的夜景照明则应是以轻松活泼、欢乐祥和为主,以多主题、多手法呈现出丰富多彩的节日气氛;地域性的节日一般各自有固定的主题,通常以商业街区夜景照明为主。
3.景观夜景照明主要采取的方式
依据载体的特点、周围的环境、技术及经济的可能性来区别采用。主要有: 3.1立面投光(泛光)照明
①要确定好被照物立面各部位表面的照度或亮度,使照明层次感强,不宜把整个景物均匀地照亮,特别是高大建筑物,也不能在同一照明区内出现明显的光斑或暗区及扭曲其外形的情况;②合理的选择投光方向和角度,一般不要垂直被照面投光,以降低照明的立体感;③光源灯具应尽可能隐蔽安装,尽量做到见光不见灯具;④除有特殊需要外,灯光的颜色要淡雅、简洁、明快,防止光色使用不当而破坏景物的风格;⑤投光不能对人产生眩光及光污染。 3.2内透光照明
利用建筑物室内光线向外透射形成照明效果。常在玻璃幕墙、廊柱、透空结构、艺术阳台等部位专门设置照明灯具,形成透光面、发光面或发光体来表达建筑物的夜景。其主要方式:①不安装照明设备,只利用室内的原有照明灯具;②在特定的部位安装照明灯具;③安装反光设施,反射其他光线。 3.3其它方式
随着计算机控制技术在照明工程中的推广应用,近年来,人们用特殊方法和手段营造夜景照明的方式也应运而生,大量采用的是激光器,可形成各种方式的奇特照明效果。 4.夜景照明的供电与控制要求
(1)布置在室外的夜景照明控制箱,应按防雨、防水要求设计。每一分支线路应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2)安装于室外的景观照明系统在距离主体建筑物20m以内的,应与室内供电系统的接地形式一致;大于20m时,宜采用TT系统。安装于室内的景观照明系统的接地形式应与该建筑物配电系统的接地形式一致。
(3)景观照明回路的室内分支线路,每一单相回路的电流宜小于16A,室外分支线路每一单相回路电流不宜超过25A。室外单相220V支路线路长度不宜超过l00m,220V/380V三相四线制线路长度不宜超过300m,并应做保护灵敏度的校验。
(4)对于景观照明所采用的光源或灯具,除采用LED光源外,建筑物轮廓灯每一单相回路不宜超过100个。 5.结束语
目前的城市规划专业仍在主要承担城市的物质空间规划设计,那是因为中国景观设计发展滞后的结果。只有同时掌握关于自然系统和社会系统双方面知识、懂得如何协调人与自然关系的景观设计,才有可能设计人地关系和谐的城市。 城市夜景照明的规划与设计 一、概况
城市夜景照明是利用灯光塑造城市夜间形象的一种照明技术,也是展示城市发展、体现城市个性的艺术。它对于美化城市,提高城市的知名度,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改善投资环境,促进旅游、交通运输等行业的发展均起着积极的作用。而城市夜景照明规设计,就是对一个城市的景区、景物照明的功能和艺术性的考虑或筹划。其主旨在于根据城市景观元素的地位、作用、特征等因素,从宏观上规定构景元素照明的艺术风格、照明水平及照明的色调等,组合成一个完整的照明体系。 二、分类
根据照射对象的不同,城市夜景照明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建筑物夜景照明(建筑立面照明)。用灯光再现构筑物的夜间景观的照明。照明对象有房屋建筑、碑、塔、路、桥、等。照明时,除考虑构筑物功能要求外,还必须注重建筑物形态、结构、材料特征,时代风貌、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以及和周围环境协调的要求。
2、广场夜景照明。根据不同类型广场的功能要求,分类设计,有机结合,将广场、景点,及其附属设施融合为一个整体表现出来。通过合理的布灯,突出广场性质,并与周围环境统一协调。
3、景观道路照明。主要体现在景观道和商业街的夜景布置上。根据街区的功能、性质和类别,综合考虑道路、店铺、各种标识、市政设施等构景元素的照明特征,统一规划,精心设计,形成或绚丽活泼、或光怪陆离、或豪华高雅的吸引游人的的照明景观。
4、园林夜景照明。根据园林的性质和特征,对园林的硬质景观(山石、道路、建筑)和软质景观(绿地、树木及植被、流水及水面等)的照明进行统一规划,以典雅的格调为主,以人文的意境为依托,形成有品味的景观环境。
三、规划设计的基本方法
夜景照明设计作为一门建筑电气设计领域新兴的技术,有其自身的规律和特点。在规划设计时,应以本城市或地区的建设和发展规划为依据,在认真调研分析该城市或地区的自然和人文景观的构景元素的历史和文化状况及景观的艺术特征的基础上,按夜景照明的规律,对本城市或地区的夜景照明建设作出的规划。细部设计时要紧密结合被照明物的功能和外部条件,采用灵活多变的手法。 夜景照明的方式和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泛光照明。通常用投光灯来照射某一情景或目标,且其照度明显高于周围的照明方式。 2、轮廓照明。利用灯光直接勾画建筑物或构筑物轮廓的照明方式。 3、内透光照明。利用室内光线向外透射形成的照明方式。
4、建筑化夜景照明法。光源或灯具和建筑立面的墙、柱、檐、窗、墙角或屋顶部分的建筑结构联为一体的照明。
5、剪影照明法。此法也称背景照明法,利用灯光将被照景物和它的背景分开,使景物保持黑暗,并在背景上形成轮廓清晰的影像的照明。
6、层叠照明法。对室外一组景物,使用若干种灯光,只照亮那些最精彩和富有情趣的部分并有意让其他部分保持黑暗的照明。
7、“月光”照明法。此法也称月光效果照明法,将光源安装在高大树枝或建筑物或空中,好比朦胧的月光效果,并使树的枝叶或其他景物在地面形成光影的照明。
8、多元空间立体照明法。从景点或景物的空间立体环境出发,综合利用多元(或称多种)照明方式或方法,对景点和景物赋予最佳的照明方向,适度的明暗变化,清晰的轮廓和阴影,充分展示其立体特征和文化艺术内涵的照明。
另外,现在开发了很多新技术、新材料。如光纤、导光管、LED和火焰光等,人们利用这些特殊照明器材和技术来营造五彩斑斓的城市夜景空间。 四、实际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在各级政府和领导的重视支持下,夜景照明得到了蓬勃的发展,照明质量也逐渐提高,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笔者认为,夜景照明当前还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
1、照明的对象太广。城市一搞夜景,就全体“披挂上阵”。不管是标志性建筑,还是人行天桥、立交桥;不管是广场、雕塑,还是行道树、草坪。给人的印象是无所不照,全面普及。这样没有主次的照明方法很像我们以前搞过的道路亮化工程。但是,现代的夜景照明与传统的道路照明是有本质不同的。夜景照明是“锦上添花”式的照明,是供市民观赏的。道路照明是“雪中送炭”式的照明,是市民所必需的。在建设中不能生硬地将两者结合,而是利用各自的特点进行互补。不能用遍地开花的老办法布置新景区。只有两者互补互利,才能在环保节约、满足功能的条件下实现城市多姿多彩的夜色。
2、照明的品位不高,盲目攀比,造成污染和浪费。很多地方采用各业主单位为主体,营造夜景的方式。有的地方甚至为了“城市亮化”的一纸政令,对于辖区各单位进行硬性摊派。于是造成两个误区:一些单位用力过猛,采用“不重文化重亮度,不比品味比金钱”的大手大脚夜景工程;还有一些单位缺乏深入的考察调研,采用“简单、粗暴”、“短、平、快”的照明布置。比较常见的事例就是,直接将整晚发光的LED灯带安装在了住宅楼窗下或阳台下。长时间、高强度的景观灯,严重影响了周围居民的生活,造成光污染。诸如此类的光污染纠纷屡屡就见诸报端。更重要的是,这种过度照明消费浪费了宝贵的能源。这与现如今大力提倡的节能减排、低碳环保很不相称。在旅游、商业区域可以保持整个晚间的景观照明;在安全保卫重点区则应考虑以照明覆盖面和强度为先,景观效果只做辅助;其他区域,尤其是居民生活区,在夜间12点以后(具体时间可根据当地气候及生活习惯而定),关闭景观灯,仅留基础照明。通过控制照明时间、照明亮度达到减少光污染,节约能源资源的目的。
以上这些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没有统一的夜景规划。夜景照明起步较晚,当前还在探索中发展。很多地方都是在没有整体规划的情况下,凭着领导喜好、单位预算,摸索着做设计。另外一个原因就是,专门人员缺乏,造成作品水平不高。专业人员往往从整体规划、文化品位、综合效益这些方面来考虑照明设计,而这些恰恰是非专业人士所不具备的。
笔者建议采取以下措施改善目前的状况。首先,组织专家和相关的专业技术力量,编制高质量的夜景照明规划,确保绿色照明、品质照明。其次,确立精品,树立样板工程,用实物对相关单位人员进行专业素质教育。第三,出台夜景照明的建设标准、验收规程、行政管理规章;明确夜景照明的对象、范围,明确管理机构的设置、经费来源等。做到有章可循,有序地建设。 五、结语
在景观环境设计蓬勃发展的今天,夜景照明成为城市整体形象不可或缺的一环。夜景照明已经逐步成为城市的基础设施,为点缀美化城市发光发热。目前,夜景照明虽然还存在一些的问题,但是随着认识的发展、技术的进步,还是大有可为的。我们规划设计人员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精心设计,总结吸取前人的经验教训,必将取得良好的作品效果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