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股权投资业务流程和已投资项目管理,实现投资决策和投资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投资资金的有效增值和安全,依照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股权投资业务管理中的所有环节和相关人员。
第二条 基本准则 (一)分工协作
为高效完成投资业务和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各部门和投资部门内部应分工协作完成投资项目各环节工作。
(二)书面报告
投资部门应定期、不定期对投资项目的情况给予书面正式报告,报告流程按既定管理流程逐级上报。
(三)例会讨论
为更好地沟通协调投资管理工作,投资部门应每周至少举行一次项目例会,对项目投资各阶段的情况进行讨论和总结。例会由合伙人会议或其授权的人员主持,如有必要,可召开临时讨论会。
(四)实地调研
投资管理人员应每半年至少对已投资项目进行一次实地调研,以了解企业状况,并核实报告内容,同时根据投资协议规定参加项目方
的重要会议。
(五)档案管理
投资部门应以投资项目为模块建立业务档案,其他部门及相关人员应予以配合。项目阶段性结束及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投资部门应将相关资料,交由运营部门归档保管。
第二章 投资业务流程
第三条 项目搜集
公司的投资项目主要来源六个方面:
(一)依托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的直接投资机会; (二)与国内外投资公司结成策略联盟,联合投资; (三)中介或顾问机构介绍; (四)各省市政府管理部门推荐;
(五)公司业务开发,包括研究利用集团产业链业务延伸的投资机会、内部员工推荐等;
(六)各基金合伙人推荐。 第四条 项目初审
投资经理在接到商业计划书或项目介绍后,经初步判断具有投资价值的,填写《项目入库申请表》,列入公司项目库。
第五条 签署保密协议
在要求提供完整的商业计划书之前,投资经理应主动与企业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