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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教委等八部门制订的《上海市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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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教委等八部门制订的《上海市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沪府办发[2014]19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4.30 【实施日期】2014.04.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教委等八部门制订的《上海市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2014-2016年)》的通知 (沪府办发〔2014〕1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编办、市民政局、市残联制订的《上海市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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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

党和国家对特殊教育事业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支持特殊教育”。2014年1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 》(国办发〔2014〕1号)。1月27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全国特殊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特殊教育工作,明确了近阶段我国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目标与任务,指明了特殊教育发展方向。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本市把特殊教育列入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指标,取得了一定成效。“十一五”以来,通过实施《上海市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年)》,积极为残疾学生提供多类型、高起点、高质量的特殊教育服务,取得了一定成效。为了促进上海成为国内特殊教育最发达的城市,并率先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形成有利于残疾学生可持续发展的特殊教育支持保障体系,促进特殊教育内涵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推进教育公平,办人民满意的特殊教育。积极贯彻执行《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及《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通过三年行动计划,建设与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特殊教育事业,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医教结合研究,积极推动课程改革,促进特殊教育内涵发展,使本市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目标与任务 2 / 4

(一)目标

围绕“为了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的核心理念,以关注本市每个残疾学生的身心全面发展需求为导向,围绕“完善特教体系、推进医教结合、实施融合教育、提供优质服务、促进内涵发展”的总体目标,以全面实施医教结合为推动力,积极改革创新,优化特殊教育管理方式,加强特殊教育内涵建设,提升本市特殊教育发展水平,实现特殊教育现代化。 (二)任务

1.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增设学前特殊教育点,全面完成义务教育阶段特教学校达标建设,建立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工作管理规范,稳步推进高中阶段教育,加快发展高等教育,满足各年龄段、各类残疾人接受教育的需求。

2.积极推进医教结合。构建政府各职能部门合作、市-区县-教育机构、医疗机构联动的医教结合管理运行机制和专业服务体系,整合教育、卫生计生等部门资源,为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针对性的教育、康复和保健服务。

3.深化特教课程改革。完善医教结合的特教课程体系,建立学前特教课程,加强义务教育阶段特教学校课程建设,创新课程实施方式,提高各类残疾学生个体受教育的充分程度,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

4.加强特教师资队伍专业化建设。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加强特殊教育师资和经费配备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12〕20号)确定的编制标准,配备特教教师,提高特教专职康复教师、专职巡回指导教师、普通学校专职特教教师的专业能力。 三、主要措施

(一)推进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满足残疾学生多元教育需求

1.继续开展特殊学校达标和无障碍建设,使每所特殊教育学校的校舍场地面积和功 3 / 4

能、教学与康复设施设备满足各类残疾学生的生活、学习和康复需要,优化残疾学生的

教学环境。

2.推进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举办特教班和随班就读学生在10人及以上的学校必须配备资源教室。各区县还可以根据随班就读学生分布情况,对资源教室配备进行设点布局,采用按学校、按学区、按街道、按地块等方式,配备足够的资源教室,为随班就读学生提供丰富的特殊教育资源。

3.优化学前特殊教育设点布局。按照“就近入园”的原则,根据本地区残疾儿童的发生和分布情况,通过举办特殊幼儿园、在普通幼儿园开设学前特教班等多种方式,增设学前特教点,满足各类残疾儿童接受早期教育和康复训练的需求。编制学前特教玩具和康复设施设备配备指南,按照指南要求,为残疾儿童创设良好的早期教育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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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教委等八部门制订的《上海市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沪府办发[2014]19号【发布部门】上海市政府【发布日期】2014.04.30【实施日期】2014.04.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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