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国防科技学校资助工作管理办法
郑州市国防科技学校资助工作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健全学校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资助管理机制,加强监管力度,根据省级、市级下发的关于助学金、免学费管理文件,现制定出我校资助工作管理办法如下:
一、资助对象和资助标准
第一条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免学费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并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同时申请免学费。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农村户籍学生的15%确定人数。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人数。
郑州市免学费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郑州居民家庭户口的学生(包括郑州市五区六县)。
第二条 资助对象的认定
1、农村户籍学生凭户籍或户口迁移证认定。
2、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凭城市低保证、残疾证明等认定。 4、学生在校期间触犯法律、严重违反校纪校规或其它原因不宜资助的,不予认定为资助对象。
第三条 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省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500元。
国家、郑州免学费以各专业学费为标准,予以发放。
二、国家助学金申请材料
第四条 国家助学金再每学期开学后申请和评定。学校应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及《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随他入学通知书一并寄发给录取新生。
第五条 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材料、审批与发放程序。 1、学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新生和二年级学生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农村户籍和县镇非农学生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原件级复印件,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除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复印件或家庭所在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原件。
三、国家、郑州免学费申请材料
第六条 1、申请国家免学费的学生需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申请表》。
申请郑州免学费的学生需填写《郑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申请表》
2、申请免学费学生应如实填写《申请表》,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国家免学费证明材料包括:农村户籍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级