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设备管理规定
(一)设备、机器管理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由专人负责清洁、保养。电脑解码器等精密设备由专人负责操作。
(二)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及时向领导反映,以便联系厂家修理。发现故障不汇报,让设备带病操作,扩大设备损坏的,根据情况对责任人罚款50-100元。
(三)举升器、龙门吊、动平衡、小检等设备不得超负荷使用,凡超负荷,损坏设备的,按处设备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罚。 (四)空压机在厂内不需要供应压缩空气时,必须停机,在工作中确保不缺冷却水,润滑油及时添加和更换,冬季及时排放冷却水。 (五)厂设备管理岗,搞好设备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组织设备的检验,负责压力表、安全阀的按时送检工作。
五、店长的日常管理职责
(一)认真制定落实本店经营目标、发展规划。
(二)了解掌握地方、行业有关汽车维修的各项政策、法令及经济环境动态,适时提出本厂的发展规划、服务市场、广告宣传、特殊服务等方针、计划。
(三)积极做好策划和实施企业形象设计。
(四)不断强化本店内部管理机制,制定实施有效措施、制度,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全面完成各项经济技术指示。采取切实措施,提高本店管理水平。
(五)负责协调解决店内重大技术质量问题,了解检查各类投诉的解决和落实情况,做到每日一次检查,每周一次小结,及时签署意见。
(六)严格控制、合理配备各类人员,努力提高企业人员素质,组织好员工的技术培训,搞好职工生活福利和安全工作。
(七)每年至少对市场和顾客的需要,维修行业的有关法规、规章、标准等质量体系的现状和适应性进行一次正式评定。
六、店长的技术管理职责
(一)认真学习、深刻理解汽车维修质量检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的有关汽车维修技术规范和标准。 (二)协调质量管理各项程序的贯彻执行
(三)负责维修车辆的“修前检验”工作,配合技工对保修车辆的故障进行准确判断,为确保维修作业项目提出意见。
(四)根据行业有关汽车维修技术标准和工艺过程,处理好生产上出现的重大技术问题,负责对全店员工进行技术业务指导。 (五)负责严格按标准进行汽车维修竣工出厂质量检验工作,出具检验报告、签发合格证或不合格车辆的返修单,严格把好质量关。负责组织、协调、检查、监督车辆维修质量不合格的控制工作。 (六)负责组织人员对维修质量事故进行检查鉴定,并写出具体检定报告
(七)了解用户关于维修质量的意见,不断改进和提高维修质量。 (八)负责对维修质量进行考核,并定期进行质量抽查。抽查的内容为: a)检验记录,维修档案的完整性及填写的真实性;b)签证检查部位与维修手册、工艺规范、技术标准的对口情况检查尺寸与维修手册、原厂技术参数对口情况; c)车辆的行使、操纵、控制、排放等整车性能。
七、材料领用管理规定
(一)材料领用必须凭所修车辆的工单,按车号、修理项目对号入座。领料没用必须及时退库,当天未退,按材料的出库价罚款5倍罚款。认定是故意且有偷盗行为的,公司有权辞退。
(二)对多领、冒领者,按领取该件的出库价5倍罚款。认定是故意且有偷盗行为的,公司有权辞退。
(三)保管人员没见到工单、车号而随意将材料发出,一经查出将处以三倍罚款。认定是故意偷盗或协助盗窃行为的,公司有权辞退。 (四)对辅料领用要严格控制,对应工单控制发出数量,多存库,少存班,防止浪费、流失。
(五)对客户结算,造成差错的,将对负责人处以每次差错的5倍罚款。认定是故意且有欺诈行为的,公司有权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