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信用崩溃之时,同样依靠国家信用发行的国债还能有几人去买?居民此时的理性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居民应债能力的提高。
(3)货币替代的风险。近年来随着中国国民经济的增长和对外开放的扩大,国内居民对外币的需求大幅上升,而人民币在经常项目下的.可兑换以及对资本管制的不对称性(即对资本流入管制较松,而对资本外流管制较严)都促使这种需求转化为现实的资本替代。就其绝对量来说,1994年3月中国居民的个人金融资产约为2.7万亿元人民币,其中美元资产占了130多亿,而到了1996年底,美元资产已上升为200多亿元。中国政府承诺人民币不会贬值的诺言,随着周边市场“示范效应”的扩散,居民的信心开始有所动摇。在连续数次降息之后,人民币名义利率已经低于同期美元存款名义利率,在“货币幻觉”的作用下,对人民币贬值的预期加速了资本的外流。据估算,1995年和1996年资本外流的数额已经达到了272.386亿美元和212.807亿美元,(李扬1998),亚洲金融危机之后数量一定有所增加。从长远看,这是侵害居民应债能力的一大隐患。
3.忧虑高赤字与高通胀在通货紧缩的今天有点不合时宜,但必须警惕这种可能谁都不愿接受的结果。在正常情况下政府的财政支出是通过税收融资的。如果政府正常的收入不能满足政府支出的需要,则要发行公债来弥补财政赤字。而如果发债以后仍然不足以弥补,政府就必须通过“印票子“的方式融资。此时就会出现货币供应量增加的问题。而政府出于铸币收益的考虑,更倾向于用这种方式来购买商品和劳务,除非公众相应增加对货币的持有(增加货币需求量),否则就会出现通货膨胀。而物价的上涨与政府欲保有铸币税的矛盾使得通货膨胀进一步恶化。各国政府试图使财政赤字货币化的企图,几乎无一例外地导致了通货膨胀甚至恶性通货膨胀。这是非常危险的。虽然目前还没有出现通货膨胀的苗头,但持续的刺激,包括财政与货币政策的双扩张,有可能在刺激物价上涨的同时带来令人难以预料的后果。目前的中国财政正在危机之中,债务依存度和偿债率都远远超过了国际警戒线,而原来所谓的宏观应债环境宽松境况并不存在。而且从货币政策的实施来看,一种“以毒攻毒”即以通货膨胀来应对通货紧缩的主张开始成为主流。财政货币政策实施过程中的不协调势必造成各自为战的结局。重刺激又
会使已经回归理性的泡沫重新膨胀,新一轮的通货膨胀不可避免。
借用斯坦利·费希尔和威廉·易斯特利(S.Fisher and William Easterly)的“政府预算约束的经济学”的理论,政府为其赤字筹资的种种基本方式可以用恒等式来表示:(1)财政赤字=货币印刷+外汇储备+对外借债+对内借债;(2)D=(初级赤字/GDP)—(铸币税/GDP)+(实际利率—GDP增长率)
说明:1、D=政府债务/GDP;2、初级赤字=公共部门非债务支出—(政府税收收入+政府资产出售收入+债务和铸币税以外的其它公共部门收入)。
(1)式表明,政府可以通过铸币税收人和资产收入来为赤字筹资。外汇储备是一种政府资产,是政府持有的对外国中央银行的债权,和本国政府持有的其它资产具有相同的性质。当政府用外汇储备来购买外国政府债券或其它金融资产时,这一点就更为情楚。出售外汇可以用来弥补财政赤字,出售其它资产同样也可以成为财政赤字筹资的一种途径,尽管出售其它资产对国际收支和货币供应量产生的效应与出售外汇储备不同。中国拥有一个庞大的公共部门,公共部门资产出售导致的收入增加可以计为初级赤字的减少。
(2)式表明政府在赤字中用铸币税收入和资产出售收入弥补的比例越大,政府债务占GDP的比例越不容易升高,因而也就越有利于强化政府债务的可持续性,弱化财政
风险。如果可以用发行大量国债的方式来为社
会保障体制筹集资金,那么出售资产同样可以达此目的。资料表明,增加的政府开支主要投入了国有部门,发行国债就意味着国有部门的扩大,而出售资产则意味着国有部门规模不变或者收缩。从这个角度来看,发行国债只是一种筹资行为,出售资产筹资可以同时成为国有经济布局调整的手段,可以把宏观的总量政策与微观的结构性改革结合起来。按照中共十五届四中全会确定的“有进有退”的方
针对国有经济进行根本性的改革和布局调整,大幅度收缩战线,这样做有利于财政体系和证券市场的健康,也是中国经济实现长治久安的必由之路。
收缩国有企业要面临短期内社会不稳定风险加大的考验,还不可避免地遇到现有权力和利益集团的重重阻力。这并不能成为我们只顾眼前利益采取“政府分钱分物”、“企业跑步钱进”等轻车熟路的扩大国有企业规模“输血政策”的借口。20世纪如年代中期以前,国有企业改革政策的基本目标是搞好每一个国有企业,维持甚至扩大国有经济的地盘。为实现这一目标,政府就必须通过银行和财政体系向国有企业注入资金。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财政无能为力之后,政府只好依靠银行体系把居民私人储蓄引入国有企业。但是到20世纪如年代中期,这种做法已经难以为继,因为巨额不良贷款已经使银行体系处于相当危险的境地。在金融危机爆发后,政府采取的根本性的化解银行风险的做法使得国有企业作为一个整体从银行获取资金供应愈加困难。在面临“输血政策”和“改革政策”的选择时,后者的眼前风险以及对国有经济进行根本性的改革需要艰难和危险的探索等因素使政府理所当然地选择了前者。即对国有企业继续维持甚至增加资金供应,以缓解国有企业的“实际困难”减少社会上不稳定的风险,也可以保证现在对国有企业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利益集团继续保持其控制权。在不增加银行体系风险的条件下做到这一点,财政体系和证券市场就必须负担起把私人储蓄引入国有企业的任务。给定政府现有的税收能力,这意味着更多的政府债务。以国有企业为核心的三位一体是体制内矛盾的核心,不深入内部而仅仅依靠所谓的下岗分流、“减员增效”、持股权等来搞活国有企业是不可能的,二十年的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因此,真正解开这——死结,出售国有企业的资产是可行之路c当初以获取低现值为代价、而现在已经失去或正在失去劳动能力的居民要求将自己当年创造的价值变现来解决最基本的生存问题,无论从经济学的基本原理考虑还是从人道主义角度考虑,都是合情合理的。一个正义的社会和政府应该支持这种要求,并从行为上加以可行性的操作。当前,出售的资产一定要是有价值的,应做到“舰女先嫁”(樊纲1999)。至于说要卖什么、卖多少,则是一个具体操作的问题。一段时期以来国有股减持的理论依据也在于此。它在具体运作中出现的问题主要是意识形态问题和定价问题,如果按照真实价参考定价,问题便会迎刃而解。
以上的比较分析表明,当前解决社会保障资金匮乏,特别是历史欠帐问题,一种比较合理而且较易操作的方式就是减持国有股。将筹集到的资金用于解决老职工的保障问题,以解燃眉之急。至于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所需求的资金还应以政府无偿性收人来取得,这有赖于财税体系的完善,更确切地说是“费改税”的真正完成。当然,转变社会保障的操作方式,更多地借助于市场的力量,提倡自我保障也是大势所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