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机管理规定
标准化工作室编码[XX968T-XX89628-XJ668-XT689N]
样机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完善样机管理,提高样机使用效率,规范样机申请、入库、领用、借用以及归还手续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所指的样机包括购买、借入、借出的所有样机。 3 职责
3.1 销售人员负责与客户协商样机的试用事宜,并负责样机借用过程中的跟踪和
追回;
3.2 仓库管理人员负责样机的收发及保管工作。 4 管理规定
4.1 借用给客户临时使用的样机,由相关对接的销售人员向公司进行申请,按照
《样机借用流程》进行。借出样机的借用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若到期后仍需继续借用的,经办人应办理续借手续,经由销售部总监批准方可续借。 4.2 借给客户使用的样机,借用人应该和客户签订样机试用协议,协议应规定客
户保管或者使用不当造成样机损坏的赔偿条款。
4.3 借出样机时须要在样机借用单上写明借用样机的型号、数量、借用周期,到
期后的处理方法等;
4.4 样机的日常维护由借用人负责,若因人为因素造成样机损坏或丢失的,由借
用人全额赔偿;若借出的样机由于借用方人为造成的损失,由借用方按协议约定的进行赔偿,若因逾期未收回样机造成样机损坏或丢失的,经办人负连带责任。
4.5 借用人在工作项目完成后无需占用样机的,应立即将样机及配件如数归还公
司仓库,由仓库管理员验收合格后办理入库登记。
4.6 凡属样机转借情况的,相关人员应先将样机交还仓库后再办理领用签字手
续;未经仓库安排,私自转用样机造成遗失的,其责任由借用人承担。 4.7 仓库管理员应于每月月底核实样机使用情况,并统计当月样机的借入、借出
情况。对即将到期或超过借用周期的样机,仓库管理员应及时通知经办人,并由经办人负责追回样机。
4.8 若销售成功签订销售合同,销售人员应在样机借用期限内提交样机转销售的
相关说明以做备案。
5 管理流程
5.1 样机借用流程 5.2 样机追回流程 6 附则
6.1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6.2 本管理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附件:
附件一:样机借用申请表
2015年10月21日
附件一:
样机借用申请表
填表日期:
申请部门 申请人 申请事由 数量 申请样品明细 规格 样品需求单位 期望到货时间 预计归还时间 部门领导审批 签名: 日期: 公司领导审批 签名: 日期: 样机回收情况 签名: 日期: 填表说明: 1. 申请人申请样机填写《样品/样机申请表》,必须填写清楚“申请事由”、“申请样品明细”、“样品需求单位”、“期望到货时间”、“预计归还时间”等信息;
2. “申请样品明细”填写清楚样品需求的规格及数量;
3. “样机回收情况”由仓库管理人员填写,回收情况包括:已回收和样机转销
售两种,样机转销售必须附“关于XX公司样机转销售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