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求人事公开、公平并建立健全的行政管理制度,以达到合理有效利用 人力资源及规范公司各项管理的目的,提高公司经营效益,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人员之录用原则、员工守则、出勤与加班、薪金与福利、请假/休假制度、出差制度、人员解职与解聘,财务制度及销售管理制度等,均按本规则之规定办理;
第二章 人员录用
第三条 组织规模及人员编制的核定
各部门的组织及人员编制由本部门经理与总经理分别按其部门组织机能、工作负荷以及公司发展之需要决定人员的增补;
1. 各部门如果需要增加员工,需先递交《人员增补申请单》给总经理审批,
再交于人事部.
2. 各部门将需求人员要求和数量知会人事部 3. 人事部,向社会公开招聘.
4. 人事部 安排面试,由各要人部门的经理负责面试.
5. 通过人事部门入取,并填制欧能科技用工表格,将本人各类信息填制表格,
存档,由人事部门保管.
第四条 面试
凡公司增补人员均由人事部门采集档案,而后各部门经理或指定负责人进行初试,初试通过后由公司经理复试。以口试为主,复试结果通知人事部。
第五条 试用
经公司考核同意录用的新员工,按其个人学历及工作经验确定相应的职位予以试用。试用期一般为三至六个月(自报到之日起计算),期满后凡表现符合公司规定的,由直属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公司经理核准正式录用.凡表现不佳者,可由主管于试用期满前解除劳动或延长试用,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六条 报到
新员工报到时应执如下材料交公司备案: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证书复印件; 3.本人简历; 4.一寸近照四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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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求职登记表(必须填写完整)
6.其它公司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如推荐信,专业技术证书等)。
第七条 任用限制
本公司坚持“人事公开,机会均等”的原则任用人才,凡具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用:
1.患有传染疾病者或身体欠佳难以适应工作者;
2.由于违反原公司规定或国家法律而被原公司开除者; 3.未满十六岁者;
4.未经合法申请居留或取得工作许可者;
5.凡应试时隐瞒上述任一情况者,一经发现公司有权随时开除;
为增加透明度及拓宽用人渠道,公司员工的朋友,只要符合公司用人规定并可以胜任的,也可以向公司推荐。录用程序同上。
第八条 宿舍管理
1. 凡是公司所租赁的员工宿舍,原则上不允许有外部人员留宿.包括各
位的亲属.如果有特殊需求,一定要预先请示人事部经理 .但是也只能短期逗留1天.违反者,罚没当月工资..
2. 男生原则上不允许进入女生宿舍,除非先有申请,若有违反,开除. 并
罚没当月工资.
3. 员工不允许携带任何非公司员工在宿舍过夜.不允许个人逗留时,没
有公司员工在场,若有违反,开除.并罚没当月工资. 若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公司将报警予以解决.
第九条 公司员工须遵守:
1.员工要遵守国家各项法令、法规以及本公司之各项规章制度; 2.为全体员工健康以及安全起见,办公室内严禁吸烟; 3.下级员工接受上级指挥和监督;
4.员工不得在外经营或投资经营与本公司业务有关的事业,不得在其他公司兼职;
5.员工应时刻维护公司形象,爱护公司信誉,保护公司机密。不得发表对公司不负责任的言论。除办理公司指定业务外,不得擅用本公司名义;
6.员工应忠于职守,工作力求准确,随时保持业务档案完整清晰。不得畏难规避,拖延推诿;
7.员工应注意个人品行,上班时间着装整洁, 请勿穿着曝露; 必须注意自己谈吐,工作期间,工厂区域内严禁不雅词汇.
注意保持本人桌面及周围工作环境整洁;不要在抽屉里面放食物. 在下班时候,必须要将自己区域的垃圾倒入外面的垃圾筒。
8.员工不能在自己办公桌上吃饭菜,所有生产线上员工不能在机位上饮食. 必须在制定区域饮食.
9.出入洗手间,必须行为文明!注意卫生!违者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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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所有生产线员工必须遵守<欧能公司生产管理条例>.若因为员工擅
自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导致任何后果,都由违反者负全部责任.
11 员工应爱护公物,注意节约,不得任意破坏或掠为己有,由于个人失误而造成损坏需由其本人自负; 12. 严禁能源浪费
1)在上班期间,各岗位人员若因各种缘故短暂离开,必须将所负责的仪器设备等关闭.
2)各部门最后一个离厂人员必须要关好灯及门窗,电脑,饮水机. 3)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所有人员无论是在上班或加班的情况下都应做到只开自己所在区域位置的灯。
4)若发现有人员浪费电的情况,一次罚款5元,请大家保管好自己的钱包。
13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待人接物应态度谦和,不得言行粗鲁或傲慢无礼,损坏公司形象。员工之间要紧密合作,同舟共济,不得争吵、斗殴、搬弄是非或有其它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
14对于个人所领之薪金、津帖及奖金等要绝对保密,不能相互打听或 议论。若有泄漏而引起公司损失的,由泄漏者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章
薪金
第十条 本薪:
1.员工本薪由财务部于每月底做出工资表,报公司经理批准,按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计算工资;
2.离职人员自批准离职之日起停薪,其离职当月薪水应于办妥离职及移交手续后方可发给。未办妥移交手续之前其薪水暂由财务部保管,直到办好手续为止。
第四章 出勤与加班
第十一条 迟到及早退
1. 公司不接受员工任何形式的迟到理由,迟到员工应受到公司处罚; 2. 迟到时间以小时计,不足30分钟的以0.5小时计;超过30分钟不到
一小时的,以1小时计.
3. 当月发生迟到小时累计达2小时的员工将扣除其当月工资的20%,
其扣除按该比例平均分发给该员工所在部门其他员工; 4. 迟到罚金将从员工的当月工资中一次性扣除; 5. 任何形式的早退以一天计并按事假处理;
第十二条 考勤制度/来访客制度/员工外出制度
1. 若因为各员工自身问题,导致没有正常登记考勤,违反公司规定.那么人
事部门将会以缺勤处理. 2. 正常上班期间,有公事外勤,
a) 填制市内/市外出差<员工外出申请单>,先有部门经理签字,再有人
事部门经理签字. b) 刷考勤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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