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 研究生培养计划和学籍表 院、系(所 )姓学专
名号业
研究 方 向导师 姓 名
填表日期:
(档案材料
年 月 日
认真填写
妥为保存)
说 明
一、本表一式两份,由院(系)教学秘书组织有关人员按时填写。研究生在校期间由院(系)教学秘书保存,毕业时一份存入学校档案,一份存入研究生个人档案。
二、本表分为五个部分、分别为《基本情况》、《培养计划》、《课程考核及科学研究情况》、《指导教师对研究生完成培养计划情况的核查和鉴定》、《毕业论文评语和是否同意毕业的意见》。
三、本表应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如有涂改,需在涂改处加盖院(系)公章,并注明涂改人姓名。
四、本表内容是研究生毕业和申请学位的重要依据之一。在研究生课程学习阶段完成时,研究生院将检查培养计划的执行情况。
五、此表适用于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一、基本情况(本项目内容除异动情况和奖励或处分情况外,其他项目由研究生本人在入学时填写)。
姓性民名别族学号贴相片处出生年月宗教信仰婚年否政治面貌最后学历大学月毕(肄)业于专业获学士 硕士学位 最后工作岗位及职务参加工作时间家庭通讯地址身份证号学习年限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年月至年月异奖励动或处情分情况况
二、培养计划(本项内容由导师在研究生入学时填写)
课 程 学 习 计 划
总学
课程类别
公共必修课(思政类) 公共必修课(外语类)
专业必修课
选修课
其他必修环节
开课
学分
考试 考查
学期
课程名称
时数
备注
科 学 研 究 工 作 或 社 会 调 查
基 本 内 容
日 期 安 排 与 计 划
教 学 实 践
时间、地点、 对象 基本内容
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计划和学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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