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的处理,及时做好苗木补植工作。①枯枝断枝、死株树木必须24小时内处理完毕,缺株、死株应在2天内完成补种,补种苗木的规格、品种应与原苗木基本相同,特殊情况无法补种原规格苗木的,需征求主管部门意见后再进行补种。②枯死、裸露地块要先进行土壤改良,然后根据原苗木品种、植物生长条件及周边环境,
在一周内完成补植或更换适宜的苗木品种。③对长势不良的地被植物,要及时清理枯枝败叶,有计划进行松土施肥,改善植物生长条件,恢复植物良好长势。
6. 加强道路绿化带的养护,保持枝叶茂密,整齐一致。绿化带各种植物应生长健壮,全路段无缺株、无裸露,分车绿化带及中间分隔带的灌木或绿篱要树冠饱满、高度整齐一致,无明显“空脚”现象,人行横道、交叉路口及转弯节点附近中央绿化植物高度应不影响驾驶员视线;隐形隔离栏应及时维修,每年至少做一次刷漆或防腐处理,确保无损坏、无锈蚀,平行稳固、无松动。
7.严格按规范加强行道树养护管理,保持好道路绿化统一的景观风格。①加强行道树修剪,保持形态、树冠大小均匀一致,折断或劈裂枝应及时去除残桩,修平断口并做好防腐处理。②树穴盖板铺设平整,树干直立,倾斜数量不超过该路段行道树的2%,倒伏、受损树木应及时扶正、支撑,杜绝安全隐患。③机动车行驶道路树木应无挂车辆,不碰行人头,不妨碍司机视线及交通指示标志,分枝点应以3米为宜,树冠下缘线的高度一致。
8.加强开放绿地养护管理,维护良好的景观效果。 ①花灌木
开花及时,株形丰满,花后修剪及时合理;②绿篱、色带、色块植物要求达到绿化设计标准,枝叶茂密,美观整齐,层次分明,平面、立面棱角清晰,整型雅观,无枯枝败叶;③病虫害防治及时,平均被害株数不得超过3 %,叶片危害率不超过5%;④绿地干净整洁,土质疏松,无杂草、无杂物、无白色污染和建筑垃圾;⑤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覆盖率98 %以上,无渍水、无旱象,草坪边缘切割整齐且无杂草。
9.加强桥底、盲点死角及人为破坏严重地段的养护管理,维护好植物良好的长势。①桥底绿化每天至少巡查一次,发现有盲流居住,应及时上报绿化主管部门,并与属地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待盲流清理后及时维修防护栏,补植苗木恢复绿化;②加强绿化盲点死角的整治力度,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干净整洁和植物良好长势,杜绝绿化盲点死角的形成;③人为破坏严重地段要加强防护,有专人把守,及时维修隔离栏及补植苗木,保持植物良好长势。
10.加强公共绿地中非生产用途的果树管理。除正常养护外,在开花结果期,还应采取必要的落花、落果及修剪措施,集中处理及时清除果实,避免行人上树采摘果实发生坠树及食用中毒事件。
11.维护好绿地内的园林建筑、小品和设施。园林建筑、小品
和设施应常年保持完好无破损、无残缺、无锈迹及油漆剥落现象,发现损坏应在五天内维修更换完毕,需做防腐处理的每年至少油漆一次,有木质结构的应防止白蚁蛀虫的危害。
12.加强病虫害。根据广州地区季节性天气和病虫害特点,及时检查绿地、行道树病虫害发生情况。每年至少进行7次防治,发现病虫害应在2天内治理完毕,并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记录,喷药期间设置临时提示牌,告知游客发生区域,避免造成人员伤害。
13.保持绿地内卫生清洁。绿地应保持无杂物、无垃圾和无污物,树干无钉栓、刻画、张贴等现象。绿地乔灌木、草坪修剪后的枝叶及绿地清扫后的垃圾应当日清运完毕,重点地区、重点部位要随产随清。
14.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文明养护及施工。养护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养护作业时必须着统一制式的工作服,各种机械、机具的操作,要符合安全操作规程;开放性绿地养护施工时,应进行围合或设置警示牌,防止事故发生;道路绿化养护作业时必须穿戴反光衣,并在有效安全距离以外的地方设置反光警示标志,避免过往车辆对作业人员造成伤害;砍伐、迁移、修剪、种植较大树木,应先进行道路围蔽,并及时协调交管部门做好现场的交通疏导工作。
15.加强爱护绿化的宣传教育。①对沿街商户和游客、市民的不文明行为及时进行劝导,不断增强全民爱绿护绿的意识。绿化
养护管理方式要文明、礼貌,对进入绿地损坏树木、践踏花木、晾晒衣物、乱丢垃圾和乱拉电线等现象应及时予以制止,对于遇到严重破坏绿化的行为应及时上报绿化科。②经有关部门批准临时
占用的绿地,养护单位要监督在期限内恢复原状。③对于任何侵占公
共绿地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情节严重的应立即上报绿化科并向市森林公安报案。
第三章 巡查、考评、例会制度
第四条 建立养护管理单位和工区及第三方评价单位巡查周报制度。养护管理单位和工区对照《广州市公共绿化养护巡查内容》(见附件1)每天巡查养护路段,认真填写养护工作日志(见附件2),全面系统地反映日常养护管理工作内容和巡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本周不能完成整改的问题,要在《绿化养护情况周报表》(见附件3)中注明并提出完成整改时间。工区和第三方评价单位负责公共绿地养护管理工作,对养护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与养护费支付挂钩。
考核实行百分制,分日常考核和月度考核,采用相同的考核评分表(详见附件4),得分各占总分的50%。日常考核为工区每周的随机巡查,发现问题对照评分表相应扣分,如养护单位在周报表中已注明本周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暂不扣分,如果在第二周仍未完成整改再相应扣分,对于养护巡查发现较严重的问题或久未整改的问题,由第三方评价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见附件5),养护单位收到上述通知后,应按照整改内容及期限认真进行整改,工区
根据整改完成情况在日常考核中相应扣分。日常考核得分情况将在《绿化主管部门养护巡查及整改情况周报》(见附件6)进行通报并附照片;月度考核为第三方评价单位每月度组织养护单位对公共绿地实施的考核工作,实地考评各路段的养护效果,
月度综合考核总分为100分,日常考核的平均值和月度考核分值各占50分。各路段得分多少将在季度养护情况进行通报,并将作为综合评定养护单位的质量、等级及核定养护经费的依据(附件7)。
月度考核总分 高于90分(含) 85-89分(含) 75-84分(含) 65-74分(含) 低于65分(不含) 养护等级评定 优 良 中 合格 不合格 当月度养护费支付额度 全额支付 支付90% 支付80% 支付70% 支付60% 第五条 建立养护管理例会制度。第三方评价单位每月将组织召开一次养护工作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养护工作总结会。根据各级领导指示要求,综合养护巡查整改及考核情况以及植物季节性养护特点和园区管理工作要求,讲评养护管理工作,布置阶段性工作任务。
第六条 建立激励机制,奖优罚劣。养护单位在合同执行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