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县广绿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暂行采购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规范合作社的采购行为,降低合作社的经营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合作社对外采购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经营性固定资产、材料及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以下统称为采购物品)。
二、采购流程
1、物资需求部门根据生产或经营的实际需要,3天前填写好《请购单》(一式三份,采购部门、批准人人及财务部门各一份)。
2、当所购物资预计价格在300元及以下时经部门经理批准后交由采购人员到财务部提取采购资金采购,采购后要到财务部结账。
3、当所购物资预计价格在300元以上时经总经理批准交由采购人员到财务部提取采购资金采购,采购后要到财务部结账。
4、如遇到临时性应急物品需要购买,采购人员则可通过电话等方式申请(300元及以下向部门经理申请,300元以上向总经理申请),得到批准后立即购买,事后填写好《临时性应急性物品紧急采购费用申报表》(一式三份,采购部门、复核人及财务部门各一份)及发票、收据等相关购买手续材料经复核(300元及以下由部门经理复核,300元以上由总经理复核)后到财务部门报账。
5、遇到特殊情况的采购,采购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会议决定灵活安排。
6、采购物品(物资)到合作社后,属经营性固定资产、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大宗劳保用品等经需求总经理办公室会议验收,经营性常用物品、办公用品等常用品经库管验收合格后,库管开具《入库单》,按流程办理入库手续。如验收不合格的,由验收部门通知采购人员,2日内办理换(退)货手续。
三、采购原则 1、询价比价原则
物品采购原则性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以及客户群等因素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一定最终的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物品除外。
2、一致性原则
采购人员订购的物品必须与《请购单》所列要求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请购部门要求或者成本过高的情况下,采购人员需及时反馈信息供申请部门更改请购单,如因特定条件数量不能完全与《请购单》一致,经审核,差值不能超过请购量的5-10%。 3、低价搜索原则
采购人员随时收集市场价格信息,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库,了解市场最新动态及最低价格,实现最优化采购。
4、廉洁原则
(1)自觉维护合作社利益,努力提高采购物品质量,降低采购
成本。
(2)廉洁自律,不收礼,不受贿,不接受吃请,更不能向供应商伸手。
(3)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4)加强学习,广泛掌握与采购业务相关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及市场信息。
(5)工作认真仔细,不出差错,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合作社造成损失。
5、审计监督原则
采购人员自觉接受财务部或总经理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质询。对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违犯廉洁制度的行为,合作社有权对相关人员依照合作社《员工奖惩制度》等进行处罚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考核
凡违反本制度的人员,依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五、本制度解释权属总经理办公室,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六、本制度附件 《请购单》
《临时性应急性物品紧急采购费用申报表》
东源县广绿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
2014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