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一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被调查人姓名:
检查人员: 姓名/单位: 姓名/单位: 姓名/单位: 主持检查人员:姓名: 执法证件号: 记 录 员:姓名: 执法证件号:
注:1.检查组应当至少包括两名具有执法证件的人员,可邀请专家参与检查。2.检查人员要填写检查记录并签字。3.对废物流向、贮
存、利用、处置等信息,要核查原始凭证。4.标注“*”的应重点核查,达标的计“2”,基本达标计“ 1”,不达标计“-1”;其余项目达标的计“2”,基本达标计“ 1”,不达标计“0”。5.备注栏可对检查情况进行简要记录。6.对产生单位,未自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对相关栏目以达标计。
达 标 情 况 检 查 项 目 一、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简称“《固废法》”第三十条) 检 查 主 要 内 容 不达达标 基本达标 标 达 标 标 准 检查方法 备注 1.*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 建立了责任制,负责人明确、责任清晰,负责现场核查,查看 人熟悉危险废物管理相 相关管理制度。 关法规、制度、标准、规范。 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附录A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现场核查。 所示标签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为达标;已设置但不规范的为基本达标;未设置的为不达标。 制定了危险废物管理计查看危险废物划;内容齐全,危险废管理计划。 2.*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必须设 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二、标识制度(《固废法》第3.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五十二条) 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 废物识别标志。 三、管理计划制4.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包括减少危险 度(《固废法》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
达 标 情 况 检 查 项 目 第五十三条) 检 查 主 要 内 容 不达达标 基本达标 标 达 标 标 准 检查方法 备注 5.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包括危险废物 贮存、利用、处置措施。 6.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危险废 物管理计划内容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 物的产生环节、种类、危害特性、产生量、利用处置方式描述清晰;报环保部门备案;及时询问所在地县级以上环保部申报了重大改变。 门。 7.*如实地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 四、申报登记制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度(《固废法》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第五十三条) 8.申报事项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 申报。 五、源头分类制9.*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收度(《固废法》集、贮存。 第五十八条) 如实申报(可以是专门的危险废物申报或纳入排污申报中一并申报);内容齐全;能提供证明询问所在地县 材料,证明所申报数据级以上环保部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如门。核查相关证关于危险废物产生和处明材料 理情况的日常记录等。 及时申报了重大改变。 危险废物包装容器上标识明确;危险废物按种类分别存放,且不同类现场核查。 废物间有明显的间隔(如过道等)。
达 标 情 况 检 查 项 目 检 查 主 要 内 容 不达达标 基本达标 标 达 标 标 准 检查方法 备注 10.*在转移危险废物前,向环保部门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并得到批 准。 11.转移危险废物的,按照《危险废六、转移联单制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如度(《固废法》 实填写转移联单中产生单位栏目,并第五十九条) 加盖公章。 12.转移联单保存齐全。 查看批准的转有获得环保部门批准的移计划,并询问 转移计划。 环保部门。 现场查看联单,按照实际转移的危险并结合环评文废物,如实填写危险废 件、台账记录等物转移联单。 材料进行核对。 当年截止检查日期前的现场查看联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齐可与申报登记 全。 数据核对。 可与申报登记除贮存和自行利用处置数据及其证明的,全部提供或委托给材料,以及转移 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联单等进行核的单位。 对。 核查合同有效有与持危险废物经营许性及废物接受可证的单位签订的合单位的危险废 同。 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13.转移的危险废物,全部提供或委托给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 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活动。 七、经营许可证制度(《固废法》第五十七条) 14.有与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签订的委 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