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参加在职学历提升继续教育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公司人才战略,有效提升员工业务素质,优化员工学历层次与结构,规范员工在职学历教育管理工作,依据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员工参加在职学历提升教育系指为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承认的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学历教育。
第二条 在职学历教育应遵循择优选派、专业对口、就近择校、业余为主的原则。公司对申请参加在职学历继续教育的员工审核筛选后,在同一时间内的学习人数应控制在本公司职工总数的15%以内。公司员工重复参加同一层次的学历(学位)进修,只享受一次有关补贴。
第三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员工,可自愿申请参加在职学历教育: (一) 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为公司服务两年以上的员工。
(二) 男性45岁以下、女性40岁以下;攻读硕士学位的,年龄放宽至男性48岁,女性43岁。
(三) 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
第四条 在职学历教育的申报及审批程序:报考在职学历教育的员工,应凭招生简章和《在职学历教育申报审批表》(见附件一),先经本部门领导和计划控制部门初审,报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公司统一办理报名手续。
第五条 参加在职学历教育的员工,应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完成学业。部门可根据需要安排工作,适当给予一定的复习考试时间(每科不超过2天),按公休假或探亲假处理。
第六条 员工完成学业,取得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及学位后,需提供所有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籍档案,以及《在职学历教育申报审批表》,经计划控制部门确认后,办理学历变更手续。
第七条 参加在职学历教育所需经费由员工先自行垫付,公司对完成培训目标的员工报销学费。学费以招生简章规定和院校开具的正规发票为准,按下列比例予以报销。
(一)取得本科学历者,报销学杂、书本费,每学年报销总额不超过3000元;
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者,报销学杂、书本费,每学年报销总额不超过5000元。
(二)取得硕士学位者,报销学杂、书本费,每学年报销总额不超过8000元; 第八条 员工完成学业,取得相关证书,可填报《在职学历教育报销审批表》(见附件二)申请报销,享受报销政策。同时必须与公司签订延长劳动服务期的协议(见附件三),延长劳动服务期的期限分别是:本科5年、硕士研究生8年。在读调入人员的劳动服务期限按上述规定期限对应折半计算。劳动服务期限从完成学业、取得相关证书并报销之日算起。
第九条 享受了报销政策,但未满服务期限而因任何原因从公司离职的,应向公司退还报销金。其退还标准为:(报销金额÷服务期限)×未服务期限。
第十条 员工参加在职学历教育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报销政策:
1、年度考核有一次“不合格”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 3、违反院校有关规定受到处分的;
4、未按本办法规定履行必要申请审批手续的; 5、在学习期间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6、未能完成学业的。
第十一条 对于伪造学历证书、报销凭证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追缴公司给予的全部报销费用。
第十二条 近两年内已经参加在职学历教育并符合本细则第三条规定的员工按本办法补办相关手续,视情给予报销。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总工办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0年7月1日起执行。
附件1:在职学历继续教育申报审批表 附件2:在职学历教育报销审批表 附件3:延长劳动服务期的协议
附件一:在职学历继续教育申报审批表
在职学历继续教育申报审批表
编号: 姓名 所在部门 原毕业院校 申请学习院校 性别 职称 身份证号 职务/岗位 原学习专业 申请学习专业 学习形式 预算费用 签 字: 年 月 日 学习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申请学习类别 本人申请 理由 所在部门 意见 主管部门 意见 主管领导 意见 签 字: 年 月 日 签 字: 年 月 日 审批人: 年 月 日(盖章) 注明:1、此表一式三份,计划控制部、财务部及本人各存一份。 2、学习形式填在职,即业余、函授两种形式。 3、学习类别即专升本、硕士研究生。
附件二:在职学历教育报销审批表
在职学历继续教育报销审批表
编号:
姓名 所在部门 毕业院校 学习期限 性别 职称 学习专业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人申请 报销理由 签 字: 年 月 日 所在部门 意见 签 字: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 意见 签 字: 年 月 日 主管 领导 意见 身份证号 职务/岗位 学习形式 学费金额
审批人: 年 月 日(盖章)
附件三:延长劳动服务期的协议
延长劳动服务期的协议
甲 方: 武汉威仕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乙 方: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支持乙方参加教育培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根据工作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在 ________________ (培训机构)进行为期 _____ 年 月的 ___________ 课程学习。学习时间自 __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至 __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学习形式为: 脱产/函授。
二. 本次培训费用总计合人民币 __________ 元。乙方全额垫付人民币 _________ 元,待乙方完成全部学业/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后,根据甲方的《员工参加在职学历教育管理暂行办法》一次性向甲方报销有关费用。
三. 乙方完成学业/培训后,承诺将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为甲方服务 ____ 年,时间从 __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至 __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四. 如该服务期大于或等于甲乙双方事先签定的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劳动合同期限的剩余时间,则劳动合同期限将被顺延至该服务期限结束。如该服务期小于剩余的劳动合同期限,则按原劳动合同期限执行。
五. 乙方应珍惜,并充分利用甲方提供的学习培训机会,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六. 如乙方因个人原因无法完成学业/培训,或未能达到培训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该培训费用。
七. 乙方因工伤无法继续从事原来的工作或调整后的工作,而甲方提出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时, 甲方则不得要求乙方作出赔偿。
八. 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乙方有如下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该项培训费用。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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