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作业指导书
1、目的
为了规范爆破作业过程,防止爆破安全事故,提高爆破施工质量和效率。
2、适用范围 某某露天采区爆破作业,包括爆破器材运输、装药、充填、联线等,其作
业 地点包括采矿场中深孔、二次爆破。
露天采区从事爆破工作的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工) 、安全员、 保管员和押运员。
3、编制主要依据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66 号 《爆破安全规
程》 (GB6722-2003)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GB16423-2006) 《某某露天爆破安全管理制度》 《某某露天采矿场风险评价》 《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爆破工的操作程序与动作标准》
4、作业环境规定
某某露天开采主要采用台阶深孔爆破法,台阶高度设计为
乳化炸药车机械化装药,二次爆破人工装药。
4.1 爆破前应对爆区周围的自然条件和环境状况进行调查, 了解危及安全的不 利环境因素,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4.2 爆破作业场所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不应进行爆破作业: —— 岩体有冒顶或边坡滑落危险的; —— 作业通道不安全或堵塞的; —— 危险区边界未设警戒的;
—— 未按《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作好准备工作的。
4.3 露天爆破装药前遇以下特殊恶劣气候、水文情况时,应停止爆破作业,所 有人员应立即撤到安全地点:
—— 雷电、暴雨雪来临时;
—— 大雾天气,能见度不超过 100m 时;
—— 风力超过六级,浪高大于 8 m 时,水位暴涨暴落时。
4.4 采用电爆网路时,应对高压电、射频电等进行调查,对杂散电进行测试 发现存在
15m,采用混装
危险,应立即采取预防或排除措施。
4.5 在残孔附近钻孔时应避免凿穿残留炮孔,在任何情况下不应打钻残孔。
5、作业工艺过程
5.1 深孔爆破作业
5.1.1 根据现场工程条件及地测科提供的爆破区地形图、爆破区岩性情况进 行爆破作业设计,特殊区域(临近最终边坡、工业设施)的爆破设计应经生产副 场长或采矿主任工程师审批后方能实施。
5.1.2 爆破技术人员应根据爆破设计到现场协同测量科进行布孔,确定炮孔 孔位 5.1.3 钻机司机按爆破设计要求依序穿孔。穿孔作业结束后,爆破工段对炮 孔位置、孔深进行验收,如发现不合格孔,需及时通知穿孔工段套孔或重打。
5.1.4 爆破技术员根据当天爆破量领取、运输和加工爆破器材。 5.1.5 严格按爆破设计要求进行现场装药、充填。
5.1.6 在爆破技术人员指导下,严格按爆破网路设计的要求铺设,导通检查。 使用电爆网络时,必须进行导通和杂散电流测定。
5.1.7 按照《某某露天爆破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爆破警戒和信号,在检查确 认爆破网络和警戒无误后,在规定的爆破时间内,进行起爆。
5.1.8 爆破技术人员爆破后超过 15min 进入爆区检查,爆后检查内容主要包 括确认有无盲炮;露天爆破爆堆是否稳定,有无危坡、危石;周边保护设备是否 安全。
5.1.9 爆后检查无误后,解除起爆信号。爆破技术人员一但发现盲炮及其他 险情,应及时上报或处理;处理前应在现场设立危险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 施,无关人员不应接近。
5.2 二次爆破作业
5.2.1 根据调度安排对二次爆破作业点进行打孔。
5.2.2 爆破技术员根据当天二次爆破量领取、运输爆破器材,由爆破人员进行 加工和装药。
5.2.3 爆破人员铺设、检查起爆网络。使用电爆网络时,必须进行导通和杂散 电流测定。
5.2.4 按照《某某露天爆破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爆破警戒和信号,在检查确认 爆破网络和警戒无误后,在规定的爆破时间内,进行起爆。
525爆破人员在爆后应超过5min,方准许检查人员进入爆破作业地点; 如不 能确认有无盲 9 炮,应经 15min 后才能进入爆区检查。爆后检查内容主要包括确 认有无盲炮;露天爆破爆堆是否稳定,有无危坡、危石;周边保护设备是否安全。
5.2.6 爆后检查无误后,解除起爆信号。爆破人员一但发现盲炮及其他险情, 应及时上报或处理;处理前应在现场设立危险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无 关人员不应接近。
6、 爆破作业中的不安全因素和安全对策措施
爆破作业主要其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主要有:爆破伤害和炸药爆炸、爆 破环境的危害(粉尘、中毒、雷电、大雾天气等) 。
其安全对策措施有:
爆破作业过程需要严格执行国家《爆破安全规程》 (GB672—2003)和《露天 爆破安全管理规定》。还需要按照某某采矿场《爆破安全管理规定》防火防爆安全 对策措施、防爆破事故的安全对策措施。针对中毒窒息这一不安全因素采取的措 施为在爆破安全规程规定的检查时间外进行爆后检查。作业人员做好个人防护, 戴好防尘口罩等防护用品,禁止雷电、大雾天气进行爆破作业。
7、 爆破安全管理标准
7.1根据《爆破安全规程》(GB6722)、《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 工安全操作规程》 、《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管理规程》及有关爆破设计、施工、 爆破器材管理等有关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7.2 本制度规定了采矿场露天爆破作业的有关安全要求, 适用于进入采区的所 有人员和设备。
7.3 矿授权采矿场对采区露天爆破进行管理,由安全防尘部进行监督。 采矿场安全环保科负责露天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和管理。 采矿场爆破工段负责露天爆破作业的日常安全管理。 采矿场保卫科负责露天爆破的保卫工作。 7.4 从事爆炸作业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政治可靠,责任心强; ——身体合格;
——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