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路运输业
1.汽车:指在公路运输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从事公路运输的营业性运输汽车。车辆的客位
和
吨
位
数
为
标
记
客
位
、
吨
位
。
2.公路客运量:指在报告期内公路运输企业实际运送的旅客人数。计算方法:不论乘车路程远近和票价的多少,以客票为依据,“人”为计量单位;不足购票年龄的免票儿童不
计
算
客
运
量
。
3.公路旅客周转量:指在报告期内实际运送的旅客人数与其相应的旅客运送距离的乘积。计
算
公
式
为
:
旅客周转量=∑(运送的每位旅客×该旅客出发站与到达站间距离)
4.公路货运量:指在报告期内由各种公路运输工具实际运送到目的地并卸完的货物重量。包括集装箱的运量(集装箱自重与所运货物重量之和)。
5.公路货物周转量:指在报告期内由各种公路运输工具实际完成运送过程的货物总运输量
。
计
算
公
式
为
:
货物周转量=∑(每批货物重量×该批货物的运送距离)
二、水路运输业
6.机动船:指在交通水上航运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从事水上客、货运输活动的营业性船舶(含我国企业拥有的悬挂外国旗的船舶),包括机动驳和挂桨船。非运输船舶及农业、渔
业
生
产
船
舶
不
填
报
。
7.机动船净载重量:也称定额载重量,指船舶用于载运货物的定额吨位数。
净载重量=总载重量-燃物料-淡水等给养-船舶常数
(船舶常数:指船舶在运营中,污水沟残留的污水、压水舱中残留的压舱水和船壳寄生物等
。
)
8.机动船载客量:指船舶用于载运旅客的载客定额数。不包括船员自用的铺位。
9.驳船:指在交通水上航运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从事水上客、货运输活动的营业性非机动船舶,不包括农业和渔业生产船舶。统计范围是报告期末本企业在册的(包括挂靠部分
)
、
租
入
的
全
部
船
舶
。
10.水路客运量:指在报告期内实际运送的旅客人数。
11.水路旅客周转量:指在报告期内实际运送的每位旅客乘以航行里程的旅客总运输量。
12.水路货运量:指在报告期内由各种水运工具实际运送的货物数量,包括内河、江海、远洋货运量。集装箱的货运量(万吨)为集装箱自重与所运货物重量之和,含在货运量中。
13.国际标准集装箱货运量:指将运载的不同箱型规格的国际集装箱(含空箱和重箱),折合为
20
英尺的标准箱。标准箱的折算系数为:
45英尺箱= TEU
40英尺箱=2 TEU
35英尺箱= TEU
45英尺箱= TEU
20英尺箱=1 TEU
10英尺箱= TEU
14.水路货物周转量:指在报告期内由各种水路运输工具实际完成运送过程的货物总运输量
。
计
算
公
式
:
货物周转量=∑(每批货物重量×该批货物的运送距离)
三、港口生产业
15.码头长度:指港口用于靠泊船舶,进行货物装卸和上下旅客地段的长度。包括固定和浮动的各种形式码头的长度。但不包括各种护岸和自然岸坡的长度。
16.泊位数:设有系靠泊装置,可供靠泊船舶的数量。供停泊一艘船舶所备的位置,称为一
个
泊
位
。
可
分
码
头
泊
位
和
浮
筒
泊
位
。
17.港口货物吞吐量:指经由水路运进、运出港区范围并在码头(浮筒)上经装卸的货物数量。包括邮件及办理托运手续的行李、包裹,以及补给运输船舶的燃、物料和淡水。货物
吞
吐
量
按
重
量
吨
统
计
。
四、装卸业
18.装卸量:指在报告期内,企业实际完成货物装卸工作的货物总重量。
五、民航运输生产业
19.飞机:指在我国登记注册的各个商业航空运输飞行企业和通用航空企业报告期末实有的、持有有效适航证书的全部飞机数量。根据现行的民航统计原则,无论是公司自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