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壮族2.藏族3.裕固族4.彝族5.瑶族6.锡伯族7.乌孜别克族8.维吾尔族9.佤族10.土家族11.土族12.塔塔尔族13.塔吉克族14.水族15.畲族16.撒拉族17.羌族18.普米族19.怒族20.纳西族21.仫佬族22.苗族23.蒙古族24.门巴族25.毛南族26.满族27.珞巴族28.僳僳族29.黎族30.拉祜族31.柯尔克孜族32.景颇族33.京族34.基诺族35.回族36.赫哲族37.哈萨克族38.哈尼族39.仡佬族40.高山族41.鄂温克族42.俄罗斯族43.鄂伦春族44.独龙族45.东乡族46.侗族47.德昂族48.傣族49.达斡尔族50.朝鲜族51.布依族52.布朗族53.保安族54.白族55.阿昌族56.汉族
壮族作为一个民族,它重要的基本特征就是有本民族的共通语言——壮语。壮语是一种有着悠久历史的优美语言,它是壮族人民千百年来在共同的生活、生产和斗争中创造的。由于长期与汉人相处,壮语不断地吸收汉语的用语来丰富自己。但壮族人民非常懂得珍惜保护自己的语言,所以壮语在基本语汇和基本语法方面都有自己的特征。壮族后来分布到西南不少地方,语言都是大同小异,语根词汇变化很少。
在集中本民族民间文学、音乐、舞蹈、技艺的基础上,壮族人民创造了自己的戏--壮戏。铜鼓是壮族最有代表性的民间乐器。
壮族人民能歌善唱,每年定期举行的唱山歌会,称为歌圩。以农历三月初三最为隆重。大的歌圩有万人以上参加。被誉为歌仙的刘三姐是壮族歌手的典型代表。歌圩期间还举行男女间的抛绣球、碰蛋等娱乐活动,吃五色糯米饭、唱壮戏、兼办物资交流等,预祝五谷丰登。唐代壮族已有舞蹈。广西宁明、龙州等地的断崖陡壁上留下了壮族先民绘制的众多崖壁画。铸造和使用铜鼓在壮族已有2000多年历史。壮锦是享有盛名的纺织工艺品。
壮族传统歌节。又叫“三月三”、“歌圩节”、歌圩,壮语叫“窝埠坡”“双龙垌”。意为到田间或岩洞外唱的歌。分日歌圩和夜歌圩。日歌圩在野外,以倚歌择配为主要内容; 夜歌圩在村子里,主要唱生产歌、季节歌、盘歌和历史歌。除农历三月初三,春节、四月初八、中元、中秋以及婚嫁、小孩满月、乔迁等时节都可形成歌圩。甚至赶圩路上歌逢对手时,也可形成临时歌圩。其起源有多种传说,一说刘三姐发明山歌,众人争相传唱,逐渐衍成歌圩; 一说为娱神,除灾驱疫; 一说为纪念一对坚贞情侣。歌圩节前,人们要备好五色饭和彩蛋,姑娘们还要赶制绣球。歌圩日,小伙子和姑娘们都穿节日盛装,男携礼物,女揣绣球,成群结队前往。有的抬着刘三姐神像绕行歌圩一周,才开始对歌。有的则由姑娘们搭起五彩绣棚,待小伙子到来,边对歌、边审度对方人品、才华。有的是男女对列,姑娘向意中人抛出绣球,对方如果中意,就在绣球上绑上礼物,掷还女方。有些歌圩有碰蛋的习俗:小伙子用手上彩蛋碰姑娘手中彩蛋,姑娘如愿意和他做朋友,就露半边蛋让他碰,不愿,就整个握住。还有的是甲村向乙村送去彩球,相约还球时举行山歌比赛,如乙村输了,彩球不准送还,来年继续比赛,直到唱赢为止。现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已将每年农历三月初三定为壮族歌节,逐渐发展成“三月三”文化艺术节。
广西壮族人民聚居的地区,除了信奉道、佛两教之外,还普遍盛行一种称作“梅山教”(或 称“三元教”、“师教”)的原始宗教,尊奉唐道相、葛定志、周护正为始祖,系多神信仰,是
当地巫教、道教与古代傩礼混合而形成的一种教派。壮族人民的传统习俗,天旱求雨、丰收酬神、驱鬼逐疫或料理丧事,需请“梅山教”师公(壮语称“公筛”,即巫师)主持盛大的祭祀仪式。这种仪式的称谓各地不一,有“打醮”、“做斋”、“古筛”(壮语译音,意为做师)、“调芒庙(壮语译音,意为跳庙神)、“调筛”(跳师的谐音)、“唱师”等称呼。 师公在祭祀仪式中,除进行念咒、卜卦、请神、驱鬼等巫术活动外,主要是戴面具跳神,并演唱各位神的传说故事。师公所表演的各种跳神舞蹈,群众称之为“师公舞”。
广西,是我国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自治区,居住着壮、汉、瑶、苗等12个民族。八桂大地孕育着悠久灿烂的民族文化,我区在挖掘、保护、开发和利用民族文化方面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立体构建了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品牌。
发掘民族文化价值 改革开放以来,我区的文物考古发掘工作取得划时代的成绩,运用国际先进的考古挖掘理念、方法和技术,百色盆地旧石器时代遗址、那坡县感驮岩新石器时代遗址、贵港市罗泊湾汉墓等地的发掘成果,充分而准确地表明了广西百越文明的源远流长。尤其是1997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之一的邕宁县顶蛳山新石器时代遗址,是我区境内面积最大,保存最为完好,文化内涵最为丰富的,也是珠江流域最具代表性的新石器时代遗址,对研究南方民族干栏式建筑的起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围绕着这些考古工作所展开的一系列重大课题和学术研究,在国内外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涌现出一些学科带头人。
戏剧、音乐、舞蹈、曲艺等艺术研究日益活跃,成果喜人。民族文艺资料的普查和搜集,积累和抢救,研究和编撰,出版了文艺集成和志书,各种专题研究异彩纷呈,民族文化艺术期刊的影响力和权威不断提高,组织各种国内外的互访、考察、学术研讨和交流活动,使我区民族文化得到进一步的挖掘和梳理。
保护优秀民族文化的突破口
2003年开始启动的,以广西民族博物馆为龙头的,广西民族生态博物馆“1+10”建设工程,是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强有力措施保护与传承优秀民族传统文化的重大举措。两年来,我区已建成南丹里湖白裤瑶生态博物馆、三江侗族生态博物馆和靖西旧州壮族生态博物馆,三个试点从不同角度切入,在建设模式上做了不同的探索,使三个项目既有个性又有共性,不仅有效保护了民族地区较为完整的文化生态,而且拉动了县域经济的发展。三个试点还体现出中国生态博物馆的第二代模式特征,即专家和村民紧密结合,培养农民自己的专家,推进生态博物馆向专业化、博物馆化方向提升,这样的“广西模式”为今后广西和全国生态博物馆的建设推进,探寻了更多的参考经验。
对于我区历史上缺乏文字流传的少数民族而言,非物质文化遗产是该民族基本的识别标志,是民族民间文化保护的重要内容。我区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取得相当大的进展,“广西红水河流域铜鼓艺术保护”项目被批准为2003年“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首批10个试点项目之一,重点保护红水河流域各村寨中,具有非物质文化遗产性质的铜鼓歌舞艺术。
今年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极大地带动了我区各市县对民族民间文化的保护工作,各市县认真组织人力,筹集财力,调研普查。据自治区文化部门的
介绍,在今后的保护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管理队伍、科研队伍、志愿者队伍的建设,以举办宣传周、晚会等形式面向社会广泛宣传,配合《广西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等法规条例的出台,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长远规划、分步实施,实现保护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社会化和法制化。
民族文化产业齐头并进 民族文化资源经过整合,通过不断成熟的文化产业运作与现代文化相承接、相融合。自治区文化厅长容小宁表示,以民族文化资源优势,整合民族文化产业资源,培育民族文化产业品牌,是我区发展文化产业一直坚持的基本思路和定位。在没有现成经验可遵循的探索实践中,我区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本地实际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发展具有广西特色、市场发展前景好和生命力强的文化产业。摸索出并推广“以项目为载体”的文化产业发展模式,这既能打破体制障碍和行业壁垒,又能积极扩张延伸产业链。比如人们所熟悉的《印象·刘三姐》,将世界级的桂林山水风光、“刘三姐”民族文化品牌,打造成世界级的民族文化艺术精品,通过市场运作的经营带动了旅游、演出、艺术教育、服务等行业,成为全国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近几年来,我区在发展文化产业中注重在“特”字上做文章,深入挖掘民族文化精华,突出民族文化特色,充分利用和发挥广西绚丽多姿的民族地域文化优势,将文化产品与相应的地域文化相结合,精心打造“民歌”、 “山水”、“边疆”等广西独特的民族文化品牌:既有闻名遐迩的“刘三蛆”系列文化品牌,又有名扬海内外的“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品牌,还有国内外获大奖的民族戏剧、音乐、舞蹈和杂技等品牌,更有桂林山水、北海银滩、乐业天坑等旅游文化品牌,以及靖西绣球、阳朔画扇、临桂皮画、北海贝雕等“一地—品”的民间艺术工艺品牌等等。这些民族特色文化品牌,不仅成为广西民族文化产业发展的主打项目,而且形成引领全区民族文化产业发展的耀眼亮点。
通过项目,形成品牌;通过项目,形成产业。如今,我区以国办文化为主导,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参与,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渠道社会化、投资方式多样化、项目运作市场化的文化产业新格局逐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