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诉讼法比较 行政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 地域管辖 1、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1)被告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法院(1)犯罪地法院(即犯罪行为发生地)管辖为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管辖为一般原则,原告所在法院管辖主,被告人居住地法院(包括户籍所在地、居院管辖。经复议改变的,为例外规定;(22-23) 所地)管辖为辅; 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2)民事诉讼中有大量的特殊地域管(2)最初受理地法院审判为主,主要犯罪地法地法院管辖; 辖的规定。(24-35条) ( 离婚管院管辖为辅; 2、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辖的特别规定; 特殊地域管辖9种;行政强制措施提起的诉专属管辖:不动产,港口,被继承人(3)刑事诉讼中也有一些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 讼,由被告或原告所在地死亡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 法院管辖; 对于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时被告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学习工作地 3、因不动产提起的诉的冲突解决:最先立案法院 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冲突解决:最先收到起诉状法院 管辖异议 接到应诉通知10日内 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应当在审限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争议的人民法院分别逐级报请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不能。依法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不能指定下级法院管辖。 注:检察院认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而向中院提起公诉的普通刑事案件,中院受理后,认为不需要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依法审理,不再交基层法院审理。 冲突解决:最先受理法院 管辖权向下能。上级法院可以把自己能。上级法院有权审理下级法院管辖转移 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也可以把本院管移交下级法院审判 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有上级法院审理。 起诉条件 (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公诉: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查清,证据确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按审判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辖规定,向法院提起公诉。 2、有明确的被告; 织;(2)有明确的被告;自诉:(1)属于刑诉法170条规定的案件;(2)(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 属于本院管辖的;(3)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告诉和事实根据;(4)属于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的;(4)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诉人民法院管辖。 4、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反诉条件 无 1、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 2、须在本诉进行中(受理后至辩论终结)提出; 1、对象是本自诉案的被告人; 2、反诉的内容与本案有关; 3、反诉的案件属于: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3、须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出,且受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诉法院对反诉有管辖权; 4、须与本诉适用同一诉讼程序; 5、须反诉与本诉间存在牵连关系。 4、反诉应在诉讼过程中即最迟在自诉案件宣告判决以前提出。 受理及向被收到起诉状之日起7日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立案之日1、公诉(普通程序):7日内决定受理,将告人(被告)内决定立案,5日内发送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人。检察院起诉状副本开庭前10日送达被告人并送达起诉书应诉通知书;7日内不能被告收到后15日内提出答辩状,法告知可委托辩护人; 副本的期间 决定是否立案时,应先立院收到后5日内送达原告。 2、公诉(建议按简易程序):3日内受理; 案;不立案也不裁定时,当事人向上一级法院申3、自诉:2至15日受理。 诉或起诉,符合条件的应受理。 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 无 1、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1、同时具有: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 及辩护人对所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管、单2、不适用简易程序: 处罚金;检察院建议或同意适用简易程序; 2、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侮辱罪、诽谤罪;(1)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占罪; 3、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2)已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 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3)发回重审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一)比较复杂的共同犯罪案件; 再审的案件。 (二)被告人、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 (三)被告人系盲、聋、哑人的; (四)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情形。 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的情形 无 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化为普通程序1、公诉案被告人不构成犯罪; 审理的,可以转为普通程序,并组织 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同时及时通2、公诉案被告人应当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知双方当事人。 3、公诉案被告人当庭翻供,否认犯罪事实; 审理期限从立案的次日起算。 4、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5、其他。 审理期限从决定转为普通程序之日起计算。 提交答辩状 10日 收到之日起15日内 不提交答辩状,但被告及辩护人在开庭前5日提供有关材料 诉讼参与人 (诉讼参加人: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勘验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人员和翻译人员 证人、鉴定人、勘验、翻译人员 当事人 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第三人 诉讼代表人 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 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 公诉案件: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 自诉案件: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
法定代理人 与被代理人之间存在亲权或监护关系 诉讼代理人 法定诉讼代理人、委托诉讼代理人、指定诉讼代理人 加诉讼的人; 附带民事: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 近亲属范围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注:刑诉中的近亲属往往与辩护人的资格结合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在一起。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可以成为辩护人。 属 一审审限 立案之日起3个月,有特普通程序 简易程序 特别程序 普通程序 简易程序 殊情况要延长的,由高院立案之日起立案之日起30日,从立A:公诉和被告人被羁押的自受理后20日 批准(高院要延长的,由6个月内审3个月,不案之日或公诉: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个最高院批准)。基层申请结;有特殊情得申请延告期满之日 半月; 有刑诉法第一百二十六条延长的,报请高院,同时况要延长的,长。 (交通不便边远地区;重大犯罪 选民资格案集团;流窜作案;涉及广,取证报中院备案。 报请本院院除外 长批准,最长发回重审和难的重大复杂案件)规定的情不超过6个再审不得适形,经高院批准决定,可再延长用 月,还要延长1个月;B:被告人未被羁押的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自诉:6个月,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3个月。 调解 (1)调解在民事诉讼中是一项基本原1、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可以进行调解; 则,在自愿和合法的基础上,只要案件性质适合调解,人民法院都可以进2、对刑诉法第170条前两项规定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行调解。(可以——选择) 件)自诉可调解; (2)对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必须首先3、对公诉、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被害人有进行调解。(应当) 人民法院审理的行政案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件,不适用调解。但人民(3)下列简单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在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法院审理行政赔偿诉讼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行调解: 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案件可以适用调解。 1、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 自诉,不适用调解。 2、劳务合同纠纷; 3、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的损害赔偿纠纷; 4、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纠纷; 5、合伙协议纠纷; 6、诉讼标的额较小的纠纷。 1、普通程序: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普通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和被告人被羁押的自一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有特殊情况,由本院院长批准,可延诉案件: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有法内。 长6个月,还需延长报上级法院批准; 定情形之一的,经高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1个月; 作出判决的二审:收到上诉状之日起2、简易程序: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 期限 2个月内。 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自诉案件:63、对判决的上诉案件:立案之日起3个月,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3个月;简易程特殊情况需延长,须经高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由本院院长批序:20日。 院或最高院批准。
判决上诉、抗诉和裁定上诉、抗诉的案件:1个月,至迟不超过1个半月,有法定情形之一的,4、对裁定的上诉案件:立案之日起经高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1个月;最高受理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没有可以延的上诉、抗诉案件,其延期由最高院决定。 长的规定) 送达判决书人民法院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宣判后10日内向当事人送达判决人民法院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5日内将判时间 书。 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 上诉期限 判决:15天;裁定:1判决:15天;裁定:10天;法律判决:10天(被害人5日内请检察院抗诉);0天;法律规定当事人只规定当事人只能对“不予受理、管辖权裁定:5天; 对附带民事判决或裁定上诉期限能对“不予受理、管辖权异异议、驳回起诉”3种特定的裁定上按刑事部分确定期限;原审附民事另行审判的,议、驳回起诉”3种特定裁诉,对其他民事裁定不准上诉。 上诉期限按民诉规定。 定上诉,对其他民事裁定(同行诉法) 不准上诉。 上诉主体 一审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1、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 2、诉讼代表人; 1、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准延长; 2、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
3、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一审判3、附民诉当事人和法定代理人对附民诉部分决承担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有上诉权;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刑事判决人。 不服,只能请求检察院抗诉。 上诉限制 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律规定当事人只能对“不予受理、管法律没有规定限制可以提起上诉、抗诉的刑事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裁辖权异议、驳回起诉、驳回破产申请”裁定的种类。 定发生法律效力 的裁定提起上诉,对其他民事裁定不能上诉。 二审审限 2个月,有特殊情况要延1、不服判决: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1、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 长的,由高院批准(高院审结;特殊情况需延长,报请本院院2、有刑诉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经高院批准要延长,由最高院批准)。 长批准; 或决定,可再延长1个月(最长计75天); 2、不服裁定: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没有特殊情况延长的3、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由最高法院决定。 规定。 二审范围 对原审法院的裁判和被第二审审理应围绕当事人上诉请求的二审法院应当就一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当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 法进行全面审查 人没提出请求的,不予审查;但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的除外。 应当对原审法院的裁判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1、二审就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行审查,但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抗诉范围限制; 否合法进行全面审查,不侵害社会公共他人利益除外。 2、上诉不加刑(检察院抗诉、自诉人上诉除受上诉范围限制。 外)。 二审被诉行政机关不得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 判决 判决 裁判 法律对申诉和提起再审没有期限规定 二审审判原则 二审维持原判的形式 当事人提起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 再审 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 年内提出 再审审限 按一审程序审理的,3个再审原是一审终结的用一审程序;原3个月审结: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月作出裁判,有特殊情况是二审终结的,用二审程序;提审的,延长3个月。 要延长的,由高院批准按二审程序。 (高院要延长,由最高院批准)。 按二审程序审理的,2个月作出裁判,有特殊情况要延长的,由高院批准(高院要延长,由最高院批准)。 申诉期限 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2年为不变期间)。 不予受理 刑罚执行完毕2年内。 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可以对同一请求再次起诉。(但离婚自诉案件除因证据不足撤诉的外,就同一事实起诉的,不予受理 和好与维持收养关系无新情况在6个又告诉的,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裁定驳回月内不得再起诉。)(因未交纳受理起诉。有新证据的,应当受理。(调解结案后费而再次起诉或上诉并交纳费用的应反悔的,不再受理。) 受理。) 中院管辖 1、确认发明专利权案1、重大涉外案件 (标的大或案情复杂1、危害国家安全案件。 (专利申请案,宣告专利或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众多) 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无效或维持案,强制许可2、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案); 3、外国人犯罪的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法院管辖2、海关处理案(纳税和3、的案件,包括:海事、海商案件;专行政处罚案); 利纠纷案件;涉港澳台重大民事案件;3、对国务院各部、省、标的大或诉讼单位属省、自治区、直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具辖市以上的经济纠纷。 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诉讼; 4、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被告为县级以上政府且基层法院不适宜审理,共同诉讼、集团诉讼,重大涉外行政,涉港澳台,其他)。 再审对原判决的态度 应当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不能停止原判决的执行。 (一)物证、书证; (二)证人证言; (三)被害人陈述;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五)鉴定结论; (六)勘验、检查笔录; (七)视听资料。 能够单独的直接指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 证据形式 (一)书证; (一)书证; (二)物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的陈述; (五)当事人的陈述; (六)鉴定结论; (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七)勘验笔录。 直接证据
能够单独地、直接地证明事实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