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市江北城区山洪防治及生
态补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法规类别】环境标准
【发文字号】榕发改审批[2014]264号 【发布部门】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4.12.12 【实施日期】2014.12.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市江北城区山洪防治及生态补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的批复
(榕发改审批〔2014〕264号)
市水利局:
贵局报送的《关于报送福州市江北城区山洪防治及生态补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榕水利函〔2014〕814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提高江北城区山洪防治能力和排涝标准,改善市区内河水环境和生态景观,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州市江北城区山洪防治及生态补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福州市闽江下游防洪工程建设公司
二、建设地点:工程位于福州市闽江北港北岸城区,防洪补水主隧洞西起闽江北港文 1 / 2
山里上游的浦口出口,经五矿补水泵站后,沿江北城区北面山区设隧洞,经八一水库、
登云水库后,东至魁岐出口。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工程建设主隧洞28.99公里,并在主隧洞沿线设置8个控制闸,新建12个截洪枢纽工程(含截洪坝、拦挡坝、库周护岸、进水口、排洪支洞等),同时实施补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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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市江北城区山洪防治及生态补水工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市江北城区山洪防治及生态补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法规类别】环境标准【发文字号】榕发改审批[2014]264号【发布部门】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日期】2014.12.12【实施日期】2014.12.1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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