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机租赁合同
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现就甲方在盛安时尚家项目租用乙方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塔机)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租用乙方的塔机数量为1台,型号分别为 QTZ80 ,塔机安装高度不超过
米,起重臂长不超过56米。 二、租赁期:
1、租赁期不少于8个月,超过则按实际使用日期计算。塔机启租日期按塔机经乙方安装、调试完成,并经有资质的检测部门检验合格次日,如因甲方赶工,可经双方办理交付手续之日为准:在乙方取得有资质的检验检测部门检查合格证当日,若甲方仍不与乙方签定交付使用手续,则塔机从该日期第二天起租赁自动生效;塔机截租时间甲方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以书面通知停机之日为准。
2、塔机进退场:塔机进场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塔机拆除、退场乙方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并结清有关费用和租金后,10天内将塔机拆卸退场完成。 三、塔机租金、进退场费用、检验检测费等
1、租金:塔机月租金为人民币:19000元/台。包括塔机司机工资(司机工资按5000元/月计算由甲方支付,塔吊租金实际14000元/月甲方支付给乙方),但加班、食宿由甲方负责。交付使用日(即启租日)起开始计算租金,月租金在每月15号前付清。超过7天仍未向乙方支付租金,乙方有权停机(停机期间租金照计);超过12天仍未向乙方支付租金,乙方有权自行拆除塔机,运回乙方仓库,未付租金甲方仍需如常支付。
2、进退场费用即(每台塔机运输、安装、拆卸和检测费等)人民币为: 30000元/台。
3、塔机经有资质的检验检测部门检测、验收所需的检验费、取证费用,由乙方负责。若因甲方资料或其他原因导致该机检验不合格,则由甲方负担复检费;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负责复检费。 四、安装、调试及验收
1、塔机的装拆由乙方安排有安装资质的单位在甲方的工地进行安装及拆卸,并向甲方提交安装(拆卸)方案及安装单位资质证明资料,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装拆过程中的相关安全责任。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使用25T汽车吊进行正常安装和拆卸的,其超过25T汽车吊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
2、塔机安装完毕,乙方应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及塔机《使用说明书》中的要求进行调试和自检,甲方配合按程序向有关部门申请报装、报检,直到领取塔机安
装合格证。 五、甲方责任
1、塔机仅限于本合同约定的项目工程使用,甲方无权将塔机转至另一工程使用。 2、塔机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无权将塔机作为抵押、转让给第三方或另作该工程之外的其他用途使用,否则甲方须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3、甲方必须按国家相关法规及省市有关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条例,负责塔机的现场安全管理。
4、甲方负责提供该机的用电(每台塔机供电容量不少于35KW),应在塔身附近不大于3米内设一个专用电箱(带隔离开关,漏电开关,参数须符合使用要求)。
5、保证塔机在装、拆作业及使用过程中的作业场所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塔机工地现场指挥人员和司索人员、对讲机、料斗、索绳等所需工具,并提供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范的司索和指挥,因不符合安全规范的司索或者指挥而造成的事故及其相关责任由甲方负责。
6、基础的制作及附墙预埋螺栓的安装。按乙方提供的塔机基础图纸施工塔机基础,并向有关部门及安装单位提供监理部门的隐蔽工程验收手续。甲方必须提供基础的设计计算书,甲乙双方并负责塔吊使用或验收的一切资料。
7、附墙顶升按乙方要求给安装施工人员搭设安装平台及护栏。
8、负责给乙方的维修人员提供工作方便,如工地没有工作,此机应及时维修保养机械。原则上每月累计不少于两天让乙方对塔机进行保养及安全检测。
9、甲方必须保证塔机进、退场道路通畅,提供足够的空间及现场地给乙方进行装拆作业。因道路或场地方面的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正常装拆塔机与退场,由此而增加的安装、拆卸、退场费用及造成乙方的损失均由甲方负责赔偿。塔机无法退场期间租金照计。
10、协助保管塔机,以防失窃、人为破坏及免费提供机手食宿。 六、乙方责任
1、每台塔机配备壹名持证司机负责开机,司机工资由乙方负责,每天工作12小时(早上7点-晚上7点),满12小时后其余时间属加班,如需加班按每人20元/小时计算,加班费由甲方负责。
2、负责塔机进退场的发货、收货清点及进退场运输中与卸车的安全。 3、按照有关塔机维修保养规范及安全操作规程,负责租赁内塔机的日常管理、维修保养及安全操作。
4、乙方维修人员应做到及时服务,在接到故障通知后迅速到务必2小时内现场排除故障,若每次因故障维修超过12小时仍不能修复塔机,则扣除当天租金(双方必须在每次停机超过12小时办理停机签证手续)。
5、乙方司机及安装维修人员应遵守甲方的现场一切安全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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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度以满足施工需要(包括加班),严禁酒后上班,不得以借口延误施工生产(若不服甲方管理及工作安排,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司机)。
6、乙方提供的塔机必须保证质量合格,机械状况完好,并向甲方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和使用过程安全检查及相关资料。
7、因乙方塔机司机违章操作与塔机自身质量问题而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8、负责提供塔机基础设计相关参数和预埋螺栓的安装作业技术指导。 9、乙方负责给司机及设备购买保险,如果出现任何事故后,一切赔偿费用由保险赔付后,甲乙双方各负责一半。 七、 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所提供塔机,按使用说明书中的规定以及根据甲方所承担的高度,按本协议第一条的约定不需要增加附墙则可以满足要求时,乙方不再增加塔机高度及附墙数量;若甲方所选择的安装位置致使塔机的附墙距离大于6米时,甲方必须聘请相关技术人员进行计算,确定附墙方法及制作附墙杆件,并承担因此引发的一切安全责任及费用。
2、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任意加设或拆除塔机上的零部件及标志、标识等,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3、如因甲方或工程停工原因造成塔机停机,双方未签补充协议时,停机期间租金照计。
5、租期结束后,如因甲方工程障碍场地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拆除塔机,拖延拆除期间租金也照计。
6、塔机在正常使用过程中需要附墙及顶升加高时间内不得扣除租金计算,(加高作业时间不得超过1天,如遇气候或其他情况,可以顺延)。
7、本租赁合同为连续不间断租赁合同,不因节假日或气候等任何原因扣减租赁时间和租金。
8、若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的塔机损坏及安全事故,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9、现场签证负责人:甲方代表: 联系电话: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 八、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时则
通过司法途径由塔机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费用支付方式
1、塔机进场安装检测合格后3天内一次性付清进退场费用。租金按月支付,租金在拆卸前付清,否则出租方有权不拆塔机,租金照计。
2、以上费用以人民币计算,只开具收款收据。甲方在每月5号前将本月度租金以汇款或转帐方式一次交付到乙方。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租赁完毕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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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付清所有款项,塔机退场后自动失效。本合同未尽事宜,补充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司章): 乙方(公司章):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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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