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 - 专业文书写作范文服务资料分享网站

[试论检察职能与社会管理创新]创新职能的基本内容

天下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试论检察职能与社会管理创新]创新职能的基本内容

一、检察机关具有社会管理的功能和职责 (一)从国家法律的制定和实施角度来看,检察机关具有社会管理功能,必须承担社会管理职责 法律是人们的行为准则。国家制定法律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统治秩序:就是为了让全体公民自觉地学法、用法、守法、尊法,以期营造安宁和谐的社会秩序。而社会秩序的建设和维护,离不开有效的社会管理,离不开强有力的社会管理手段和措施。而我们所说的社会管理,就是指通过制定社会政策和法规,依法管理和规范社会组织、社会事务。化解 __,调节收入分配,维护社会公正、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因此,可以这样认为:国家制定法律的原始目的其实就是为了进行有效的社会管理,法律是国家强有力的社会管理手段。同时也是社会管理的保障。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根本职责在于: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法律在全社会的统一正确实施的过程,其实就是其有效进行和保障社会管理的过程。因此,从国家法律的制定和实施角度来看,检察机关具有社会管理功能是不容怀疑和动摇的。

(二)从法律监督的实质来看,检察机关具有社会管理功能,必须承担社会管理职责

我国法律监督的实质是:以人民民主为基础,以社会主义法治为原则,以权力的合理划分与相互制约为核心,依法对各种行使 __

力的行为和其他法律活动进行监视、察看、约束、控制、检查和督促的法律机制。不难看出。检察机关针对各种行使公权力的行为和其他法律活动所进行的这一系列监视、察看、约束、控制、检查和督促等行为。其实就是有效的国家管理或者说是社会管理的行为,这些都是国家法律赋予它的神圣职责,是毋庸置疑的。

(三)从检察职能作用的角度来看,检察机关也具有社会管理功能,必须承担社会管理职责

从检察机关承担的侦查监督、审判监督、诉讼监督、监管场所及执行监督以及职务犯罪侦查等的职能来看,这些工作都是一个国家必不可少的、有效的社会管理工作。而自1979年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以来的三十多年。我们这些工作都一直在持续不断地开展,作用也都在有效地发挥,

二、检察机关必须承担社会管理创新的职责

检察机关虽然具有社会管理功能,必须承担社会管理以及社会管理创新的职责,但在整个社会管理的主体范围内。它处于“社会协同”的位置,扮演的是“监督者”的角色。因此不能用“负责”,而只能用“参与”。

(一)从社会发展形势来看,检察机关必须承担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职责

与经济快速发展的形势相比,我国的社会管理、社会建设局面已呈现严重滞后的状况。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社会管理中承担着“监督”的职责,鉴于人民群众的呼声和社会管理的需要,就必须承担起参与社会管理以及社会管理创新的职责,监督社会管理机关以及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促使其严格依法办事,确保国家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从而使社会在稳定有序的状态中获得不断发展,使日益激化的矛盾归于平静,这是它义不容辞的职责。

(二)从检察机关承担的历史使命的角度来看,检察机关必须承担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职责

检察机关承担的历史使命和根本职责在于: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因此,保持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全面提升社会功能,就成为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它虽然不直接承担社会管理责任,但它是社会秩序的守护者,是各种利益要求和利益冲突的平衡者,是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代表者,有责任加强社会管理方面的研究创新,主动应对社会管理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全面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促进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体系,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

新期待,不断提升社会管理效率水平,以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促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

(三)从检察职能作用来看,检察机关也必须承担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职责

检察机关进行社会管理创新的过程就是积极发挥刑法惩罚犯罪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功能过程。根据社会形势和人民群众的要求。检察机关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是最直接也最有效的方法。但惩罚犯罪不是刑罚的终极目的,刑罚的一般目的是预防犯罪。做到预防犯罪就必须仔细探求案件背后所隐藏的社会管理漏洞,通过及时弥补漏洞,以减少犯罪,发挥刑法预防犯罪的目的。发现犯罪背后所呈现的社会管理的漏洞,不仅仅要以案件为载体,更要求我们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具有社会化的眼光与视角,通过案件这个载体,以敏锐的透视眼光发现 __症结所在,并做到对症下药,以消除引起犯罪发生社会管理过程中的“病灶”。

三、关于检察机关有效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建议

(一)检察机关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的定位

依据我国宪法的定位,检察机关不像政府机关那样承担着社会管理的直接责任,政府处于“负责者”的位置,它属于广义的社会管理主体,其执法办案活动是广义的社会管理活动,在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处于“协同者”的位置。同时,它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社会管理活动又负有监督职责。处于“监督者”的位置。同时,它在整个的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又是“创新的主体”,是推进创新不容忽视的力量。准确定位以后,就能在整个活动中思想跟进、行动跟进、步调一致,不至于“缺位”抑或“越位”。依我们看来。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必须以检察职能为依托,找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切入点和结合点,组织形成一种创造性思想。进而将其转换为有用的社会管理思想,才能确保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大有作为。

(二)检察机关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有为的方向

一是在“被监督对象”这个方向上。依据宪法的定位和检察机关实际上在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承担的角色来看,要想“有为”,就必须转变观念,对“被监督对象”实施全面有效的监督。而这里的“被监督对象”其实就是承担社会管理职责,处于“负责者”位置的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社会管理行为”。必须对其社会管理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正当性等多方面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创新”应该在这方面动脑筋、下功夫。

[试论检察职能与社会管理创新]创新职能的基本内容

[试论检察职能与社会管理创新]创新职能的基本内容一、检察机关具有社会管理的功能和职责(一)从国家法律的制定和实施角度来看,检察机关具有社会管理功能,必须承担社会管理职责法律是人们的行为准则。国家制定法律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统治秩序:就是为了让全体公民自觉地学法、用法、守法、尊法,以期营造安宁和谐的社会秩序。而社会秩序的建设和维护,离不开有效的社会管理,离不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6j84s2m1ze3y3j84vsq02xzhu2kzn0009s9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