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的炽灼残渣检测方法(欧洲药典、美国药典)
1 原理:药品(多为有机化合物)经高温加热分解或挥发后遺留下的不挥发无机物(多为金属的氧化 物,碳酸盐,磷酸盐,硅酸盐和氯化物等)。
2 仪器与用具:高温炉、坩埚、坩埚钳、通风柜 3 试剂与试液:硫酸 分析纯 4 操作步骤 中国药典检测方法
4.1空坩埚恒重:取坩埚置于高温炉内,将盖子斜盖在坩埚上,经
700?800 C炽灼约30?60分钟,
取出坩埚,稍冷片刻,移置干燥器内并盖上盖子,放冷至室温,精密称定坩埚重量。再在上述条件下炽灼 约 30 分钟, 取出, 置干燥器内, 放冷, 称重;重复数次, 直至恒重, 备用。如无特殊情况, 空坩埚在 700? 800 C (或500?600 C)炽灼二小时即可恒重。
4.2 称取供试品:取供试品 1.0g?2.0g 或各该药品项下规定的重量,置已炽灼至恒重的坩埚内,精密 称定。 4.3 炭化:将盛有供试品的坩埚斜置电炉,炽灼至供试品全部炭化呈黑色,并不冒浓烟,放冷至室温。 “炭化 ”操作应在通风柜内进行。
4.4灰化:除另有规定外,滴加硫酸
0.5?1.0ml,使炭化物全部湿润,继续在电炉上加热至硫酸蒸气
除尽, 白烟完全消失 (以上操作应在通风柜内进行) ,将坩埚移置高温炉内, 盖子斜盖于坩埚上, 在 700? 800
C炽灼,约60分钟,使供试品完全灰化,(如供试品要做重金属试验,
恒重:按操作方法 544,依法操作炽灼 30分钟,直至恒重。如无特殊情况,在 600 C)炽灼二小时即可恒重。
4.5如需将残渣留作重金属检查,则炽灼温度控制在 5 欧洲药典检测方法
5.1在600 ±50 C灼烧一个白金、瓷或石英坩埚 上述坩埚内,称重。
500?600 C。
则灰化温度应在 500?600 C)。
700?800 C (或500?
30分钟,干燥器内冷却后称重。加入规定量的样品于
5.2 用 1mL 的硫酸湿润样品,在低温上加热直至样品完全炭化。冷却后,用少量的硫酸湿润残渣,加 热直至白烟不再产生。
5.3在600±50 C的高温炉内灼烧,直至残渣完全灰化(在操作过程不应有火焰出现),干燥器内冷 却后称重,并计算残渣的量。
5.4 除非另有规定,假如残渣的量超过规定的限量,重复用硫酸湿润和灼烧,与前面操作相同,直至 恒重。 6 美国药典方法
6.1称取1~2g样品或规定量的样品于已经灼烧, 冷却和称重的合适坩埚 (600 C ±50 C炽灼30分钟), 用少量(1mL )的硫酸湿润样品,在低温上加热直至样品完全炭化。
6.2冷却后,除非另有规定,用少量(
1mL )的硫酸湿润残渣,加热直至白烟不再产生。
6.3在600 °C ±50 C的高温炉内灼烧,或者其它规定的温度,直至完全灰化,在干燥器内冷却后称重, 计算残渣的量。
6.4假如残渣的量超过规定的限量,再用1ml硫酸湿润残渣,继续低温加热和灼烧(与前面操作相同), 并计算残渣的量。除非另有规定,继续烧烧直至恒重或残渣的量符合规定的限量。
6.5恒重: 系指连续两次炽灼后的重量差异在 7计算:
炽灼残渣%=
残渣及坩埚重一空坩埚重
样品重量
0.3mg (ChP )或0.5mg (EP , USP )以下的重量。
X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