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利组织会计讲座
一、 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概述(预算会计) 1、 2、
概念 组成
会计可分企业会计和预算会计
预算会计是有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事业单位会计三部分组成 3、预算会计的分级
财政总预算会计分中央、省、市、县、乡(镇)五级
单位预算会计(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分主管单位会计、附属单位会计和基层单位会计,如单位人员较少,经费不多,收支事项简单不单独编报预算,可直接向上级单位报账,该单位称报销单位或报账单位
4、预算会计的对象
事业单位会计的一般对象 ,就是单位预算资金的领拔、使用及其 结果、以及收入、成本和收益的形成等资金运动过程 二、 预算会计的基本核算方法 1、会计科目
预算会计的会计科目可分资产类、负债类、净资产类、收入类和支出类五大类 3、 4、
记账方法 .
采用借贷记账法 ,记账规则是有借必有貸,借贷必相等,平衡公式是:资产=负债+净资产 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 5、
会计凭证和账簿
会计凭证可分原始凭证和记张凭证 (1) 原始凭证的种类
原始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按其来源不同,分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外来原始凭证如增值税专用发票、银行对账单、收据和职工出差的飞机票、火车票等。自制原始凭证如借款单、工资表等。 (2)审核
根据会计法规定,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对原始凭证要认真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予以退回并要求经办人按规定更正、补充。记载内容有错误,应有出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加盖单位印章。金额错误只能有出具单位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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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填写
用蓝色或黑色笔书写,清楚、工整、规范。具体书写包括:
阿拉伯数字应一个一个地写、不可连笔写。并在数字前面书写币种符号,数字和币种符号之间不得留有空白,无角分可写零零或符号—,有角无分的,分位应写零,不得用符号“—”代替。 汉字大写金额数字,一 路用正楷或行书书写,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不得任意自选简化字。
大写金额前未印货币名称的,应加填货币名称,二者之间不得留有空隙
阿拉伯数字中间有“0”时,大写要写零,中间有几个零时,大写可只写一个零。原始凭证编号要连续,如预先印定编号写坏时,应加盖“作废”戳记 记账凭证:
(1)记账凭证按内容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
(2) 记账凭证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内容必须完整,凭证应连续编号,书写清楚规范,除结账和更正错误可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后面要附有原始凭证和张数,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负担时,应有保存原始凭证的单位开具原始凭证分割单给其他共同负担的单位
(3)填制记账凭证时若发生错误,应当重新填制。
已登记入账并在当年内发现填写错误,可用红字填写一张与原内容相同的记账凭证,在摘要栏注明“注销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同时再用蓝字重新填写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注明“订正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如科目没错,只金额错误也可以将其差额另编一张调整的记账凭证,调增用篮字,调减用红字。如发现以前年度错误的,应用篮字填制一张更正的记账凭证。 (3) 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增加应填制收款凭证,减少应填制付款凭证,涉及二者之间的经济业
务,一般只编付款凭证
会计凭证的保管:是指会计凭证记账后的整理、装订、归档和存查工作。 账簿:
(1)账簿的种类:按用途主要有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其他辅助账 按格式主要有三栏式、多蓝式、数量金额式 按外形特征有订本式、活页式、卡片式。
(2)登记账簿时根据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登记;按连续编号的页码顺序登记不得隔页跳行;不得私设账外账;书写留空,一般占格距的二分之一;正常记账使用蓝黑墨水;特殊情况也可用红色墨水,如红字冲账、不设借贷的多栏式账页登记减少数、三栏式帐户余额栏前未印余额方向在余额栏内登记负数余额、其他;结出余额时应在“借或貸“栏内写明借或貸以示余额方向,对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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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额的应写“平”字;过次乘前;不准刮擦涂改
(3)错张更正方法:
划线更正法:是用红笔划线注销原纪录,并在其上端用蓝字写上正确的文字或数字。 红字更正法:是用红字冲销或冲减错误,以更正或调整账簿记录。这种方法适用于在填凭证时用错会计科目或多记金额。
补充登记法:记账后发现记账凭证填写的会计科目无误,只是所记金额小于应记金额 (4)结账。 6、
会计报告
事业单位的会计报告由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情况表、基建投资表、经营结余表、附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 7、
会计档案管理(种类、归档、保管期限、销毁)
(1)会计档案一般分为:(1)会计凭证类,包括原等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和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等;(2)财务报告类,包括月报、季报、半年报、年度报告及相关资料等;(4)其它类包括会计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
(2)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年度终了后,可暂时有会计部门保管一年,期满后 移交档案部门保管,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需要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提供查阅或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
(3)保管期限有定期和永久。定期分3年、5年、10年、15年和25年,定期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的第一天算起。
(4)会计档案销毁;保管期满后(1)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单位负责人签字。(2)专人负责监销:国家机关有同级财政、审计派员监销;财政有同级审计监销;(3)各单位有档案部门和会计部门共同监销。销毁后有监销人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报单位负责人。 不得销毁的会计档案。 8、
会计工作岗位
(1) 设置
原则: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要求不相容的职务要相互分离 (2、)回避制度
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会计负责人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出纳。直系亲属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及配偶亲关系。 (2) 工作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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