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加分细则
(2024年)
为加大对研究生培养的支持力度,调动研究生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的积极性,激发研究生的学习和创新热情,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为做好我校研究生奖学金工作,规范评审,确保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加分细则。
一、专利类加分项目 专利类加申请/授权外分项目 观设计专利 申请实用新型、计算机软件申请/授权著作版权/授权实用新型、发明专利 授权计算机软件著作版权 积分 0.5/2 1/4 2/25 4/40 申请/授权国际发明专利 说明:
1.高水平的专利成果(即授权发明专利和授权国际发明专利),分值分配原则如下: (1)导师排名第一、研究生第二的,该项专利的分值须按照原加分分值的70%计算;老师(含导师)排名第一第二、研究生第三的,该项专利的分值须按照原加分分值的30%计算;老师(含导师)排名前三及以上、研究生排名第四及以后的,该项专利的分值须按照原加分分值的10%计算;
(2)作者为多名研究生的,由学院评审工作小组确定加分作者范围,可按比例分配:如已约定共享权益的,按约定比例分配(有官方鉴证)。没有约定的,可由导师分配加分比例,要求研究生作者中排名第一的不低于50%,且排名在后者分值不能高于排名在前者;
2. 其他专利成果,原则上应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若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则该专利的第一作者须为该生的导师,该项专利的分值按照原加分分值的70%计算;研究生为第三作者及排名以后的不予计算;
3.未授权的高水平的专利成果加分合计不超过4分;其他未授权的专利成果加分合计不超过2分;已授权专栏里成果加分不设上限。
1
二、论文类加分项目 论文类加分项目 被SCIⅠ区收录的学术期刊论文 (理工类) 被SSCI、A&HCIⅠ区收录的学术被SCI Ⅱ区收录的学术期刊被SSCI、 A&HCIⅡ区收录的学术期刊论文、各一级学科确定的1-2个国内顶级刊物(人文社科类) 被SCIⅢ区收录的学术期刊论文、被EI收录的各一级学科1-2本顶级刊物英文版(理工类) 被SSCI、 A&HCIⅢ区收录的学术期刊论文、各一级学科确定的2-3个国内权威刊物(人文社科类) 被SCIⅣ区收录的学术期刊论文、被EI收录的各一级学科1-2本顶级刊物中文版JA(理工类) 被其他SSCI、 A&HCI期刊收录论文、各一级学科国内中文重要期刊2-3本(人文社科类) 期刊论文、 论文、《中《中国社会科学》中英文版(人文社科类) 国科学》中英文版(理工类) 积分 40 30 25 20 论文类加分项目 被EI收录的一般学术期刊论文 (类别为JA)、SCI收录的会议论文、各一级学科 国内中文重要期刊2-3SSCI收录的会议论文、被EI收录北大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刊载的EI收录的会议论文、CSSCI扩展版、北大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刊载的学术期刊论文、《广东工业大学学报》;艺术、外语、通识、体育等一级学科2-3篇重要期刊(人文社科类) 有CN号期刊论文 会议论文(论文集有刊号) 的学术期刊论文、学术期刊论文、被中国被中国社会科学引文数据库(CSSCI)核心库期刊刊载的学术期刊论文(人文社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核心库期刊刊载的学术期刊论文、EI收录的会议论文、《广东工业大学学报》(理工类) 本(理工类) 科类) 积分 10 5 2 1 说明:
1.发表高水平论文(分值20分及以上),分值分配原则如下:
(1)导师排名第一、研究生排名第二的,该论文分值按照原加分分值的70%计算;老师(含导师)排名前两位、研究生排名第三的,该论文分值按照原加分分值的30%计算;老师(含导师)排名前三及以上、研究生排名第四及以后的,该论文的分值按照原加分分值的10%计算;
(2)作者为多名研究生的,由学院评审工作小组确定加分作者范围,可按比例分配。由导师分配加分比例,要求研究生作者中排名第一的不低于50%,且排名在后者分值不能
2
高于排名在前者。同一篇论文加分只能按比例分配一次,不同研究生作者参评时均采用同一份分配方案。
2. 加分分值为20分以下的论文,原则上应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若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则该论文的第一作者须为该生的导师,该篇论文的分值按照原分值的70%计算;研究生为第三作者及排名以后的不予计算;
3.若一篇论文同时为SCI/SSCI、EI收录或获奖的,该论文只按其中最高分值计算,不再重复计入其余分值;
4.被《新华文摘》或《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载的论文按第二层次论文(分值为30)计算;被《新华文摘》或《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论点摘登的论文按第四层次论文(分值为20分)计算,被《新华文摘》辑目的论文不计分。《人大复印资料》 全文刊载文章按原发刊物提升一级计分。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论版发表的理论性的文章(3000字以上),按第三层次论文(分值为25)计算。
三、著作、设计作品等加分项目
著作、设计作品等国外出版社出版的外文专业国内二级出版社出版发行的专业学国内三级出版社出版发行的专业学国内其它出版社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专著 正式出版发行的教材、编著 正式出版的手册等工具书 作品入选全国美展或全国艺术设计展(含设作品入选广东省美展或艺术设计展(含设计、动案作品在国家级重大项目方案招标中标 1.5/万字 1/万字 0.5/万字 加分项目 学术专著、国内 古籍校注笺注、国内一级出版社出版发行的学术专著 设计方术专著 术专著、译著 3/万字 2/万字 计、动画) 画) 积分 说明:
4/万字 10 5 10 1.研究生必须为学术著作的编著/作者(著作封面写明)。协助撰写部分内容,仅在前言部分提及的不属于加分范围;
2.出版社级别参照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评定的国内出版社等级进行界定;
3.研究生个人完成学术著作的,按100%计算。共同合作(含导师)完成学术著作的,研究生第一作者的,按100%计算;研究生第二作者的,按40%计算;第三作者的按20%计算。论文集的主编等不计分。
4.作品入选设计展的适用于入选作品未获奖的。获奖作品不再重复计算此项加分,按所获奖项级别计分。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