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安全审计管理
规定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信息系统安全
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工作职责安排
第一条 安全审计员的职责是:
1. 制定信息安全审计的范围和日程; 2. 管理具体的审计过程;
3. 分析审计结果并提出对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的改进意见; 4. 召开审计启动会议和审计总结会议; 5. 向主管领导汇报审计的结果及建议; 6. 为相关人员提供审计培训。
第二条 评审员由审计负责人指派,协助主评审员进行评审,其职责是:
1. 准备审计清单; 2. 实施审计过程; 3. 完成审计报告;
4. 提交纠正和预防措施建议; 5. 审查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执行情况。
第三条 受审员来自相关部门,其职责是:
1. 配合评审员的审计工作; 2. 落实纠正和预防措施;
3. 提交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报告。
第二章 审计计划的制订
第四条 审计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审计的目的; 2. 审计的范围; 3. 审计的准则; 4. 审计的时间;
5. 主要参与人员及分工情况。
第五条 制定审计计划应考虑以下因素:
1. 每年应进行至少一次涵盖所有部门的审计;
2. 当进行重大变更后(如架构、业务方向等),需要进行一次涵
盖所有部门的审计。
第三章 安全审计实施
第六条 审计的准备:
1. 评审员需事先了解审计范围相关的安全策略、标准和程序; 2. 准备审计清单,其内容主要包括: 1) 需要访问的人员和调查的问题; 2) 需要查看的文档和记录(包括日志); 3) 需要现场查看的安全控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