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 验 收 与 移 交
8.6.1 工程竣工验收前,各参建单位的主管(技术)负责人应对本单位形成的工程资料进行竣工审查;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验收规范规定和城建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对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汇总的工程资料进行验收,使其完整、准确真实。
8.6.2 单位(子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合格后填写〈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并附相应的竣工资料(包括分包单位的竣工资料)报项目监理部,申请工程竣工预验收。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监理部人员与施工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
8.6.3 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通过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含分包单位)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形成〈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8.6.4 国家、省市重点工程项目的预验收和验收会,应有城建档案馆参加。
8.6.5 工程竣工验收前,应由城建档案馆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并出具〈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
8.6.6 工程竣工验收后,工程档案经城建档案馆验收,不合格的应由城建档案馆责成建设单位重新进行编制, 符合要求后重新报送。.
8.6.7 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应将工程资料按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时间、套数移交给建设单位,办理工程资料移交手续。
工程资料移交书(表8.6-1)是工程资料进行移交的凭证,应有移交日期和移交单位、接收单位的签章
8.6.8 凡列入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建设单位将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移交城建档案馆并办理移交手续。
城市建设档案移交书(表8.6-2),为竣工档案进行移交的凭证,应有移交日期和移交单位、接收单位的签章及工程资料移交目录(表8.6-3)。
推迟报送日期,应在规定报送时间内向城建档案馆申请延期报送,并申明延期报送原因,经同意后办理延期报送手续。
8.6.9 工程资料、档案验收与移交用表8.6-1~8.6-3。
8.6-1
工程资料移交书
按有关规定向
工程资料移交手续。共计 册。
其中图样材料 册,文字材料 册,其它材料
。 )(
附:工程资料移交目录
: 接收单位(公章) 移交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办理 张
技术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人:接 收 移 交 人:
移交日期: 年 月 日
8.6-2
城市建设档案移交书
向城市建设档案馆移交
档案共计 卷。其中:图样资料
卷,文字资料 卷,其它资料_________张( )。
张。 附:城市建设档案移交目录一式三份,共
位:(公章)单接 收 交单 位:(公章) 移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人: 收 接 交 移 人:
月 年 移交日期: 日
工程资料移交目录
8.6-3
注:综合卷指文字和图样材料混装的案卷。.
工程资料移交目录
8.6-3 工程项目名称 序 号 第一册 第二册 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 第三册 第四册 混凝土配合比报告、试块试 3 抄测检查记录 3 施工组织设计 1 3 案 卷 题 单位工程竣工报验必备资料 资 料 数 量 备 注 新洲园林生态住宅C区GY-2×3、GY-3 ×2、GY-4 ×2 名 综合卷图样资料文字资料 卷 卷张 张 卷张 1 验报告 砂浆配合比报告、试块试验报告 第五册 第六册 第七册 第八册 第九册 第十册 桩基内业 3 其它试验记录 1 质量检查记录 3 隐蔽检查记录 3 技术、质量交底记录 3 原材料合格证、试验报告 3 向城建档案馆报送工程档案的工程范围 8.7注:综合卷指文字和图样材料混装的案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