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劳务分包方的管理 执行《公司劳务分包方管理制度》
第四章 现场业务管理
第十条 工作例会制度
1、每周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成员召开工作例会。
2、例会内容应包括项目每周工作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工作计划及任务安排、需改进措施等。
3、例会应形成会议记录,项目部负责人保存备查,项目结束后提交工程部集中保管。
第十一条 工作月报制度
各项目组长需在每月末提前两日编制《工作月报》提交工程部。 第十二条 运维管理制度 1、主站维护:
(1)查看集中器和负控专变终端的上线率和抄收成功率。若不符合电力公司要求,需立即进行故障分析和现场故障处理。
(2)根据安装记录在积成主站建立新装台区用电信息及维护(包括数据录入、用户档案同步、集中器建档、集中器抄表、数据维护)。
2、现场巡视:
(1)项目组编制月巡视计划(包括日期、人员安排、安全措施等),报工程部项目主管审批后组织实施。
(2) 项目组每月巡视1~2个供电所。
(3) 巡视完毕,巡视人员填写《采集终端现场巡视记录单》。 (4) 每期巡视资料及时整理、归档。 3 、现场故障处理(含巡视故障处理) (1)根据故障分析备齐运维工器具、设备。
(2)故障处理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并符合安全操作规范要求。 (3) 若电表、集中器、专变终端发生故障立即进行处理。 (4) 若设备运行不稳定及其他设备原因通知厂家进行处理。 (5) 安装引起的故障,项目组书面报告电力公司协调解决。
(6)巡视发现的故障隐患、故障处理后填写《采集终端现场巡视检修记录表》。 4、信息沟通
(1)根据运维实际情况,项目部编写《周负控专变终端运行维护情况表》和《周低压台区智能电表运行维护情况表》,于每周一上午10点前,报工程部项目主管审核,工程部经理审批,下午返项目部报送计量班或电力营销部。
(2)根据运维实际情况,项目部编写《月运行维护情况报告》,于次月3日10点前,提交工程部项目主管审核,工程部经理审批,下午或次日上午10点前返运维部报送计量班或电力营销部。
(3)根据运维实际情况,项目部编写《年运行维护情况报告》于项目运维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工程部项目主管审核,工程部经理审批,返运维部报送计量班或电力营销部。
5、运维完结及交接:
(1)运维项目按合同要求完结,项目组填报《工程竣工单》并提交工程部,抄报市场部。
(2)运维项目期满无后续项目,项目部应妥善完成项目移交工作,编制《项目移交清单》提交接受方、客户代表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场。
(2)项目未正式移交前的运行维护工作由项目部继续负责,按正常运维指标考核,且不能发生影响公司声誉的任何行为。 第十三条 安装与调试工程管理
1、工程实施情况及进度,按任务单分项,按月统计上报,月度数据统计截止到每月25日,年度数据统计截止到12月31日。
2、安装调试过程,须严格填写《用电信息采集终端安装记录表》,确保安装数量与《安装记录表》一致,《安装记录表》由项目部明确专人负责收集、审核和保管,项目验收合格后1月内移交工程部整理归档,确保齐全、完整、无丢失。
3、工程完工后,项目组对现场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统计、报客户确认,编制《工程竣工单》,提交工程部,抄送市场部,由市场部组织验收。
4、经客户验收合格的项目,项目部负责办理工程竣工手续、工程竣工资料移交、填报《工程竣工单》并交工程部存档。
5、工程结算:工程结算由市场部负责,项目部按照客户及市场部要求准备并提交相关资料。涉及劳务分包的结算,按《公司劳务分包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四条 客户反馈:
1、项目组根据客户反馈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若需公司协调解决事项及时进行报告。
2、市场部反馈的客户需求信息由市场部填写《现场技术服务单》,工程部接单后实施。
3、工程部完成了市场部下发的《现场技术服务单》工作内容,报客户代表进行确认并填写《现场技术服务单》反馈市场部。 第十五条 异动报告:
(1)客户要求增加合同任务,由项目部编制《项目异动报告》及时提交市场部,市场部负责及时与客户沟通并确认是否承接,通知工程部执行。
(2)因业务量发生增量、减量变动,由项目部做好统计,项目完结编制《工程竣工单》提交市场部或按市场部要求提供,市场部负责及时与客户沟通并确认
合同变更事宜。
第十六条 工程物资供应及管理
1、客户提供的工程设备、材料,由项目部负责领取、建账、保管,不得损坏或丢失,按工程进度向分包方发放。
2、公司提供的工程设备、工具、物资,按公司《生产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报批,商务部负责采购,工程部负责领用。
3、工程需要的零星材料,按公司《生产五次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报批,项目部自行采购,建立领用登记。
第十七条 请休假制度
1、项目成员请休假2天及以上,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请假人员需至少提前一天通过邮件提交请假单,报工程部经理审批同意方可离开岗位,并落实请假期间工作承接人。
2、项目成员遇特殊情况且请假在1天之内,报项目部负责人审批同意方可离开岗位,并落实请假期间工作承接人。
第十八条 费用报销制度
1、个人差旅费报销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2、材料及办公用品费报销,报销凭据需附《物资采购申请表》和领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