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_____________
四川省城市二次供用水合同
甲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 日
提示与说明
一、为规范城市二次供用水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四川省城 市供水条例》、 《四川省合同监督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四川省住房 和城
乡建设厅与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本合同示范文本, 供城市二次供 用水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使用。 本合同示范文本由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四川省城镇供水排水协会在本行业内积极推广使用本合同示范文本。
二、城市二次供用水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订立、 履行中,应当遵循平等、 自愿、 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相互尊重,充分协商,严格履行。
三、使用本合同示范文本的, 不得修改相关内容。 参照本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的,不得使用本合同示范文本的名义或者编号。 使用本合同示范文本又订立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示范文本的内容相抵触 的,不得使用本合同示范文本的名义或者编号。 四、本合同示范文本由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通用条款是指不能或者不必协 商的条款, 专用条款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或者可以协商的选择性、 填充 性条款。
选择性条款中在选项前标示有 “□符号,选择时在该符号内划“V”表示肯定或 者划“X”表示否定。选择性条款包含单项选择和多项选择。 填充性条款中标示 有下划线,双方将协商达成的一致意见填入,无意见的划“X”、或者“―”表 示删除该填充性条款。
五、供水人预先选择或者填充,在订立合同时未与用水人协商的条款, 视为格式 条款。供水人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对用水人做出不公平、 不合理的规定,并且应当 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行业组织的监督。
六、 与合同订立、履行有关的通知、说明或者合同中的另附页等书面文件,是合 同的组成文件,双方确认后应当签字盖章,注明日期。
七、 本合同示范文本的下划线部分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延长或者缩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