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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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中期评估工作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 - )》
中期评估工作方案 国务院医改办公室
1月27日
按照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 - )》(国发[ ]1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实施进展和效果进行中期评估。为组织做好这一工作,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评估目的
根据《实施方案》确定的改革目标、重点任务、政策措施,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五项重点改革 工作安排》(国办函[ ]75号,以下简称《 工作安排》)、《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 主要工作安排》(国办函[ ]67号,以下简称《 工作安排》),跟踪分析、评价判断医改重点改革任务的落实完成情况、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总结有益经验进行推广,找出执行中的不足予以改进,针对新情况、新问题根据政策环境变化提出推动《实施方案》顺利实施的对策,并研究提出做好 医改重点工作安排和“十二五”期间医改实施方案编制思路。
二、评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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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客观反映各地医改进展,拟经过多层面、多视角、多方式开展中期评估工作,在各方面提交评估报告的基础上,形成总评估报告。
(一)内部评估。国务院医改办以发文形式统一部署中期评估工作(核心指标体系一并作为附件印发)。⑴地方自评。各省(区、市)医改领导小组按照要求,制定本地中期评估方案,对医改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我评估,在规定时间内向国务院医改办上报中期评估自评报告。⑵部门评估。建设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五项重点改革评估,按照国务院既定的分工分别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组织力量进行定性和定量地调查分析,按照要求向国务院医改办提交专项改革评估报告。⑶系统评估。国务院医改办组织力量对各地医改进行中期评估调查和现场督导,抽查核实核心指标数据,组织力量对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全面的系统评估报告。
(二)外部评估。为增强评估的客观性,相互校验内外评估结果,拟委托第三方对《实施方案》的进展和效果开展独立平行评估。第三方评估报告将作为国务院医改办起草总评估报告的参考。⑴典型地区评估。拟委托世界银行、世界卫生组织等国内外研究机构对医改进展较快的典型地区进行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评估,以总结典型经验,为进一步推广提供政策建议。(2)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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