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架构,以及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中政府监督平台和企业监控平台的功能要求、平台性能与技术要求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监管平台及企业自建或运营商搭建的卫星定位系统平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7859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 GB 20263 导航电子地图安全处理技术基本要求
JT/T 794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车载终端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JT/T 79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简称卫星定位系统)GNSS for operating vehicles 以提供道路运输车辆实时位置和状态信息为特征,具有运输车辆驾乘人员及运输车辆管理者等用户远程信息服务,反映运输车辆实时动态数据,满足政府监管部门及运营企业对系统信息运用要求,能对服务范围内的车辆进行管理和控制的综合性信息处理的系统。 3.2
政府监管平台(简称政府平台) government monitoring and management platfo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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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计算机系统及通信信息技术为基础,通过卫星定位技术等手段,实现对管辖范围内的车载终端和接入平台进行管理的系统平台,主要实现对上级平台的数据报送和对下级政府平台的管理、对企业平台的监管和服务。 3.3
企业监控平台(简称企业平台) enterprise monitoring and management platform 企业自建或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建设的卫星定位系统平台,以计算机系统为基础,通过接入通信网络对服务范围内的车载终端和用户进行管理,并提供安全运营监控的系统平台,主要实现对平台中的车辆安全运营的实时监控。 3.4
接入平台 access platform
接入到政府平台的平台,包括企业平台和下级政府平台。 3.5
车载终端 vehicle terminal
安装在道路运输车辆上满足工作环境要求,具有卫星定位系统、移动网络接入、道路运输车辆行驶记录、道路运输车辆相关信号采集和控制,与其他车载电子设备进行通信,提供政府平台或企业平台所需的信息,完成卫星定位系统对车辆控制功能的装置。 3.6
在线车辆 online vehicles
当前连接到政府平台和企业平台,且正常定位的车辆。 3.7
上线车辆 previously online vehicles
政府平台或企业平台设定时间内在线连接,且当前处于运营状态的车辆。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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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网车辆 access vehicles
当前或曾经接入政府平台或企业平台的车辆。 3.9
车牌 license plate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机动车号牌以及车牌颜色的简称,如闽AY3154黄。 4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架构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由政府平台、企业平台、车载终端、计算机通信网络等组成。通过系统各组成部分之间的互联互通,实现业务管理以及数据交换和共享。
政府平台通过平台接口及统计分析功能,主要实现对上级平台的数据报送、对下级政府平台的管理和对企业平台的监管和服务。
企业平台接入到政府平台,主要通过对车载终端的控制,实现对营运车辆安全运营的监控,并实时上报各项数据给政府平台。
政府平台之间通过专线网络或互联网VPN方式进行连接,企业平台与政府平台可以通过互联网或专线网络方式进行连接,车载终端与企业平台或政府平台之间通过无线通信网络进行连接。 5 政府监管平台 5.1 基本功能 5.1.1接入平台管理
接入平台管理应具备接入平台配置管理、信息查询和考核等功能。具体功能要求如下: ——接入平台配置管理具备接入平台参数配置、接入平台参数查询及接入平台参数统计等基本功能;
——接入平台信息查询具备平台基本情况、平台在线车辆、平台历史上线车辆、平台未上线车辆、平台运行日志和平台巡检日志等查询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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