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成部分。”他还明确强调美德的整体性及其政治哲学维度,因为“政治智慧总是遵循正义和节制的原则”。接下来,苏格拉底又和普罗泰戈拉大谈特谈这5种美德彼此之间是否同一的问题,以及诸德性之间的内在关系问题。
《柏拉图全集》中还有其他多篇对话表达了多种不同版本的美德体系论,在此,我们只简要地对比一下上述3篇对话中的德性论和《理想国》中的“四主德”学说。首先,虔诚或虔敬在德目表上曾经一度作为“四主德”或“五主德”之一,它曾在柏拉图的早期对话《欧绪弗洛篇》中得到专门的探讨;但到了《理想国》阶段,“四主德”德目表上并无虔敬。当然,德目表上的主要德性成员还是比较稳定的。其次,德目表中各个美德的地位及其探讨顺序也不相同,其中《斐多篇》和《普罗泰戈拉》篇均认为智慧是首要的美德,而《高尔吉亚篇》则把节制提到至高无上的地位,这些都不同于《理想国》中把正义作为首要美德并放在最后来探讨的做法。
《理想国》第4卷是最密集论述节制以及“四主德”之处。苏格拉底在第2~3卷建立起言辞中的美好城邦(callipolis)之后断言,这个全善的城邦“一定是智慧的、勇敢的、节制的和正义的”。接下来,苏格拉底就依此顺序分别定义这4种美德,最终目的是为了找到正义的定义。为此,柏拉图使用了著名的寻找所有格、以大见小和以三见一这3种方法。第一个方法意味着,只有先在城邦中找到拥有每一种美德的主体,才
能使美德论落到实处,才能对“四主德”展开具体而不空泛的讨论。第二个方法假定城邦和个人灵魂在结构上具有相似性,城邦中有生意人、辅助者、护国者或谋划者3个阶层,灵魂中也有欲望、激情、理性3个部分;城邦各阶层和灵魂诸部分所拥有的美德也具有相似性,城邦中的护国者和辅助者阶层分别是智慧的和勇敢的,灵魂中的理性部分和激情部分也分别具有智慧和勇敢之德,而节制和正义都是关乎整体的贯穿性美德,它们为城邦中各阶层和灵魂中各部分所具有。第二个方法是在第2卷开头部分寻找正义定义步入困境时所提出来的方法,它就建立在上述两种相似性之上,城邦的正义类似于且大于个人的正义,因而更易被找到和看清楚,所以,“让我们先探讨在城邦里正义是什么,然后在个别人身上考察它,这叫以大见小。”第三个方法则显然是与美德体系论相匹配的。如果说“四主德”是一个类似于方形物的整体,那么,知道了长方形的其他三个角也就能推知其剩下的第四个角。 方法论的问题解决后,苏格拉底就开始一一寻找智、勇、节、义的定义。其中,智慧就是一种出于知识的好的谋划,智慧只为最少数真正的护卫者或统治者所具有;勇敢则为保卫城邦的战士所具有,勇敢就是一种坚持,尤其要在苦乐欲惧等艰苦环境中坚持那些法律通过教育所建立起来的关于可怕事物的正确信念。勇敢的战士若要保持正确信念,就要依靠知识和智慧来辨别信念的对错,这就说明了智、勇二德之间
内在的紧密关联。
关于节制,苏格拉底首先强调它较之前两种美德,“更像协调或和谐”,因为它是“一种好秩序或对某些快乐与欲望的控制”。福柯在其巨著《性经验史》中也非常重视节制当中的控制之意,并仔细区分了sōphrosunē(节制)与enkrateia(自制或控制)。他认为, enkrateia始终都是“处在斗争、抵制和战斗的轴线之中”,它“支配了快感和欲望,但是同时又需要为了战胜它而斗争”;反之,节制之人则因其强大的理性自控而能“适度地享用快感”。所以,“enkrateia是sōphrosunē的条件,是个人为了成为节制的人而必须作用和控制自己的形式。”其实,福柯此论并不新鲜,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早就开始区分sōphrosunē与enkrateia,并明确认定节制高于自制。但福柯一再从“精神斗争的悠久传统”角度论述节制中所内含的自制或控制之意,这确实是非常敏锐的天才式洞见。接下来,柏拉图继续从“比自己更强”的角度,进一步揭示节制所内蕴的积极主动的自我控制的力量:内在结构相似的人和城邦当中,皆有一个天性较好的部分和一个天性较坏的部分,节制、自主或强于自己的人(“自胜曰强”)就是前者控制了后者;反之,不节制、放纵、弱于自己的人则是前者受制于后者。
在“自我控制”之外,柏拉图对于节制还有一个限制性的界定,此即“服从统治”。节制的这两层含义是紧密关联、互相补充
的。因为在节制中,自我控制作为一种显性的主动力量恰恰是通过隐性的貌似消极的服从统治而造就的。实际上,谦逊恭顺之意在节制中占有更大分量,节制之德就像水一样,看似柔软,却有巨大力量。在《理想国》第4卷短短不到两页的节制论篇幅中,苏格拉底就至少有3次强调,节制是个人或城邦中的诸组成部分对谁该统治和谁该被统治的问题上下齐心、一致同意而达到的正确统治秩序,此秩序又是根据上述“比自己更强”的原则而达到的。当然,在这个“以大见小”的上下文中,柏拉图更多的是在城邦、国家和政治学的层面而非灵魂、个人和伦理学的层面来谈节制的服从统治之意。这就是本文非常看重的《理想国》节制学说的政治哲学维度。 三、哲学家的节制
《理想国》中有一个著名的寻找正义定义的“短路”和“长路”的区分。其中,短路既是柏拉图的灵魂学又是其德性论,在这条道路的终点也就是第4卷末尾处,苏格拉底通过把正义与不正义分别等同于灵魂内部诸部分的和谐与争斗,把美德和恶德分别等同于灵魂的健美有力和丑弱病态,而更雄辩地回应了卷1和卷2开端处那个大难题——到底是正义的人还是不正义的人生活得更好、更幸福?当初以此问题猛逼苏格拉底的格劳孔现在也坚定地认可:正义较之不正义更有利,不义而富且贵的生活毫无价值。但苏格拉底自己仍觉得这条短路只是“很不精确的方法”,所以,为了“最完善地认识这些
美德,需要另走一条弯曲的更长的道路”。只有把握了“四主德”的形式或理念,才能最完善地认识之,而这只能依靠拥有完美知识的哲学家。所以,长路的核心就是要讨论何为哲学家,以及哲人对于善的形式或理念的把握何以可能。 不难看出,第4卷中的智慧显然还不是哲人所爱的那个最完美的思辨智慧,而只是统治者用于统治和管理国家意义上的实践智慧。因为那里的智慧还处于短路之上,处于城邦政治生活的维度而非哲人沉思生活的维度。这种水平上的智慧以及节制、正义诸美德显然都有待升级。细心的读者一定还会发现,上文论述“四主德”时尚未论及正义,我们把它挪到此处进行讨论,目的就是为了帮助我们更深入地理解:柏拉图的德性论为什么要从短路过渡到长路?这种方法论转换的必要性及其内在逻辑何在?
关于正义,苏格拉底在432B~441E处连续给出了至少6个定义。所有这些定义的核心都是在强调:灵魂和城邦中的正义就是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而不干涉他者,此即“不兼做”。但这就碰到一个如何将正义与节制区分开来的难题。首先,“做好自己的事”当初在《卡尔米德篇》中也被用来定义节制;其次,节、义都能导向和谐而美好的秩序,因为节、义都能使灵魂的诸部分和城邦的各个阶层团结为一个单一的整体,使之“成了一个人,而不是许多人”。最后,苏格拉底在界定正义和节制时都用了几乎完全相同的比喻——和谐美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