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上一堂网络安全课观后感【篇一】
网络,在现代社会已经变得十分普遍了,我们随处可以看见使用网络的人,老年人、小孩子、中年人人们使用网络看电影、炒股、浏览新闻、办公等等网络的出现给人们带来了一个崭新的面貌! 有了网络,人们办公更加高效,更加环保,减少了纸张的使用。正好符合了我们当前的环保主题——低碳、节能、减排。并且,现在有很多高校都开设了计算机专业,专门培养这方面的高端人才,但也许,在培养专业的技能之时忽略了对他们的思想政治教育,在他们有能力步入社会的时候,他们利用专业的优势非法攻克了别人的网站成了黑客走上了一条再也回不了头的道路!
确实是,网络不同于我们的现实生活,它虚拟、空泛、看得见却摸不着,而我们的现实生活,给人感觉真实。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我们的活动有着一定的条例、法规规定,在网络世界中,虽然是虚拟的,但是它也有它的制度、法律法规。
在这里,我简单罗列些一些关于网络中的法律法规:早在1991年,国务院就发布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其中第三十条(五)未经软件著作权人或者其合法受让者的同意修改、翻译、注释其软件作品; (六)未经软件著作权人或者其合法受让者的同意复制或者部分复制其软件作品; 在94年又相继出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条例(一)违反计算机信息
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 (二)违反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备案制度的; (三)不按照规定时间报告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发生的案件的; (四)接到公安机关要求改进安全状况的通知后,在限期内拒不改进的; (五)有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其他行为的。直到97年,公安部再一次完善了我国关于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公安机关会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可以处罚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一万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给予六个月以内停止联网、停机整顿的处罚,必要时可以建议原发证、审批机构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者取消联网资格;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在网络世界中,违法了也一定会追究责任。这和我们的现实生活一样,并不像我们想的,因为网络世界是虚拟的,所以可以乱说,在上面乱整。传播、不利于社会安定的话,也一定会受到处罚,对于那些为了利益利用自己高超的技术手段攻破别人的电脑系统,这肯定是违法的,我们在现实生活中也经常看到这样的案例,应该说这些事例给了我们血淋淋的教训,所以,我们在使用网络的时候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不搞破坏,在网络上进行正常的健康的交流,充分使用网络资源提高我们的学习效率和知识面!
同上一堂网络安全课观后感【篇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