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罗浮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绿化养护工程项目
绿化养护工程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 达州市北外张家坝江湾城二期绿化养护工程 项目编号: CDLF-2015-006
招标单位:成都罗浮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杨 均 招标时间:二0一五 年 六 月 一 日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2 一、附表……………………………………………………………… 2 二、总则……………………………………………………………… 2 三、招标文件………………………………………………………… 3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5 五、开标……………………………………………………………… 7 六、评标……………………………………………………………… 7 七、中标……………………………………………………………… 10 八、合同的授予…………………………………………………… 11 第二章 合同……………………………………………………………… 11 第三章 绿化养护设备报价清单……………………………………… 13 第四章 绿环养护内容及要求………………………………………… 14 第五章 投标格式………………………………………………………… 16
一、投标函…………………………………………………………… 16 二、开标一览表……………………………………………………… 17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7 四、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19 五、投标总价………………………………………………………… 20
、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附表 招标名称 联系人 达州市北外张家坝江湾城二期绿化养护工程 李先生 电话 传真 3432445 监督部稽查电话 2818387 传真 5664333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 达州市北外张家坝江湾城二期绿化养护工程 标书购买费 人民币 300 元(不返还)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 10000 元整 开户银行及账号 商业银行 账号:6228 3633 3424 3332 投标保证金支付方式 支票、本票、银行汇票,现金(需提前递交)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后 60 日内有效 投标文件份数 一套正本、一套副本、一套电子文本 递交至:成都罗浮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办公室 投标文件递交 地址:达州市北外江湾城 接收人:李先生 投标截止时间:2015 年 6 月 1 日 开标 时间:2015 年 6 月 10日 8 时 00 分 地点:达州市北外江湾城广场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注:任何认为在招标过程中存在不公平、不公正、不守信情况的单位及个人可向罗浮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监察部打上述投诉电话。
二、总则
1.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达州市北外张家坝江湾城二期绿化养护工程
标段:达州市北外张家坝江湾城2期占地面积136亩,建筑面积210673平方米,容积率,绿化率35%。
此次投标作如下说明: (1)罗浮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邀请有意合作的投标者采用密封投标形式进行国内竞争性招标。
(2)各投标单位在投标书中,必须对如下事项做出具有法律效力的确认:此次投标报价有效期为60天,对投标书中的付款方式、养护工作的技术和质量要求等内容是否全部接受或者部分接受,不接受的部分必须明确。此次投标文件、招标补充说明及投标文件、投标补充文件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3.质量要求:达到绿化养护二级标准。
确保现有树木的成活率在98%以上,如有死亡,投标人按死亡树种、大小及树形补齐(但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有双方协解决)。
做好树木的修剪、浇水、除虫、施肥等工作,确保区域内绿化处于正常生长状态。
做好草坪的修剪和杂草的清除。每年至少修剪三次,做到草皮中无杂草,草坪内无树叶、垃圾、杂物。草坪中草不超过8cm。 4.合格的投标人及其他
资质要求:要求前来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绿化养护三级(含三级)以上的资质。
承包方式:包公、包料、包文明养护的总承包。绿化养护合同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5年5月1日
领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成都罗浮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办公室
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三家以上参加为有效。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投标文件份数:一套正本、一套副本、一套电子文本 投标截止日期:2015 年 6 月 1 日
投保文件递交至:成都罗浮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办公室 5.勘探现场
如投标人有需要,可到现场进行勘探,过程所需费用,将自行承担。
三、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合同及格式
第三章 绿化养护报价清单
第四章 绿化养护工作内容及要求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包括商务标、技术标、综合能力)
除内容外,招标人在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1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凡是获得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当对招标文件保密。
2.招标文件的澄清
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以书面(包括手写、邮件、打印和传真,下同)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将对在投标截止期 5天以前收到的要求澄清的问题予以书面答复。招标人的书面答复将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包括对要求澄清问题的说明,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投标人对对招标文件自行作出的解释、推论和应用,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3.招标文件的修正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寄送给所有投标人 ,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定已收到修改文件。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 4.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及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也均使用中文。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保证金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5)投标报价(包括报价汇总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等) (6)其它资料(如各种奖励证书或处罚决定等)
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文件格式填写,如不够用时,投标人可按同样格式自行编制和添补。 5.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方式采用: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或于投标截止日前向招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日前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将收据原件或复印件封入投标文件正本。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