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阳市新建改建居住区教育
配套设施建设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筑府办函[2016]23号 【发布部门】贵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2.26 【实施日期】2016.02.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阳市新建改建居住区教育配套设施建设管理领导小组
的通知
(筑府办函〔2016〕23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新建改建居住区教育配套设施建设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筑府发〔2014〕8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新建改建居住区教育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暂行)操作流程的通知》(筑府办函〔2014〕150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贵阳市新建改建居住区教育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实施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筑府办函〔2014〕151号)的有关规定,协调解决文件 1 / 2
执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教育配套设施与其他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审批、同步建
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贵阳市新建改建居住区教育配套设施建设管理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组 长:陈少荣(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第一副组长:钟汰甬(副市长)
副 组 长:熊国玺(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雪丽(市政府副秘书长) 周 进(市教育局局长) 高 杨(市规划局局长)
陈国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常务副局长) 成 员: 周 翔(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陆 明(市教育局副局长) 方军祥(市督办督查局副局长) 肖 昂(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冯晓伟(市规划局总建筑师) 刘 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吴明义(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副主任) 李世勇(市公安消防支队队长)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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