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
第一部分 总说明
一、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民间非营利组织不得随意打乱重编。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 计科目之用。
二、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 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 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明细科目的设置,除本制度已有规定者外,在不违反统一会计核算要求的前提下,民间 非营利组织可以根据需要自行确定。
三、对于会计科目名称,民间非营利组织可以根据本组织的具体情况,在不违背会计科 目使用原则的基础上,确定适合于本组织的会计科目名称。
四、民间非营利组织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 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五、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根据本制度有关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 则和方法的要求,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民间非营利组织不得违反规定,随 意改变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 财务会计报告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六、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年度和中期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应当反映两个年度或两个相关会 计期间的比较数据。
第二部分 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一、资产类: 顺序号
二、负债类 编 号 名 称 现金 银行存款 其他货币资金 短期投资 短期投资跌价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预付账款 存货 存货跌价准备 待摊费用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债权投资 长期投资减值固定资产 累计折旧 在建工程 文物文化资产 固定资产清理 无形资产 受托代理资产 短期借款
三、净资产类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预收账款 应付工资 应交税金 其他应付款 预提费用 预计负债 长期借款 长期应付款 受托代理负债 非限定性净资产 限定性净资产
四、收入费用类
捐赠收入 会费收入 提供服务收入 政府补助收入 商品销售收入 投资收益 其他收入 业务活动成本 管理费用 筹资费用 其他费用 第三部分 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第一、资产类
金 现
一、本科目核算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库存现金。 二、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收支现金,并严格按照本制 度规定核算现金的各项收支业务。
三、现金收支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从银行提取现金,按照支票存根所记载的提取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 款”科目;将现金存入银行,根据银行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 本科目。
(二)因支付部职工出差等原因所需的现金,按照支出凭证所记载的金额,借记“其 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到出差人员交回的差旅费剩余款并结算时,按实际收回 的现金,借记本科目,按应报销的金额,借记有关科目,按实际借出的现金,贷记“其他应 收款”科目。
(三)因其他原因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 贷记本科目。 四、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 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当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 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五、每日终了结算现金收支、财产清查等发现的现金短缺或溢余,应当及时查明原因, 并根据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
(一)如为现金短缺,属于应由责任人或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科 目,贷记“现金”
科目;属于无法查明的其他原因的部分,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现 金”科目。
(二)如为现金溢余,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部分,借记“现金”科目,贷记
“其他应付款”科目;属于无法查明的其他原因的部分,借记“现金”科目,贷记“其他收 入”科目。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民间非营利组织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
行存款 银
一、本科目核算民间非营利组织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 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外埠存款、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信用卡存款等在“其他货 币资金”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支付结算办法,正确地进行银行存款收支业 务的结算,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核算银行存款的各项收支业务。
三、银行存款收支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
一(二)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现金”、“应付账款”、“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 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将(款三
项四、民间非营利组织发生外币业务时的账务处理: )
存(一)以外币购入商品、设备、服务等,按照购入当日(或当期期初)的市场汇率将支 付的外币或应收入支到
银(二)付以外币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或者获得外币捐赠等,按照收入确认当日(或当期期 初)的市场汇的行的率存
和(三)外将借入外币借款时,按照借入当日(或当期期初)的市场汇率将借入款项折算为人 民币金额,借记款其币收“利他折取银息
金(四)发生外币兑换业务时,如为购入外币,按照购入当日(或当期期初)的市场汇率 将购入的外币算的行,融为外存折算为人民币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的外币账户,按照实际支付的人民 币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借机人币款科目的人民币账户,两者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筹资费用” 等科目;如为卖出外币,按照实际收到的记构民或”人民币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的人民币账户, 按照卖出当日(或当期期初)的市场汇率将卖出的外币本,币应科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贷记“银行存款” 科目的外币账户,两者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筹资费用”等科借 金收目。目
记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余额,额取的期末时应当按照期末汇率折合为人民币。按照期末汇率折合 的人民币金额,本,的外与账面人民币金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计入当期费用。但是,属于在借 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期间发贷科借外币生的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 生的汇兑差额,应当予以资本化,记入“在记目记币账建工程”科目。 “,“折户其五、银行存款的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的填制日期和依据分别如下: 贷(一)固算,采用支票方式。收款单位对于收到的支票,应填制进账单,并连同支票送交银行, 根据银行盖章他记定为贷退给收款单位的收款凭证联和有关的原始凭证编制收款凭证,或根据银行转来 由签发人送交银行的支票应“资人记后,经银行审查盖章的收款凭证联和有关的原始凭证编制收款凭 证;付款单位对于付出的支票,应根收现“存货”民“据支票存根和有关原始凭证编制付款凭证。等科目,贷记“现 金”收到的属于在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期间发生的与购建固定资产专门借款、“银行存款”、“ 应付账款”等科目的外币账户。 “筹资费用”等科目。但是,“(二)有关的存款利币短采用汇兑结算方式。 息,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收款单位对于汇入的款项,、“在建工程”科目。应在收到银行的收账通知时, 据 以编制收款凭应付款单位对于汇出的款项,金期证;应在向银行办理汇款后,根据汇款回单编制付 款凭证。 收(三)额借采用银行汇票方式。收款单位应当将汇票、解讫通知和进账单送交银行,根据银 行退回的进账“捐 赠收入”,“长期借款”等科目的外单和有关的原始凭证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应在收到银行签发的银行汇票、“会费收入”等有关科目。 币账户;偿还外币借款时, 按照偿还当日(或当期期初) 后,根据“银行汇票申请的市场汇率将偿还款项借折书(存根联)”编制付款凭证。如有多余款项或因汇票超过付款期 等原因而退款时,应根据银行的多余款记算收账通知编制收款凭证。
“(四)采用商业汇票方式,应当分别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方式: 为
银.采用商业承兑汇票方式的,人收款单位将要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连同填制的邮划或电划 委托收款凭证,行民存 “币应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