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强制性条文内容 3.1.4 含有强电解质无机盐的早强型普通减水剂、早强剂、防冻剂和防水剂,严禁用于下列混凝土结构: 1 与镀锌钢材或铝铁相接触部位的混凝土结构; 2 有外漏钢筋预埋铁件而无防护措施的混凝 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外加剂选用 试验报告编号: 见商混站质保资料7 土结构; 3 使用直流电源的混凝土结构; 4 距高压直流电源100m 以内的混凝土结构。 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4—2011 6.1.2混凝土拌合物在运输和浇筑成型过程中严禁加水。在生产施工过程中向混凝土拌8 合物中加水会严重影响混凝土力学性能、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对混凝土工程质量危害极大,必须严格禁止。 混凝土运输和浇筑成型过程中严禁加水 施工措施: 混凝土作业指导书 AUH-SGSG-AUH-GSGS-SXMB3-SG01-005 010101010204混凝土施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15 7.2.1 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代号、强度等级、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水泥的强度、安定性和凝结时间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9 盐水泥》GB175 的相关规定。检查数量:按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代号、同一强度等级、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 200t 为一批,散装不超过 500t 为一批,每批抽样数量不应少于一次。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检验报告。 进场检验及复试 材料进场检验记录编号:见商混站质保资料 试验报告编号:见商混站质保资料 材料进场检验记录编号:见商混站质保资料 试验报告编号: 见商混站质保资料
混凝土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编号:01-02-01-07(续)
序号 强制性条文内容 7.4.1 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验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抽取。检查量:对同一配合比混凝土,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拌制 100 盘且不超过 100m3 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 每工作班拌制不足 100 盘时,取样不得少于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10 一次; 3 连续浇筑超过 1000m3 时,每 200m3 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 每一楼层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 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试件。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及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 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混凝土强度等级 图纸卷册编号:NA016S-T0403-01;NA016S-T0403-02 《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GB 50496—2009 见材料进场检验记录编号:商混站质保资料 4.2.2水泥进场时应对水泥品种、强度等 级、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11 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水化热等性能指标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检。 水泥进场检验并复试 试验报告编号:见商混站质 保资料 见材料进场检验记录编号:商混站质保资料 试验报告编号: 见商混站质保资料 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7.2.3细骨料宜选用级配良好、质地坚硬、粒径洁净的天然砂或机制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2混凝土细骨料中氯离子含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钢筋混凝土,按干砂的质量百分率不得大于12 0.06%; 2)对预应力混凝土,按干砂的质量百分率不得大于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 试验报告编号: SYZS2020-09-01 SYZS2020-11-01 SYZS2020-03-01 试验报告编号: 见商混站质保资料 含量要求 细骨料中氯离子 13 1 应对水泥的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及其他 必要指标进行检验。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种、水泥试验频次 7.6.3原材料进场复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同一等级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检验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检验批。 7.6.4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超期水泥应复验 试验报告编号: 见商混站质保资料 14 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混凝土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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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施工措施:混凝土作业 8.1.4 混凝土运输、输送、浇筑过程中严禁加15 水;混凝土运输、输送、浇筑过程中散落的混凝土严禁用于结构浇筑。 指导书 混凝土运输、输送、浇筑过程严禁加水,散落的混凝土严禁用于结构浇筑 AUH-SGSG-AUH-GSGS-S XMB3-SG01-005 检查记录:010101010204 混凝土施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 砂试验报告编号: 16 1.0.3 对长期处于潮湿环境的重要混凝土结构所用的砂、石应进行碱活性检验。 试验报告 见商混站质保资料 石试验报告编号: 见商混站质保资料 3.1.10 砂中氯离子含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钢筋混凝土用砂,其氯离子含量不得大于17 0.06%(以干砂重的百分率计); 2 对预应力混凝土用砂,其氯离子含量不大于0.02%(以干砂重的百分率计)。 检验报告 结构类型 砂试验报告编号:见商氯离子含量:0.02% 混站质保资料 业主项目部核查结论: 业主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监理检查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EPC总承包单位检查意见: EPC总承包项目经理: 施工单位自查意见: 施工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执行情况一栏应根据执行要素要求填写关键数据或是否执行(填“已执行”或“未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