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推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 1 条 推车工必须熟悉工作范围内的巷道关系,车场、轨道、道岔、坡度情况及巷道支护等状况。
第 2 条 一人只准推一个车,不准推串车或一人一手推车,一手拉车。多人同方向分开推两个以上车时,推空车上坡(3%~7%)的间距为 5m;推重车下坡(3%~7%。)的间距为 15m;大于 7%。且潮湿道滑的重车为 30m。前车停时要发出信号通知后车。
第 3 条 严禁蹬车、放飞车。在有自滑坡度的平巷推车时,要先将车后轮掩住,利用前轮运转,以减小自滑速度。
第 4 条 推车时要手扶矿车端头的拉手,不得扶车沿和车帮,也不准将头伸进车上,防止挤伤。
第 5 条 在坡度大处停车时,要用木模掩住,卡牢。 第 6 条 推车时要头戴矿灯,抬头注视前方,不要低头推车。遇下列情况要大声喊“车来了”并控制车速。
1、开始推车与停车时; 2、接近道岔与巷道口时; 3、接近弯道与巷道狭窄处时; 4、前面有人或障碍物时;
5、接近风门或车速过大时。 第 7 条
推车工操
作顺序如下:
接受任务→准备→检查→处理问题→推空车→装煤→推重车到车场→工作结束。
二、操作及其注意事项
第 8 条 从区、队长或班(组)长处接受本班出煤的任务,以此领取车牌。
第 9 条 领取铁锹、撬棍、木模、大木棒等工具。第 10 条 检查:
1、检查推车线路中的巷道支架完整情况,有低矮、狭窄不合格的, 要汇报班(组)长;
2、检查推车路线的轨道,道岔是否合格。
3、检查推车线路的风水管路、电缆、电话线的悬挂是否妨碍推车, 不合格的要汇报班(组)长;
4、装车地点及沿路的铁道是否清理干净,有无杂物淤泥,妨碍推车;
5、矿车车箱是否变形破损,连接环是否损坏; 6、检查车轮是否完好及车轮运转情况;
7、检查矿车前轮轮轴的固定情况。检查发现不合格的
矿车要推到旁道或升井处理,其它问题必须及时处理,否则不得作业。
第 11 条 推车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开始推空车要慢,临近装车口时要慢;
2、空车(单轨时)经溜子下口或漏斗嘴时上方要停溜放煤,推车工不得直接在装车口下经过,必须从铁道外侧推空车进入空车道,并刹住车;
3、装煤口推重车不停溜子时,要用后边空车轻撞重车,开始要慢放(并高声通知周围正在推重车),将重车推到重车道或车场内;
4、推车时若发现后边车声增大,应躲开身子,招呼后边车放慢速度或停止;
5、在车场或调车道停放矿车时,停放的矿车不准压道岔,必须过道岔 1m 以上;
6、若在巷道分段接车,接车地点不得在拐弯处,以防看不清误操作伤人;
7、在有摘挂钩地点倒车,要首先和专职把钩工联系好。不准自行摘挂钩;
8、过道岔时,要停车,先扳道岔,矿车经过时速度放慢,车通过后要将道岔扳回原位。
第 12 条 车掉道后恢复上道的操作: 1、先将矿车刹住,先抬一头后抬另一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