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52-2006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
期:2007 年6月l日
1 总 则
1.0.1 为在普通混凝土中合理使用天然砂,人工砂和碎石、卵石,保证普通混凝土用砂、石的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和构筑物中普通混凝土用砂的质量要求和检验。
1.0.3 对于长期处于潮湿环境的重要混凝土结构所用的砂、石,应进行碱活性检验。
1.0.3 砂和石的质量要求和检验,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符号 2.1 术语
2.1.1 天然砂 natural sand
由自然条件作用而形成的,公称粒径小于 5mm的岩石颗粒。按其产源不同,可分为河砂、海砂和山砂。
2.1.2 人工砂 artificial sand
岩石经除土开采、机械破碎、筛分而成的,公称粒径小于5mm的岩石颗粒。 2.1.3 混合砂 mixed sand
由天然砂与人工砂按一定比例组合而成的砂。 2.1.4 碎石 crushed stone
由天然岩石或卵石经破碎、筛分而得的,公称粒径大于5mm的岩石颗粒。 2.1.5 卵石 gravel
由自然条件作用而形成的,公称粒径大于 5.00mm 的岩石颗粒。 2.1.6 含泥量 dust content
砂、石中公称粒径小于80μm颗粒的含量。
2.1.7 砂的泥块含量 clay lump content in sands
砂中公称粒径大于1.25mm,经水洗、手捏后变成小于630μm 的颗粒的含量。 2.1.8 石的泥块含量 clay lump content in stones
石中公称粒径大于5.mm,经水洗、手捏后变成小于2.50mm 的颗粒的含量。 2.1.9 石粉含量 crusher dust content
人工砂中公称粒径小于80μm,且其矿物组成和成分与被加工母岩石相同的颗粒含量。
2.1.10 表观密度 apparent density
骨料颗粒单位体积(包括内封闭孔隙)的质量。 2.1.11 紧密密度 tight density
骨料安规定方法颠实后单位体积的质量。 2.1.12 堆积密度 bulk density
骨料在自然堆积状态下单位体积的质量。 2.1.13 坚固性 soundness
精选
骨料在气候、环境变化或其它物理因素作用下抵抗破裂的能力。 2.1.14 轻物质 light material
砂中表观密度小于 2000kg/m3 的物质。
2.1.15 针、片状颗粒 elongated and flaky particle
凡岩石颗粒的长度大于该颗粒所属粒级的平均粒径2.4倍者为针状颗粒;厚度小于平均粒径0.4倍者为片状颗粒。平均粒径指该粒级上、下限粒径的平均值。
2.1.16 压碎值指标 crushing value index 人工砂、碎石或卵石抵抗压碎的能力。 2.1.17 碱活性骨料 alkali-active aggregate
能在一定条件下与混凝土中的碱发生化学反应导致混凝土产生膨胀、开裂甚至破坏的骨料。
2.2 符号
——碎石或卵石的压碎指标值。 δsa——人工砂压碎值指标; —— 试件在 t 天龄期的膨胀率; ——试件浸泡 t 天的长度变化率; ——细度模数;
——表观密度; c ——紧密密度; L—— 堆积密度;
ωb —— 贝壳含量; ωc —— 含泥量; ωc,L ——泥块含量; ωcl ——氯离子含量; ωf —— 石粉含量; ωl—— 轻物质含量; ωm —— 云母含量;
ωp —— 碎石或卵石中针、片状颗粒含量; ωwa —— 吸水率 ωwc—— 含水率;
mt——试样在一个筛上的剩留量; MB——人工砂中亚甲蓝测定值。
3 质量要求
3.1 砂的质量要求
3.1.1 砂的粗细程度按细度模数μf 分为粗、中、细、特细四级,其范围应符合以下规定:
粗砂:μf =3.7~3.1 中砂:μf =3.0~2.3 细砂:μf =2.2~1.6 特细砂:μf =1.5~0.7
精选
3.1.2 砂筛应采用方孔筛。砂的公称粒径、砂筛筛孔的公称真径和方孔筛筛孔边长应符合表3.1.2-1的规定。 表3.1.2-1 砂的公称粒径、砂筛筛孔的公称直径和方孔筛筛孔边长尺寸 砂的公称粒径 砂筛筛孔的公称直径 方孔筛筛孔边长 5.00m 5.00mm 4.75mm 2.50mm 2.50mm 2.35mm 1.25mm 1.25mm 1.18mm 630μm 630μm 500μm 315μm 315μm 300μm 160μm 160μm 150μm 80μm 80μm 75μm 除特细砂外,砂的颗粒级配可按公称直径630μm 筛孔的累计筛余量(以质量百分率计,下同),分成三个级配区(见表3.1.2-2),且砂的颗粒级配应处于表 3.1.2.2 中的某一区内。 砂的实际颗粒级配与表 3.1.2-2 中的累计筛余相比,除公称粒径的 5.00mm 和 630μm(表3.1.2-2斜体所标数值)的累计筛余外,其余公称粒径的累计筛余可稍有超出分界线,但总超出量不应大于 5%。 当天然砂的实际颗粒级配不符合要求时,宜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并经试验证明能确保混凝土质量后,方允许使用。 表 3.1.2-2 砂颗粒级配区 累 级 计 配 筛 区 Ⅰ区 Ⅱ区 Ⅲ区 余(%) 公称粒径 5.00mm 10~0 10~0 10~0 2.50mm 35~5 25~0 15~0 1.25mm 65~35 50~10 25~0 630μm 85~71 70~41 40~16 315μm 95~80 92~70 85~55 160μm 100~90 100~90 100~90 配制混凝土时宜优先选用Ⅱ区砂。当采用 I 区砂时,应提高砂率,并保持足够的水泥用量,满足混凝土的和易性;当采用Ⅲ区砂时,宜适当降低砂率,当采用特细砂时,应符合相应的规定。 配制泵送混凝土,宜选用中砂。 3.1.3 天然砂中含泥量应符合表 3.1.3 的规定。 表 3.1.3 天然砂中含泥量 混凝土强度等级 ≥C60 C55≈C30 ≤C25 精选
含泥量(按重量计%) ≤2.0 ≤3.0 ≤5.0 对有抗冻、抗渗或其它特殊要求的小于或等于C25混凝土用砂,含泥量应不大于 3.0%。 3.1.4 砂中的泥块含量应符合表 3.1.4 的规定。 表 3.1.4 砂中的泥块含量 混凝土强度等级 ≥C60 C55≈C30 ≤C25 含泥量(按重量计%) ≤0.5 ≤1.0 ≤2.0 对于有抗冻、抗渗或其它特殊要求的小于或等于C25混凝土用砂,其泥块含量不应大于 1.0%。 3.1.5 人工砂或混合砂中石粉含量应符合表3.1.5的规定: 表 3.1.5 人工砂或混合砂中石粉含量 混凝土强度等级 ≥C60 C55≈C30 ≤C25 石粉含量 MB<1.4(合≤5.0 ≤7.0 ≤10.0 % 格) MB≥1.4(不合 ≤2.0 ≤3.0 ≤5.0 格) 3.1.6 砂的坚固性应采用硫酸钠溶液检验,试样经 5 次循环后,其质量损失应符合表 3.1.6的规定。 表 3.1.6 砂的坚固性指标 混凝土所处的环境条件及其性能要求 5次循环后的重量损失(%) 在严寒及寒冷地区室外使用并经常处于潮湿或 干湿交替状态下的混凝土 ≤8 对于有抗疲劳、耐磨、、抗冲击要职的混凝土 有腐蚀介质作用或经常处于水位变化区的地下结构混凝土 其它条件下使用的混凝土 ≤10 3.1.7 人工砂的总压碎值指标应小于30% 。 3.1.8 当 砂中如含有云母、轻物质、有机物、硫化物及硫酸盐等有害物质时,其含量应符合表3.1.8 的规定。 表 3.1.8 砂中的有害物质限值 项 目 质量指标 精选
云母含量(按重量计,%) 轻物质含量(按重量计,%)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 (折算成 SO3 按重量计,%) ≤2.0 ≤l.0 ≤1.0 颜色不应深于标准色,当颜色深于标准色时,应按水泥胶砂强度试 有机物含量(用比色法试验) 验方法进行强度对比试验,抗压强度比不应低于0.95。 对于有抗冻、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砂中云母含量不应大于 1.0%。 当砂中含有颗粒状的硫酸盐或硫化物杂质时,应进行专门检验,确认能满足混凝土耐久性要求后,方能采用。 3.1.9 对于长期处于潮湿环境的重要混凝土结构用砂,应采用砂浆棒(快速法)或砂浆长度法进行骨料的碱活性检验。经上述检验判断为有潜在危害时,应控制混凝土中的碱活性检验。经上述检验判断为有潜在危害时,应控制混凝土中的碱3含量不超过3kg/m,或采用能抑制碱-骨料反应的有效措施。 3.1.10 砂中氯离子含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于钢筋混凝土用砂,其氯离子含量不得大于0.06%(以干砂的质量百分率计); 2 对于预应力混凝土用砂,其氯离子含量不得大于0.02%(以干砂的质量率计)。 3.1.11 海砂中贝壳含量应符合表3.1.11的规定。 C35~C25~混凝土强度等级 ≥C40 C30 C15 贝壳含量(按质量≤C3 ≤5 ≤8 计,%) 对于有抗冻、抗渗或其他特殊要求的小于或等于C25混凝土用砂,其贝壳含量不应大于5%。 3.2 石的质量要求 3.2.1 石筛应采用方孔筛。石的公称粒径、石筛筛孔的公称直径与方孔筛筛孔边长应符合表3.2.1-1的规定。 表3.2.1-1 石筛筛孔的公称直径与方孔筛尺寸(mm) 石的公称粒径 石筛筛孔的公称直径 方孔筛筛孔边长 2.50 2.50 2.36 5.00 5.00 4.75 10.0 10.0 9.5 16.0 16.0 16.0 20.0 20.0 19.0 25.0 25.0 26.5 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