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 全 生 产
档 案 资 料
浙江九和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2013年8月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和直接经济损失事故的管理。
2、发生事故,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员,必须立即报告公司主要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3、公司接到事故报告后,需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必须在事故发生后的一小时内报告当地安监部门。
4、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单位应派专人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的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部分物体时,必须做出标志,绘制事故现场图、照相、录像,并详细说明。
5、轻伤事故要进行现场照相。
6、清理事故现场时,要事先经事故调查组或安监部门同意。
7、发生轻伤事故,经安监部门同意,由单位领导牵头组成事故调查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划分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按规定填报“伤亡事故登记表”,并对干部职工进行教育。
8、事故调查组成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专长。 (2)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9、发生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是: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10、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各级安全生产职责的规定,分清事故的直接责任、领导责任和主要责任。
11、对因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规章制度以及工作不负责任等行为而造成的事故,视情况追究责任,并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规定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
分。
12、事故查清后,应及时拟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填写“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表”报送安监部门。
13、事故处理结案后,公开宣布处理结果。
1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事故管理档案,其内容应包括事故现场记录、照片、鉴定材料、事故教育、改进措施等资料。
15、发生伤亡事故不得隐瞒不报或故意拖延报告时间。
16、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定期进行事故的统计分析,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情况表
序号 姓 名 时 间 车 间 受伤部位 治疗费用 结案情况
各类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登记表
事故发生单位 事故发生时间 姓 名 人员伤亡情况 损 失 价 值 年 龄 事故地点 工种 经济补偿 事故分类 伤害程度 事故处理分类 事故处理有关内容 设备设施、性能、质量原因 有 关 记 录 事故原 因分析 工作环境、个人防护、健康原因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其他原因 参与 调查 处理 人员 姓名 对事故 责任人 的处理 事故责任 人意见 事故情况通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事故单位 开展安全 教育情况 教育时间 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设备安全操作授课人签名 规程;环境现场管理、个人劳动防护要求等教育。 接受教 育对象 责任 部门 新定 类似 事故 防范 措施 有关具体材料附后:
落实 情况
安全生产档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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