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
摘要:影响房地产企业发展的因素很多,既有外部因素,又有内部因素,其中企业财务管理薄弱是影响其发展的一个重要内部因素。必须进一步优化企业理财环境,突出财务管理的战略地位,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财务管理职能,才能促使房地产企业更快速、健康地发展。
关键词:房地产 财务管理 目标 前言: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房地产经济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已经成为我国各地区经济最为活跃、发展最为迅速的部分,成为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在创造税收、繁荣经济、增加就业等方面作出了一定贡献,为拉动国民经济增长作出了巨大贡献。但在房地产企业的发展中也看到,由于受传统体制和外部宏观经济等因素的影响,只有少数企业能在短时间内完成原始积累,发展成为颇具规模、管理规范、资本雄厚、市场竞争力强的大企业,相当一部分企业仍然徘徊于“高出生与高死亡”状态。影响房地产企业发展的因素很多,既有外部因素,又有内部因素,其中企业财务管理薄弱是影响其发展的一个重要内部因素。具体表现为企业财务管理基础不实,财务管理体制不协调,财务管理职能没有得到发挥,财务、税务风险巨大等。这些问题不仅容易损害房地产企
业长期发展利益,也制约了我国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从长远的角度看,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进一步优化企业理财环境,突出财务管理的战略地位,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财务管理职能,才能促使房地产企业更快速、健康地发展。尤其是国家对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以来,房地产企业的利润空间骤然减小,资金压力日渐增大,不少企目前正在财务危机中苦苦挣扎,或即将面临财务危机的房地产企业,如何加强财务管理,向精细管理要效益显得日益重要。本文试图就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的现状进行分析,探讨如何加强民营企业财务管理,提出相应的改进方法。
一、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现状与问题
客观而论,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不是水平高低的问题,而是“有”或“无”的问题。长期以来,我国许多民营企业尤其是房地产企业根本没有科学的财务管理活动,财务管理受企业领导的影响过大, (一)房地产财务管理的现状
1、财务管理意识淡薄,制约企业管理的科学化进程和持续发展 房地产企业大多由传统的家族企业发展而来,从总体看,其管理者的文化素养普遍不高,特别是“施工队”、“包工头”起家的房地产企业,其经营者缺乏基本的财务管理知识,对财务管理的要求和作用认识不清,尤为突出的是普遍存在着重销售、轻理财的现象,不少企业
的老板痴迷于自己的经验,错误地认为企业效益是靠业务做出来的,财务管理没什么大用处。这种认识上的偏差,使这些老板不仅简单地认为财务管理就是记账、算账和报账,完全无视财务信息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功的指导作用;也导致他们对专职财会人员的轻视,忽视财会人员在企业中应发挥的管理职能。而企业领导素质不高,财务管理意识的淡薄,就大大制约了企业管理的科学化进程和持续发展。 2、企业会计机构不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缺失
笔者了解的房地产企业大多是九十年代中期成立的,虽然他们都设立了会计机构,但不少会计机构的设置不够科学,存在着层次不清、分工不明的弊端,也有不少的小企业根本不设会计机构,或虽设会计机构却形同虚设。较典型的是老板娘任出纳掌握财政大权,稍具规模的也只使用直系亲属担任财务人员,外聘的会计人员一般只是记记账,这种状况在创业初期尤为突出。在房地产企业快速发展壮大到颇具规模甚至升级为集团公司的今天,仍有不少企业缺乏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如内部财务牵制制度、稽核制度、定额管理制度、计量验收制度、财产清查制度、成本核算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等基本的财务管理制度,这些制度或残缺不全或徒有其名。而会计机构不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缺失,必然导致企业经营成本的增加。 3、财会人员素质普遍不高
房地产企业财会从业人员的素质普遍不高集中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法制观念淡薄。多数财会人员对《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修订后的《会计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了解甚少,财经纪律自律性很差,无视法律后果,任意变造伪造会计凭证、账簿,编制虚假会计报表。 财会工作人员素质较低的第二个表现是专业技术水平低。不少房地产企业财会人员非“科班”出身,没有会计专业技术职称和专业知识。笔者所了解的几家企业中,仅有一家集团公司的财会人员具备中级以上专业职称和专业技能,有不少企业的财会人员上岗靠的是关系而非专业水平,有些非但没有专业职称,甚至存在没有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而非法上岗。他们对财会新规则、新技术知之甚少,实际操作技术落后且更新速度慢。财会人员专业技能低,先进的财务管理方法得不到应用,财务管理的职能发挥不出来的现状,既导致企业会计行为随意化,财务工作极不规范,也使企业不能很好运用会计信息用以指导和发展生产。 4、外在财务监督缺位
企业财务的外在监督主要是政府监督和会计中介机构的社会监督。就民营企业而言,这两种外在监督都不够到位。目前,政府对企业会计实施监督的手段主要是会计规范和会计监督。会计规范主要指针对会
计实务起约束作用的原则、准则、法规、条例和道德守则的总和。但是,由于房地产企业(民营)会计规范体系还不健全,政府财政、税务、统计、审计、工商等部门因受人力、物力的限制,难以最大限度利用现有的会计规范对房地产企业日常的具体会计行为进行监督。税务部门的稽查一般仅限于对偷漏税行为处罚,财政部门平时很少对会计实务进行指导和监督,每年对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也只局限于形式,其他部门对民营企业的会计报表往往是我发表你填制,你报送我汇总,即使发现报表内容太离谱一般也是退回重报,审查报表偏重于技术上的差错而不注重报表的真实性,缺少对报送虚假信息的责任追究与惩罚措施。政府监督的缺位和政府各有关部门信息的相互独立,从客观上使房地产企业会计行为放任自流,有些房地产企业往往因不同的目的向不同的部门报送不同的会计报表,显而易见,这种会计信息的可用性、可比性和可靠性是何等的低下。
民营企业外在监督的另一种缺位是社会监督的缺位。社会监督主要由以会计师事务所为主体的会计中介机构执行。修订后的《会计法》增加了注册会计师审计和对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进行再监督的内容,以保证会计中介机构有效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由于目前法律上尚未明确规定民营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必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加之包括房地产企业在内的民营企业财务管理混乱,内控乏力,经营活动中不规范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