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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在任何情况下,严禁侵入基本建筑限界。
混凝土支柱侧面限界允许偏差(mm)
接近铁路线路支柱 旅客站台上支柱内缘至站台边缘 吸流变压器两支柱中心连线应与线路中心线平行 混凝土支柱埋设深度允许偏差(mm)
支柱埋设深度 吸流变压器两的两支柱应等高 ±100 ≤50 +100 ≥1 500 +100 -60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检验方法:丁字尺和卷尺测量检查
9.1.3混凝土腕臂柱的轴线应垂直于线路中心线,允许偏差不大于3°支柱承载后的倾斜允许偏差符合下表;
混凝土支柱倾斜允许偏差
支柱顺线路方向直立(从地面或基础面) 锚柱顺线路方向端部向拉线侧倾斜 曲线外侧和直线腕臂柱横线路方向向受力反侧倾斜率(从地面或基础面) ±0.5% ≤1% 0~0.5% 可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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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线内侧腕臂柱横线路方向应直立,向受力反侧倾斜 两侧式悬挂支柱、安装隔离开关的支柱横顺线路方向均应直立 吸流变压器的支柱横、顺线路方向均应直立 耐张、终端、转角支柱的中心应向受力反方向倾斜1%
10.安全及环保要求
10.1安全要求
0~0.5% ±0.5% ±0.5% ±0.5% 10.1.1对易塌方的水坑、流沙坑,必须采用板撑法开挖,无板撑防护,严禁开挖,以免危及正线行车安全。
10.1.2接触网支柱坑开挖施工均按照路局批复的B、C类施工计划进行施工,不得超范围作业。
10.1.3开挖前由设备管理部门及施工配合单位进行设备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双方加强配合,密切协作,特别要加强对地下电缆及设施的安全防护工作,杜绝因此而发生的行车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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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地面以下的范围内应轻挖轻刨,严格防止挖断通信、信号、电力及道口警铃等电缆。如有不明的电缆、管物,要停止作业,报告带工人员,经确认并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后方可继续作业。
10.1.5在流沙、碎石、水坑及松软土质等困难地段开挖,在确保人身和行车安全后方可开挖。挖出的土石及工具不许堆放在道床上,以免侵入限界并防止石块滚落伤人。
10.1.6结合本线特点,必须做好隔夜防护措施,时间不宜长,雨季应做到当日开坑当日立杆,并安排专人巡视。弃土不能堵塞排水沟。雨天应及时疏通排水沟。若基坑坍塌,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时,应立即回填。
10.1.7立杆时必须保证足够的人力,人力不足8人时,严禁进行支柱组立作业。
10.1.8立杆整正等作业时,坑内严禁有人,且作业中不得移动支柱。
10.1.9放入坑内的支柱应向田野侧放置,以防侵入限界,并及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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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整正。
10.1.10起吊作业前,吊车司机和吊装辅助工应认真核查吊车车况,检查钢丝绳接头和挂钩等部位,确认状态正常后方可施工。起吊前了解负荷情况,严禁重量不明盲目起吊。
10.1.11严禁超负荷起吊,钢丝绳不得打结,用完后应妥善保管。
10.1.12起吊杆塔支柱时,必须有晃绳,起吊物下方严禁站人,必要时应指派专人防护,禁止无关人员在吊臂范围内停留。
10.1.13使用机械立杆时,吊臂与其他电力线应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吊车要求垂直于既有铁路。执行一机一防护制度,在车站立杆时,要在邻线设防护人员,吊车任何部位不得侵入邻线限界而影响行车。邻线来车时应停止作业。吊车在作业中必须打好支腿和垫板。作业完毕后吊车应收回吊臂,并固定好吊钩。
10.1.14有碍起吊的电力线,通讯线和建筑物应事先与有关单位联系,采取措施,保证既有线路和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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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5接触网支柱的起吊、运输、吊装位置,堆放要求和垫木位置均按设计和出厂要求规定进行。
10.1.16雨期前,必须对施工场地、材料堆放、生活驻地,运输便道及水电设施的防洪、防雨、排涝等设施进行检查,排涝沟渠必须疏通;人行横道、跳板和作业场所等采取防措施。
10.1.17高温季节施工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一天中尽量避开高温时间安排施工生产。高温季节现场施工时,后勤负责给现场人员送熬制好的绿豆汤。
10.2环保要求
10.2.1在施工驻地设置固体废弃物收集箱,将施工生产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集中管理,统一处置。
10.2.2基坑开挖应采用工字开挖方法,减少弃土的产生以及对路基的破坏弃土场的位置选择要结合地方农田建设规划,避免对良田过多占用。弃土场弃土完成后,做好场地绿化、复垦。弃土场按设计要求进行支挡和绿化防护。
10.2.3施工机械维修产生的含油废水、施工营地住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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