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锡锅质证-39 修改号:Rev.1
热 处 理 记 录 第 页 共 页 炉 号 工作令号 产 品 编 号 零 件 图 号 进炉时间 年 月 日 : 材料牌号 规 格 数量 试样编号或数量 * 产 品 信息 装炉温度Ti(℃) 项 目 分 类 升温速度Vh(℃/h) 均热时间t1(min) 热处理保温温度TH(℃) 热处理保温时间t2(min) 冷却速度Vc(℃/h) 出炉温度To(℃) 工 艺 规 范 实 测 结 果 T(℃) TH VhVC TiTOt(min) t1 t2工 艺 用于集箱、锅筒、管道、管子(管屏) 、管子弯后的去应力热处理等 曲 T(℃) TH线 Vh Tit1t2t(min) 用于正火、淬火、回火、固溶热处理等。 * 更多产品信息在此处填写。 备 注 .
. 锡锅质证-39 修改号:Rev.1 热 处 理 记 录 第 页 共 页
热处理过记录时测温点测温点测温点测温点测温点测温点测温点测温点测温点测温点程状态 间点 1(℃) 2(℃) 3(℃) 4(℃) 5(℃) 6(℃) 7(℃) 8(℃) 9(℃) 10(℃) 说明:(1)该表格包含公司各种热处理的数据,各车间根据产品热处理工艺的要求,对表格中的对应项进行
填写。所缺栏用/ 线画去。表格中工艺曲线为示意图,各车间在实际使用中根据具体工艺要求进行填写。 (2)热处理时,根据具体工艺的不同,在燃油炉中热处理时,升温速度期间,温度记录时间间隔最长为15分钟,均热、保温期间,温度记录时间间隔最长为30分钟。在电炉中热处理时, 升温速度期间,温度记录时间间隔最长为10分钟,均热、保温期间,温度记录时间间隔最长为15分钟。
(3)在T91正火、不锈钢固溶处理时,升温期间,温度记录时间间隔最长为5分钟,保温期间,温
.
.
度记录时间间隔最长为3分钟。
(4) 后热(消氢)从保温温度开始进行手抄记录。当消氢温度大于300℃时,应从300℃开始记录,保温结束后,除工艺卡另有要求,一般不做记录。温度记录时间间隔长为15分钟。
操作者: 日期: 检验员: 日期: 确认: 日期:
热 处 理 委 托 单 车证-14
委托部门 编制 校对 日期 日期 检验员进炉签字确认/日期 工作令号 产品编号 接收部门 接收人 日期 材料 规格 数量 备注 零件图号 .
. T(℃) TH VhVC 工 艺 曲 Ti 1TOt(min) t 2t线 用于集箱、锅筒、管道、管子(管屏) 、管子弯后的去应力热处理 或 要 求 T(℃)THVhTit1t2用于正火、淬火、回火、固溶热处理等。 t(min) 说明:(1) 图中Ti为装炉温度;Vh为升温速度;t1为均热时间;TH为保温温度;t2为保温时间;Vc为降温速度;To为出炉温度。
(2)该表格包含公司各种热处理的数据,各车间根据产品热处理工艺的要求,对表格中的对应项进行填写。所缺栏用/ 线画去。表格中工艺曲线为示意图,各车间在实际使用中根据具体工艺要求进行填写。
(3)此表一式两份,委托部门、接收部门各一份;其中一份交检验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