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经理审批。
9.2.3合同评审的主要内容及相关责任部门 9.2.3.1分公司、项目各部门负责评审的主要内容: a.商务经理
——合同条款内容完整、明确,符合《合同法》及政府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合同双方责任、权利明确,无对本公司不利及可能承担风险的条款; ——合同中物资价格合理,数量及合同总价款准确无误;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合理可行。 b.生产经理
——采购物资的规格、数量是否满足施工要求。 ——物资进场时间是否满足施工要求。
c.物资部门负责评审合同中供货方的合格物资供方资格。
d.质量部门负责合同中物资质量要求、等级、供货方对质量负责的期限等条款。 e.技术部门负责对合同中物资的技术标准、验收标准等条款进行评审。 f.涉及安全消防材料进场时,需安全消防部门评审。 9.2.3.2公司相关部门负责评审的主要内容
a.技术部负责合同中物资技术标准、验收标准、质量等级以及当采购的某些非实体物资超预算制造成本量、项时,对采购物资的规格、数量进行评审。
b.物资部负责合同中物资价格、数量、供应商资质等内容。
c.合约部负责暂无工程预算制造成本或采购的某些物资超预算制造成本量、项时,对采购物资的规格、数量进行评审。
d.机电部负责机电物资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规格型号、数量、价格等方面的评审。
e.资金部负责合同中付款条件合理性的评审。
f.安全监督部负责安全防护用品供应单位、物资规格、数量的评审。 g.保卫部负责消防器材供应单位、物资规格、数量的评审。
项目物资采购合同评审工作流程图
9.3 合同报批稿组卷与内容要求
报公司审批的合同首先报到公司物资部,由物资部审核后送达公司相关部门评审,物资部和相关部门在评审时需进行审核并签署具体意见(同意或不同意及原因,写明需补办的内容要求),在整改符合要求后按如下顺序进行7项资料的组卷报批。
9.3.1“合同专用章”用印审批单(公司物资部填制、提供) 9.3.2《物资采购合同评审表》
物资部和相关部门要写明具体意见,如果不符合公司相关规定,由物资部退回项目修订符合要求后方可报批,在物资部评审中,由主管填写意见,物资部经理填写审核意见,经理外出期间可由副经理代签。属公司集中采购的钢筋、商品混凝土、水泥、木材、多层板、安全网等合同使用公司标准文本,当标准合同条款无修改时,只需公司资金部与物资部评审;如合同条款进行了修改,需要针对修改的条款由物资部送达相关部门进行评审。
9.3.3《物资采购合同评审表》
物资部和相关部门要写明具体意见,如果不符合公司相关规定,由物资部退回项目修订符合要求后方可报批,在物资部评审中,由主管本项目人员填写意见,物资部
经理填写审核意见,经理外出期间可由副经理代签。属公司集中采购的钢筋、商品混凝土、水泥、木材、多层板合同使用公司标准文本,当标准合同条款无修改时,只需公司资金部与物资部评审;如合同条款进行了修改,需要针对修改的条款由物资部送达相关部门进行评审。
9.3.4审批制造成本中的量、价、项调整
由于设计变更、市场价格变化、施工时不能及时下达制造成本而分次下达控制量时,公司合约部对原制造成本中的量、价、项调增或调减确认。技术部等相关部门对签发的非实体种类、规格、尺寸、数量、使用时间等调整(由于施工条件的变化、工期变化、方案变化)。如果拟采购物资量或价超出制造成本中的量或价或缺项,则必须有公司合约部或技术部等相关控制部门在合同中审批。
9.3.5《物资供应单位选择报审表》(JL/物资/01/08)(或招标资料)
内容要清晰、齐全,写明控制量和价,公司控制量为制造成本量,物资部主管在表中注明已实现采购量,核定是否超公司控制量。公司控制价分为三种:投标报价、制造成本价、公司限价。没有投标报价或制造成本价,则按公司限价控制,制造成本价为控制上限,根据市场行情,下达各种物资的公司限价,要以公司限价为准,公司限价由物资结算经理和物资部经理核定后在招标前下达并在选择表中签名确认,公司限价不可以突破。
暂估价材料必须符合公司规定,具体收益率由公司合约部根据项目情况和不同产品在工程预算制造成本中下达,供应商的报价与采购合同价要有原则上的让利。
9.3.6《物资供应单位选择报审表》(JL/物资/01/08)(或招标资料)
内容要清晰、齐全,写明控制量和价,公司控制量为制造成本量,物资部主管在表中注明已实现采购量,核定是否超公司控制量。公司控制价分为三种:投标报价、制造成本价、公司限价。没有投标报价或制造成本价,则按公司限价控制,制造成本价为控制上限,根据市场行情,下达各种物资的公司限价,要以公司限价为准,公司限价由物资结算经理和物资部经理核定后在招标前下达并在选择表中签名确认,公司限价不可以突破。
暂估价材料必须符合公司规定,具体收益率由物资部根据项目情况和不同产品在物资管理策划时下达,供应商的报价与采购合同价要有原则上的让利。
9.3.7供应商报价单,资质和证明材料及法人委托书
报单价要盖章确认。投标或办理合同及收款时不是对方单位的法人代表本人时,必须出据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9.3.8拟签合同文本
合同拟订过程、条款内容必须符合公司规定,质量保证金的期限至少与工程主合同同步,质量保证金额按不同性质材料收取不同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 9.4 物资采购合同的签订与履行
9.4.1 专业分公司的物资采购合同经评审后,由分公司经理在委托代理人处签字
并加盖本单位合同章后正式生效。
9.4.2 项目经理部的物资采购合同经评审后,由项目经理在委托代理人处签字,公司按本办法规定评审,加盖公司合同章后正式生效。
9.4.3 合同委托代理人必须具有公司法人代表签发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其它人员无权签订合同。
9.4.4 合同签订后,各单位的合同主管部门按规定登记、存档,并将合同复印件提交本单位的物资部门作为物资进场验收、入库、结算等工作的依据,物资部门也要按规定进行登记、存档。
9.4.5 特殊情况下材料进场但没有签订合同(包括没有接到公司的送货通知),或进场物资超合同量、项时,项目材料负责人要在三日内向公司物资部报告物资进场情况。
9.4.6 供货方供料(A、B类物资)质量、数量及服务等情况,由用料单位材料员填报《供料质量记录》,作为对合格物资供方评价与重新评定的依据。
9.4.7 对于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由采购单位与供货方按合同约定协商解决,对于出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本单位经理报告或向公司法律事务部进行法律咨询,任何人不得随意处置给公司造成经济的损失。 9.5 物资采购合同的修订
物资采购合同签订后,由于工程设计变更或其它因素影响,必须对合同进行修订时,视变更合同的影响程度分别处理:
9.5.1 一般变更: 在不影响本公司经济利益、对用料单位施工生产无影响时,采购单位应及时与供货商协商,签署合同修订文件,作为合同补充附件。
9.5.2 重大变更: 指合同变更将导致本公司经济损失或对施工生产造成重大影响。对此类合同修订,采购单位首先要尽快与供货商协商,测定修订合同后本公司的损失额度,属顾客原因的应向顾客提出索赔。在避免或尽量减少本公司经济损失的原则下与供货商协商签订修订协议,并将此协议作为主合同附件。
9.5.3 所有修订所发生的合同补充附件,一律注明原合同编号,并按规定进行评审及审批。
9.6 物资采购合同结算与付款
9.6.1 项目物资部材料核算员负责办理材料入库验收结算手续,入库验收单要按要求填写合同编号、供货单位、入库时间、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验收员、材料核算员、商务经理、 生产经理应签字确认。入库单右上角应按月连续编号如:项目名称-月份-001,入库日期应填制材料实际进场日期,月度内多次供应的物资可汇总在一张入库单上,但应注明截止日期,入库时间不允许跨月填写。每月送交项目财务部门的同时向公司物资部报送一份。供应商送货结算单要采用公司标准的结算单(商砼除外),供应商应在结算单上签字、盖章。总包材料员、责任工程师、分包验收员共同验收并在送货结算单上签字认可。
9.6.2公司集中采购的物资,由物资部结算经理编制预算内生产经营资金使用申请单,财务会计复核;物资部经理审核;负责物资的主管领导、资金部经理、财务总监、董事长审批并签署审批意见,由公司负责统一付款。
9.6.3项目自行采购的物资,由项目商务经理提出申请,项目经理审核、公司相关领导审批,负责项目财务的会计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进行合同价款支付。
(入库验收单格式)
料 具 入 库 验 收 单
供应单位: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月份-001 编号 1 2 3 4 5 单位 材料核算员: 购入价格 实收数量 单价 商务经理: 金额 材料名称 规格 验收员: 合同编号: 生产经理: 9.6.3 支付合同价款采用转账支票或银行承兑汇票,收款方应与合同供应商名称、开户行、银行帐号及发票开具单位一致,并应按合同约定扣除质量保证金。 9.7 合同文件的管理
合同文件由采购单位商务部门负责收集、编号、登记、分发、存档,合同登记采用《物资采购合同登记表》(JL/物资/01/09)。
10.采购产品进货前的验证
10.1 对合同规定须在货源单位验证的物资,由采购部门组织技术、质检、采购人员到货源处进行实物验证,并填写《物资验证表》(JL/物资/01/10)。常规验证的内容有:
a.产品合格证、说明书、技术资料; b.产品规格、型号、外观;
c.当对a、b项有异议时,可对产品质量进行抽样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